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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開啟新連載

  與夏薇薇分離之后,吳笛很安分地回到了家中。

  吳笛發現自己雖然成了女孩,可對逛街這件事,卻也沒有太大的興趣,她甚至覺得還不如逛網店呢,想買什么直接就買了,省時省力。

  好吧,吳笛就是嫌逛街浪費時間。

  或許對一般的女孩來說,逛街是一種享受,可對她來說,卻也沒有任何享受的感覺。

  而且從男性的角度來看待女性,顯然他們飽受女性的逛街之苦,因為女性逛街的目的就是逛街,以買服裝為例,她們體驗或者說享受的是買之前試衣的過程,而男性則更喜歡看準了一件衣服直接買下來……

  不過吳笛卻不會拒絕朋友的邀請,她雖然喜歡學習,但在人際交往上,是絕對有分寸有手腕的,只要是了解吳笛性格的人,都會覺得她其實真的很好相處。

  當然啦,這世上總有一些人會被嫉妒蒙蔽雙眼,而做出一些傻事來。

  這個時候的吳笛,正在寫她的第一部長篇連載小說,她覺得今天的心情,正好寫這部治愈人心的長篇連載。

  可能由于很多人看網文看多了,以為長篇小說動輒會超百萬字,可其實字數超過十萬就已經算是長篇小說了。

  像這個世界三大文學獎之一的遁矛文學獎,便規定十三萬字的長篇小說,就能參加此獎項的角逐。

  吳笛寫的這部長篇小說,初步決定寫十五萬字,以每月交稿兩萬字計算,大概七個多月可完成。

  吳笛覺得自己比起王靜姝來說,果然就是手殘之中的手殘,王靜姝一天花四個小時就能寫兩萬多字,每個月除去她休息的七天,一共能寫四十到五十萬字,這七個月怕是連盤龍這種超超超長篇小說都快結尾了……

  果然自己就是不適合網文吶,吳笛撐著自己的下顎,有些無奈地想著,不過她想到自己可以幫王靜姝做設定,畫插圖,才覺得自己還是挺有用的。

  前文早已說過,吳笛并不是那種一氣呵成型的作家,她喜歡精雕細琢、慢工出細活,而在寫整篇文章之前,她會做好最充分的準備。

  這就使得吳笛本身有了一種很特別的寫作技巧,可能有不少作家也都會,那便是她可以隨心所欲地先寫出她想寫的部分,最后再將其串聯起來,并做到不留一絲痕跡。

  這樣的好處便在于,她永遠不會有什么卡文的情況,她還可以在最佳的狀態,寫出最精彩的部分。

  今日與“父母”一見,才真正深切地發現,現在的她,對他們而言,完全就是個陌生人而已。

  沒錯,這是另一個世界,他們本來就與她沒有任何交集,那她也就無需一廂情愿地去做一些多余的事情了。

  即使是他們,其作用也不過是讓自己醞釀出寫文的心境罷了。

  她的父母,永遠是她那個世界的父母,她必須要分清楚這一點。

  漸漸醞釀出情緒的吳笛,開始寫這部長篇小說最致郁人心的地方。

  精致華麗的文字漸漸出現在吳笛的筆端,這段致郁人心的地方便在于,明明寫得異常平淡,如此波瀾不驚,可仔細品味之后,卻會發現一種深沉的悲傷,那是一種最為沉重的無力感。

  而這種無力感,正是吳笛發現身處另一個世界,舉目無親的感覺。

  這部長篇小說將會告訴讀者,時間的流淌、現實的變化是一件很平淡自然的事情,但當你發現那段明明自己與對方都珍重的、刻骨銘心的感情,卻在這樣平淡自然中悄悄逝去時,你我都不會哭泣,不會挽留,心中平靜安詳,只會淡淡一笑,各自向不同的方向瀟灑地離去……

  就在吳笛完成這最為治愈人心的部分時,她那小上網本上的聊天軟件忽然響了,她本來以為是她在青春祭的責編菲菲,可看了看后,發現居然是時光碎片的編輯“千易”。

  對于這位編輯千易,吳笛其實是比較陌生的,因為他不像“菲菲”那樣時不時地找吳笛聊聊天,指點一下吳笛要注意的地方什么的。

  千易每次就是“交稿時間到了,稿子發來”,吳笛則“嗯”一聲,將稿子發過去,兩人并沒有太多的交流。

  吳笛總覺得這位編輯架子挺大的,可能確實是因為時光碎片在青春文學雜志中屬于領頭羊的地位,發行量特別大,所以他們的架子也大。

  而時光碎片喜歡炒作什么美女作家、帥氣男作家、學生作家之類的玩意來博人眼球,可不得不說,雖然這些人憑借著長相收獲了一些粉絲,但他們的文章確實不怎么樣,論起真正的粉絲,當然還是神秘的天凈沙老師比較多了。

  但時光碎片卻憑借這種方式而促進了銷量,并且還順勢舉辦了一個作文比賽,以發掘更多有才華的年輕作者,若是發現有長相和文章都不錯的,那自然要力捧。

  不得不說,時光碎片的總編錢四梁是個對市場把握極準的人才,他自己雖然不會寫文章,卻將懂得將娛樂圈的那一套搬入文壇,以打造文壇明星,培養忠實粉絲,然后促進雜志銷量。

  至今為止,錢四梁都做得挺不錯,雜志銷量穩步上升,已經壓過當年青春文學的領頭羊青春祭。

  當初時光碎片還詢問吳笛是不是美女,如果是的話,那正可以利用起來來炒作。

  畢竟天凈沙這位作者的硬實力,當真了得,每次讀者反饋都一片好評,有不少像夏薇薇那樣的死忠粉,看到有天凈沙的文,都是直接買下整本雜志的……

  可惜那時吳笛還沒減肥成功呢,自然否認自己是什么美女,再說吳笛真的不喜歡拋頭露面,她覺得一個作家最大的本分是寫好文章,而不是用自己的長相去賺人氣,到時候被人罵“顏良而文丑”就傻眼了。

  當然,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吳笛那精致華美的文章配得上她那清麗如仙的容貌。

  此時,吳笛不由有些奇怪,現在可不是交稿的時候啊,也不知這位架子挺大的編輯來找她干什么。

  “編輯會議商討后,可以讓你進行連載,這是份連載協議,你直接簽了吧。”千易用一種近乎命令的語氣打出了這么一行字。

  吳笛看到這行字,心里覺得有些不爽,她雖然很善于控制自己的脾氣,但卻不是沒脾氣的人,她是個很驕傲很自負的女孩,最討厭別人對她頤指氣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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