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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關鍵證物【妮妮1987和氏璧+】

  一口茶徑直從京兆尹家的二公子崔浩口中噴出,來不及擦拭,他急急的問下人,“你說什么?快說清楚!”

  小廝道,“是歐陽家的大少爺被人告了,說他要殺一個民婦,是祝姐兒的舅媽。小的哥哥今兒剛好在前頭當差,聽到消息就趕緊來讓小的告您一聲。”

  歐陽公子可是自家少爺的好友,這樣重大的消息怎么能不提前透個風兒?

  “走!去看看。”崔浩頓時起身往外,等來到京兆尹衙門,果然就見到一個中年男人帶著女兒正在那兒訴說冤情。

  因京城太大,若是所有的案子都由崔浩老爹親自來處理,只怕早就累死了,所以京兆尹里有一套分工明確的工作班子。

  百姓若持狀紙來告狀,先由當班的書吏受理,然后根據案情不同,分交給崔公元手下的諸位大人手中。有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就由這些副手直接處理了,要是大案要案才會交到上頭去。

  譬如象這個涉及到命案的,按理來說,是應該交給崔公遠的,可聽說嫌犯是二少爺的好友,立即就有人把事情先壓了下來,以記錄案情為由把人拖到一旁,然后趕緊去內院通風報信了。

  崔浩是本處的地頭蛇,當然知道在哪里偷聽最為安全。一時見念福帶著幾個人過來了,便把小廝一拍,讓他把人領到自己這里來。

  小廝機靈,并沒有大張旗鼓的行事,只是讓那些隨從在外面稍候,獨把念福叫了過來。這小廝曾隨崔浩去過破園,念福有點印象,跟他到了那隔壁,崔浩也不作聲。只指指隔壁,正好聽到施瑞在那兒說。

  “大人,事情就是這樣。要說我們可都是良民。怎么可能無緣無故的來打官司?就是我那個外甥女實在是太令人寒心了,不認我們不說。居然還讓人殺她的親舅媽,這是個人能做出來的事嗎?”

  念福雙拳緊握,眼神冰冷。

  真正令人寒心的到底是誰?歐陽康至今還昏昏沉沉不能清醒的說出話來,可他們居然還能厚著臉皮來倒打一耙?

  崔浩是半點不信他們會殺人,所以他只低聲告訴念福,“趕緊去找證人,這種人我在衙門里見得多了。被他們纏上,不死也得脫層皮!”

  證人念福已經帶來了,郭進寶和高老大夫都等在門外,同樣的義憤填膺。

  崔浩讓小廝尋了個積年老書吏來。給個眼神,那人便會意的帶著念福他們過去應訴了。

  見到人來,施秀秀先自冷笑,“表妹,你不總是讓我們上公堂來告你么?眼下我們可就來了呢。”

  念福再看她一眼。卻是問那堂上官差,“大人,請問誣告殺人應該定何罪名?”

  那辦案的官員姓付,看一眼她身后跟著的老書吏就明白了幾分,才要答話。施秀秀還當這是大街上,嗆了她一句,“什么誣告,明明是你哄著大少爺來殺我娘,還敢抵賴么?”

  那位付大人拍一下桌上的驚堂木,先殺了她一記下馬威,“公堂之下,豈容爾等放肆?念爾初犯,姑且諒之,再有下次,掌嘴伺候!”

  這下施秀秀不敢亂說話了,付大人才接著回答念福的問題,“若是查證他們誣告,最少杖責二十,情節嚴重者,還要充軍流放。”

  施瑞嚇得一哆嗦,再看外甥女一眼,心下犯起了嘀咕,這小妮子真的能如此絕情么?

  念福不看他,讓身后的證人上前回話了。

  案發現場的第一個當事是郭進寶,把那日救助歐陽康和高氏的事情敘述了一遍,然后是高老大夫出來作證。高氏明顯是落水之后嗆暈過去的,而歐陽康卻是救人受了寒氣,兩者的傷癥不同,極好辨認。

  付大人聽完,又問施瑞一邊,“你們作何解釋?”

  施瑞似是早就料到這一出,道,“大人,這個老大夫是我外甥女的熟人。還有那個小哥,我親眼見到,他那天得了我外甥女的厚禮,他們說的話也能信么?反倒是我們那邊,大人盡可以去查。先是我這外甥女無情無義,把我們趕出家門,然后是歐陽大少爺把我們安排到客棧去住的,后來我們去那大雜院也是他找的。要是沒點瓜葛,他豈會如此幫我們?”

  施秀秀忍不住小心翼翼的幫腔,“大人要是不信,還可以回去問我娘,她差點就要死了,這是大伙兒都看見的。可歐陽大少爺跟我們無冤無仇,為什么要害我娘的性命?算來算去,也只有我家表妹指使了。”

  什么叫做狗咬呂洞賓,什么叫做好人做不得?念福此刻已經沒有了起初那樣的憤怒,只是覺得滿心郁懣,透心眼的涼。

  她現在總算明白了那些好心扶人,卻被誣賴上的心情。明明是歐陽康救了高氏的性命,可他們不說感激,為什么還要這樣恩將仇報?

  老書吏上前說話了,“若說這位歐陽公子受人指使決意殺人,為何又要留在現場救她性命?這不是自相矛盾么?”

  這話問得很是關鍵,但高氏顯然也料到,教了施瑞一套說詞,“想是歐陽大少爺本性不壞,雖是推了我媳婦下水,卻又覺得過意不去。又或者說怕旁人看見賴上,所以才假意救人。只我媳婦命大,沒有被他害到。”

  這樣的強詞奪理,聽得人心里窩火得要死!施瑞瞟一眼念福的臉色,眼神閃爍的道,“不過大人,其實我們也不是一定要告狀的,只要我這外甥女能給我們全家認個錯,把我們接回家去,歐陽大少爺肯娶我的女兒,我們也就不計較了。”

  哈!念福差點冷笑出聲來,原來他們打的竟是這樣的好主意?不僅要奪她的家產,還要搶她的男友?做夢!

  付大人和那書吏對視一眼,心想這樣沒有人證物證的官司虧得施瑞敢來告狀。既然事發時只有兩人在場,只要歐陽康醒來,矢口否認此事,那就算施家怎么告也是個糊涂官司。

  才要發話了結此案。不料郭進寶好心想幫忙,卻是把那個錢老漢也給供了出來,“大人。此事還有個證人,是撿破爛的錢老漢。他曾經撿到過一個包袱。是那婦人被救起時手上拽著的,我們當時可都看見了。他說里面還有一身小孩兒大毛衣裳,本想拿去當掉的,只可惜路上撞上人弄丟了。”

  這倒是把事情越弄越復雜了。付大人當即問起施瑞,“此物可是你家的?”

  施瑞和施秀秀聽得莫名其妙,怎么沒聽高氏說起此事?況且,他家哪有什么給小孩兒的大毛衣裳?高氏也不可能花錢去買這個呀?

  看他們都一臉茫然的搖了搖頭。只能把兩邊當事人召來對簿公堂了,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

  那書吏說既然兩邊人都病著,他愿意帶著官差跑一趟,分別去他們家中做個筆錄。這樣服務到家。大家肯定都沒意見。于是帶著雙方人馬,先去了原告高氏那兒。

  聽到人說起盧媽媽的包袱,高氏才想起來有這么大個漏洞,她一門心思要借著此事奪了念福那園子,再把長相俊美的歐陽康拐來做女婿。卻忘了還有盧媽媽的這一出。

  要怎么解釋那個包袱在自己手中呢?她只能一股連的賴到歐陽康身上了,“就是從歐陽公子身上奪下來的,他也是因此才被我拽下了水,因我抓得牢,才不得不救了我。”

  “你撒謊!”郭進寶作證道。“歐陽少爺救你起來時,是提著你的頭發的,根本沒有被你抓住。他要想撒手,你早不知到哪兒去喂魚了。”

  高氏眼神閃閃,強詞奪理道,“那……那之前是我抓了他。”

  “然后等著你來告他?”這樣的鬼話連郭進寶都可以輕易拆穿了。

  高氏大窘,反怒道,“你到底收了人家多少好處,要這樣替她說話?”

  “你!”郭進寶氣得不輕,可念福把他攔住,只對那書吏說,“要是這邊的話說完了,那就去我家吧。”

  破園家里,崔浩已經提前趕到了,將病得還昏昏沉沉的歐陽康搖醒,將事情跟他一說,搖頭道,“你這回可著實做了回東郭先生了。”

  歐陽大少甚是無語,他哪知道那個高氏竟是如此惡毒的中山狼?不過他更加奇怪的是,為什么她寧愿誣陷自己也要保全那個管事媽媽?

  以高氏這樣的精明算計,自己救她一回,她都要如此誣陷一番來討個便宜,那對于真正傷害她的人,她肯定更加的睚眥必報。而她不報,反而把事情瞞下,那是否意味著,她有著更大的企圖?

  等到那書吏過來,崔浩回避了,歐陽康便把那日從宮中出來的一番所見所聞如實說了,并道,“那包袱就是那位管事媽媽留下的,只可惜我離得太遠,看不真切。”

  這下事情可棘手了。

  要想證明歐陽康的清白,那就必須先找到現場的這個包袱,證明不是歐陽康的,那就可以反證高氏是在撒謊了。

  錢老漢很快也被帶到了,可他除了看到那個宮裝女子稍有特色外,什么有用的線索也說不出來。至于那女子的相貌,他也只在驚慌之中看了一眼,根本描敘不清楚。

  不過看著向往已久的貴人一臉失望的望著他,急于立功的錢老漢一著急,竟是讓他終于想起了件事,“那輛馬車的后頭綁了兩個大爐子!”

  這算什么特色?書吏還有些搞不清楚,可念福卻是突然想起來了,陸瀅家的馬車可不就是帶爐子的?

  (啊啊,這章應該是昨天就發布的,可是桂子傳上來卻忘了設置時間,然后半夜里才發現,ol。。。好吧,因家中老鼠太猖狂,正好今天約了師傅來弄,我就把這章設在7點了,正常更新放12點,還有一章就爭取晚上9點前發布吧,如果那老鼠弄得快的話。祝我好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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