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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恐怖之王】

  內華達州位于美國的西北部,毗鄰加州。這里山脈森林眾多,氣候異常,原始氣氛濃重,因此充滿了鬼神傳說,被譽為美國的“鬼州”。

  在這里,你可以看見一望無際的平原,地勢險峻的丘陵,可以看見高架在平原上的風車,可以看見呼嘯而過的貨柜車。

  這里孤獨,荒蕪,充滿故事和傳說。

  尤其在郊區,簡直是未曾開墾的印第安時代。

  不過當你進入內華達州的城鎮,就會發現,這里又是另外一番天地。

  繁榮,熱鬧,洋溢著時代都市氣息。

  內華達州,就是這么一個模棱兩可的地域,對于很多作家來說,是尋找創作靈感最好的元素。

  斯蒂芬-金雖然是緬因州人,卻很喜歡內華達這種神秘的地方,因此每年五六月份都會在這里居住一段時間,不管是從他的小說兇兆,寵物墳墓,還是從他的第一部作品魔女嘉麗,都可以尋找到他在內化達州生活過的點點滴滴。

  五月份的一天,當易飛揚驅車來到這里的時候,已經中午,他將掏了一千美金買來的二手汽車,停泊在了斯蒂芬-金居住的別墅附近,一路行來,附近的鄰人用奇怪的眼神看著他。

  要知道,內華達州不是紐約,不是洛杉磯,很少有華人會來到這里,何況這個華人看起來還很年輕,很精神,至少讓這里的一些女孩子忍不住駐足多看了幾眼。

  斯蒂芬-金的家很好找,原因是他太出名了,很多他的崇拜者都會慕名而來。詢問的多了,那些鄰人們不煩其擾,于是就自發地安置了很多指示牌,上面寫得很不清楚,“斯蒂芬家,左拐100米。”

  前面100米處,步行走來的易飛揚,昂頭望著這棟古舊的古董級別墅。

  寬大的鐵門禁閉,里面碉堡林立,哥特式的樓宇聳天而立。細長的煙囪直插云霄。幾排茂密的松針樹圍繞在別墅周圍。讓人從外面只能窺豹一斑地看見這棟別墅的大致布局。

  依照易飛揚的看法,這樣的別墅,簡直就是傳說中的“鬼屋”。比如電影鬼哭狼嚎,以及電影瓦德馬爾陰宅,從外面看就給人一種陰氣森森的感覺,可以說電影里面的別墅造型簡直和這棟大樓如出一轍。

  易飛揚甚至認為,斯蒂芬-金那部暢銷電影作品血色玫瑰,估計就是從這里取景的。

  秘密、謀殺和鬼魂交織而成的驚悚故事雖然片名如此美麗,但血色玫瑰卻不是浪漫愛情電影,事實上它是一幢廢傾已久豪宅的名稱,在她美麗的外表下,隱藏著駭人的殘酷血腥。血色玫瑰誕生于世紀初,由居住富豪動工興建,但自建屋起就災厄不斷,不僅多名建筑工人慘死,落成后又有多人接連失蹤,前后已有26名人士神秘消逝于血色玫瑰的荒煙漫草內。傳說這幢房子遭受詛咒,它會自行增建……

  這就是這部戲的大致內容,在有些看來,也許它并不算經典,但是無論經典與否,在易飛揚看來,鬼屋系列的電影中恐怕能有超越它的也很少了。此片另外一個吸引人的地方是它的音樂,簡直是讓人心臟停止跳動的地獄之聲。

  易飛揚來到大鐵門前,按了按門鈴,里面傳來一陣響動。

  可是大鐵門卻沒有馬上打開。

  “你找誰?”忽然一個聲音從鐵門語音器傳來。

  “我叫易飛揚,是斯蒂芬-金先生邀請我來的!”

  “哦,你請等一下。”

  沒了聲音。

  易飛揚慵懶地靠在鐵門上,摸出一根煙點燃。

  還沒抽兩口。

  鐵門嘎吱吱打開了。

  易飛揚道了聲:“多謝!”就邁步朝里面走去。

  從外面看,里面已經夠大了,可是當你真正走進去的時候,才發覺,這里簡直大得難以想象。

  綠色的草坪,堪比寬大的足球場,各種各樣的植被,以及花草,裝飾著整個別墅的莊園。

  在那綠色的草地上,豢養著許多美麗的小動物,甚至還有一頭碩壯的麋鹿。

  易飛揚服了,這就是有錢人的生活啊,不說別的,很多人連自己都養活,更別說養這么多寵物了。

  就在易飛揚左顧右盼的時候,別墅內,走出來一個高大白人,手里牽著一頭巨大的德國狼犬。

  那狼犬齜牙咧嘴,吐著紅舌頭,用兇惡的目光盯著易飛揚這個不速之客。

  那白人開口道:“你好,朋友,你就是易飛揚先生么?”

  “是的,我是。”易飛揚忙回頭答道。

  那白人男子剛要繼續開口說話,牽著的狼犬卻突然咆哮一聲,掙脫了繩子的束縛,一個躍起,狠狠地朝著易飛揚撲去!

  “哦,該死!”白人大驚失色!

  眼看那狼犬就要將易飛揚直接撲到,危難間,易飛揚毫不客氣地掄起拳頭,噗地一聲,直接打在了狼犬的鼻頭上。

  “嗷”地一聲慘叫!

  那狼犬哪里想到對手會如此彪悍,鼻頭又是它最脆弱的地方,當即被一拳打昏過去。

  白人傻眼了。

  瞅了瞅躺在地上抽搐的愛犬,又瞅了瞅活動手腕的易飛揚,須臾,豎起大拇指:“厲害!”

  眼前這位身材高大的白人男子不是別人,正是美國傳奇作家,恐怖大王斯蒂芬-金。

  斯蒂芬-金是個奇怪的人,用他自己的話來說,寫恐怖小說寫的久了,自己的精神也趨于瘋狂階段。有的時候,他很喜歡觀察死去的東西,比如丟在垃圾桶的死狗,死貓,死耗子,這些東西會給他靈感,他會立馬想象出一個畫面,一個主婦打開冰箱,里面盛放的不是什么奶酪三明治,而是一個死孩子!

  如今,斯蒂芬-金又迷上了養狗,并且是那種最兇猛的狼狗。

  在他看來,這種動物像荒外的野狼一樣,還保留有動物大多數的獸性,而這種獸性正是他創作恐怖小說所需要的。

  斯蒂芬-金喜歡看大狼狗將一只活雞活活撕裂的模樣,那種血淋淋的場景,會讓他沉浸在死亡之中難以自拔。

  他的家人十分反對他這種超常的行為,認為他這種是謀殺和虐待。

  可是斯蒂芬-金卻說,每一個成功的恐怖作家,都是瘋子,你們和瘋子講道理,無疑等于與虎謀皮。

  這只大狼犬的殘忍,成為了斯蒂芬-金鐘愛的原因,可是沒想到今天卻差點鬧出事故。要不是易飛揚那凌厲的一拳,將發瘋的狼犬直接打暈,后果真的難以想象。

  斯蒂芬-金看看地上嗷嗷叫的愛犬,再看看若無其事的易飛揚,說了一句,“你的拳頭很硬!”

  易飛揚笑了笑,說:“是它的鼻子太軟!”

  “我是斯蒂芬-金”

  “我是易飛揚。”

  緊接著,美國有名的恐怖之王和未來震懾好萊塢的某人,第一次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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