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冷的帳篷里,除了邊角火盆的一點點熱氣,其他的位置真的就冷得不行,也許對于蒙古人來說這是一個可以卸了甲可以入睡的溫度,但對張懋來說,真的很難受,比丁一出關帶著他北上的一路,那宿營的雪窩子更難受。
因為丁一豐富的野外生存經驗不是白搭的,不單會選避風的所在,而且在雪窩子里,都會放置幾個精致的銅制小暖爐,通風做好了,也不會有中毒的危險;并且還有英國公府里帶出來厚重的皮裘,能夠很好的保溫。
這一些裝配,因為出任務輕裝和偽裝的前提下,都被留在都音部落了;而守衛也先的士兵,當然是哪處地形險要,就在那里扎營,不太可能選擇避風的所在,所以在這帳篷里,張懋是極為難受的,并且那一帳篷的腳臭味,更讓他聞之欲吐。
所以他根本就睡不著,坐在丁一邊上看著就要哭起來。這讓丁一很無奈,只好坐起身來,擠到火盆邊那個散發著酒氣的壯碩蒙古人身邊,輕輕拍了拍他,那人反應極為神俊,回手一拳就搗了過來,這年代一般人就算身手再好,也是冷不防就中招的,因為這人看著就是喝到爛醉,誰料突然就這樣暴起?
但丁一卻從容偏頭避過,雙手一錯架住對方的肘、腕關節,膝蓋頂在對方后腰,用蒙古話低聲笑著說道:“別鬧,一會貴人們聽見了,又該吃鞭子……我部落里有一頭小狼崽子跟著出來。弓馬是極好,就是身子骨有些弱,扛不寒氣。都音部落的帳里。都是孬種,連個阿勒赤歹是個英雄,帶那小狼崽子過來你這邊擠擠,成不?”
剛才跟著那巡邏隊走了一段路,卻不是白走的,丁一是留心著巡邏隊里的那些人說的每一句話。例如阿勒赤歹這個名字,就是巡邏隊里提了幾回,說是脾氣不好。喝了酒又好鬧事,他們都說只要不是打死人,就別去理會這廝。
所以丁一才專門選這帳篷,就算沒有張懋這孩子。天亮了。丁一也是要和這個阿勒赤歹拉拉交情的——整個帳篷就此人身上洋溢著酒味,丁一想認錯也不行,就算認錯人,其實也不打緊,對方必定會說自己不是丁一要尋的人,那么,如是對方兇惡,結果了就是。
那蒙古人悶聲悶氣地說道:“有什么不行的?你去領那崽子來就是。有本事的崽子都凍死凍傷了,部落以后還怎么活?多大一個事。趕緊領過來!”他不見得就是這么好說話,只不過左手被壓在自己身下,右手被丁一卡住,腰眼又被膝蓋頂著,除非拼著肘關節折斷,要不然壓根就動彈不得,再悍勇的人,也不至于為了火盆邊的一點位置,去拼著斷手的代價吧?
丁一對他道了謝,松開了他之后,那蒙古人一下子坐了起來,不哼不哈又是一拳擂了過來,不過這拳去到一半,就停下來了,因為丁一的手已經伸到他眼前,掌心上托著兩個壓扁了的金戒指,對他說:“我得回去,不然一會該說我逃了回去,小崽子還請你平日照看一下。”
那蒙古人沉默了一陣,收回了懸在半空的拳頭,取走了丁一掌中的兩顆金戒指,點了點頭道:“成,阿勒赤歹收了你的東西,定辦妥你的事,那崽子要真是弓馬過硬,平日不會有人害了他,但要是那顏教上陣……”
“上陣自然是生死怨不得人了。”丁一笑著接了下去,然后又贊了一句,“你的身手很好,哪日我得了馬奶酒,來尋你摔角玩耍。我叫扎達蘭,是隨都音部落一并出來的,這崽子叫雙乎日,我們的部落小,頭次打密云就死得差不多,都音部落……”
阿勒赤歹嘆了一口氣,擺了擺手示意丁一不用說下去:“都音的人,真和野狼一樣,尋常別去惹他們,你不和他們鬧,卻是對的,你打得贏十個,打不贏百個,道,“天亮了你來尋我,阿勒赤歹這邊是有酒喝的!”顯然他對丁一的身手也很賞識。
丁一點了點頭,揉了揉張懋的腦袋,便出了帳去。
至于張懋在帳里如何存活之類,那不是丁一擔心的事情,他不可能全程照料著張懋,那樣的話,出關就沒有任何意義了。人總是要自己成長的,丁一幫到這里,也算很到位了。
他并沒回都音部落,而是就近摸進另一個帳篷,丁一只對帳篷里還在賭錢的人說了一句:“阿勒赤歹是必定要全身流血而死的!借個地方擠擠,明天天亮了,我再去跟他做過一場!”便有人同情地勸丁一算了,還有人聽著,卻就說是能跟阿勒赤歹動手還沒躺地上的,也算身手過人了,便伸手過來搭丁一的手臂,意思就是覺得丁一吹牛,要伸量他一下。
有人就勸算了,不過更多的人是看熱鬧,丁一也不躲閃,任由對手搭著自己的手臂,便在對方將要發力之際,騰空朝對方腰腹一踹,將那人摔得飛了出去,立時也就沒人再找丁一的麻煩,倒還在中間不算太靠近帳門的地方,騰了點位置給丁一。
丁一這一晚很快就睡著了,那幾個在耍牛骨賭錢的蒙古人,原本還有些想頭,覺得丁一這廝頗有點來歷不明,不過看他身手不錯,又是和阿勒赤歹結怨,又睡得安穩,也覺得若是有什么問題的人,哪能睡得這般安心?反正天明了,去尋阿勒赤歹問一聲就是了。
天亮不等這個帳篷里人去問阿勒赤歹或是盤查丁一,自稱名叫“扎達蘭”的丁一,就自己去找阿勒赤歹了,雖然雪還沒停,不過丁一走過去,就沖阿勒赤歹招了招手,后者顯然沒有辜負巡邏隊對于他的評價,沒風都要折騰出三尺浪的貨色,一見著丁一,想起昨晚吃的虧,哪里還按捺得下?立時拔開身邊同伴,便沖了出去。
丁一也不客氣,用擒拿手法迎了上去,準備一搭著對方,直接一個十字絞就準備將他固定解決戰斗。因為這是守衛也先大帳的帳篷,裝逼不能在這里裝逼,戰斗一拖久了,惹得也先和賽刊王那些人關注,那他們跟丁一的距離倒是近了,只是丁一動手之后怎么跑?難不成丁某人來這里殉國當烈士?不論是他和張懋,都是真的沒有這種打算啊。
但這一回丁一失算了,阿勒赤歹硬生生就剎住了前沖之勢,能進出這左右帳篷里的,哪個是庸手?那都是能看得懂門道的,一時不禁喝起采來,有人已在和同伴說道:“扎達蘭倒是摔角的好手,只是那體格吃了虧,阿勒赤歹這么站著,一個都頂他兩個了!”
這是很實在的,丁一的身體的根骨,壓根比不起他在現代那因為天賦出色而被選拔去特種部隊的身軀,這原本就是一個秀才的根底啊!在搏擊上,這玩意到了一定程度,真的要看天賦的,正如苦練上幾十年,再怎么刻苦,要沒天賦的話,怎么成不了林丹、李娜、馬拉多納還是許海峰、王義夫,到這個層面上的水準,天賦的優勢就顯出來了。
“阿勒赤歹若是夾拳腳,扎達蘭不用三合就輸了!”有人更是下了定論,因為摔角還可以借力,技巧在這里面還占著很大的比例;但如果夾雜了拳腳,那黑熊也似的阿勒赤歹,相比之便是穿著牧民破羊皮外套也一樣顯得體態修長的丁一,那拳腳的力量,真的任誰來看,都明白那是強大太多了。
別提什么古典式摔跤,這不是奧林匹克運動會的賽場,古代奧林匹克早在千年前就被羅馬皇帝廢除了,現代奧林匹克還要再過幾百年才開。這是瓦剌常備軍的精銳所聚集的地方,什么規則?對于沙場喋血的人來說,弄死對方就是規則,唯一的規則,對于同伴來說稍好說,關鍵時刻大約能收手的話,就是弄殘而不是弄死,不能收手?蒙古人向來有習慣,失敗者為戰勝者的奴隸嘛,打死自己奴隸,只要不是和貴人干系,誰耐煩理會這點破事?
所以阿勒赤歹一收住腳,咆哮著,兩只拳頭便飛舞著擂出,那真是每一擊都帶起破空聲,沒有什么虛招實招,隨便挨上一下,基本就是廢了。邊上圍觀的人已有忍不住開口:“阿勒赤歹,又沒什么深仇啊!”阿勒赤歹也算是個過的。所以好幾人勸道,“那瘦的認個輸吧!”、“他叫扎蘭達,扎蘭達,認個輸吧!”、“對啊,阿勒赤歹夾了拳腳,你拼他不過的!”
其實丁一的腳步并沒有亂,甚至在這過程里,他還用低鞭腿掃中了阿勒赤歹的小腿五六次,只要堅持多一陣,拼著受傷,丁一也不是就沒有擊殺阿勒赤歹的機會,哪怕只用拳腳。是的,擊敗這個如熊一般的蒙古人,丁一是做不到的,這是天賦和體格的差別,六十五公斤級的拳擊冠軍和九十公斤拳擊冠軍打,又不是算點數,怎么在不殺死對方的情況下擊敗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