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棣被坑了,而且毫無商量,面對三位室友的“同仇敵愾”,秦棣只能象征性的掙扎一下,然后“精疲力竭”敗下陣來,最后只能一臉不甘心的吼道:“咱是有女朋友的人。”
“切,哥一般交女朋友都是雙線作戰,多時三線、四線作戰,一樣風聲水起,大小通吃。”李偉鄙視,其實心里妒嫉多于羨慕,他從大一起,相當大部分精力都投資在文琪身上,奈何落花有意而流水無情啊,只能勉強跟文琪做個普通朋友,這還是建立在同學關系上,不然百分之百就是遇上了,也如同陌生人。只是他萬萬沒想到,平日跟個悶葫蘆一樣的室友秦棣,魅力如此之大,一封馮軍操刀,僅僅掛了秦棣署名的信,竟然讓一直對男人毫無興趣的美女班長,一口答應參加他生日派對。
李偉心里酸溜溜,一肚子的不是滋味,自然抓往機會,狠狠打擊秦棣。
馮軍一樣不能免俗,哼哼道:“我通常至少跟四五個女孩保持不正當關系,有臨時的,也有長久的,關鍵的是大家心里都有數,因為青春這么奢侈的玩意,不腐敗一把,就太對不起人生,也只有傻不啦唧的笨蛋才玩單線作戰………就連吳宇也一樣,除了和那位‘少女時代’美眉有不清不楚的關系外,似乎跟藝術系的某個美眉有一腿!”
吳宇一臉不以為意地道:“男人嘛,三妻四妾不太可能,同時擁有兩三個女友還是招架得住的。”
“不知廉恥!太畜生了!”秦棣拋給三位室友一根中指,沒理會室友們回罵,秦棣扛起行醫箱出了門,只在在出門前,秦棣不知為何,想起了黃青弟的紅姨,那位傾國傾城的絕世美人,但稍縱即逝,就想到了安心,嘴角勾起一個很暖心的笑意,就是沒想起文琪,因為他根本沒這野心。
“看來這課逃定了。”秦棣今天一定不會去上課,他根本無法面對這個現實,自然無法面對文琪,更何況他還沒弄清楚腦袋里那四幅圖是什么意思,打算先去CN區花鳥市場一邊行醫,一邊把腦袋里的東西弄清楚。
事關這種打磨性命的功夫,秦棣必須得認真對待,不然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一出宿舍大門,秦棣卻被安心阻截,有點驚喜,也有點激動,感覺今天的安心有點不一樣。
安心一聲不吭遞給他一份早餐,有牛奶,秦棣也不客氣,他剛才沒吃飽呢,一邊不顧形象狼吞虎咽,一邊含糊不清道:“啥了,想我了?”
“有一點。”小妮子不驕情,敢想敢說也敢做。
“上午沒課?”秦棣一臉幸福,一大清早的就跑來給他送早餐,這樣的媳婦那里去找?
“有。”安心乖乖女啄了啄頭。
“等一會我送你回去。”秦棣道。
“可我今天不想上課?”安心輕輕道,朝秦棣眨了眨眼睛。
“啥?”秦棣一愣,這可不是他認識那個年年拿全校第一的安心。
安心猛然撇頭,橫眉冷對,那傲嬌模樣,似乎要把有裝傻扮癡嫌疑的秦棣剝皮抽筋了。
“你是要跟我約會?”
秦棣不笨,恍然大悟,只是幸福來得太快,他都沒有一點準備,自然被一擊致命,一臉樂呵呵的傻笑,感覺他秦家的祖墳終于冒青煙了,不然老天爺為啥送他如此一個氣質過得去,臉蛋過得去,身材過得去,又可愛,又主動,又令人心疼的媳婦?
“你不愿意?”安心瞪著秦棣打趣道,她可不是頭腦發熱剛一確定關系,第二天就眼巴巴的跑來找男人,而是真的對秦棣“病入膏肓”到無藥可救了。早上出門前她還對著鏡子發呆了好一會,打扮了將近一個小時,穿上了那件她一直不怎么舍得穿的服衣,沒扎發,拔肩,一雙不是很高的高跟鞋,配上一條深藍色的牛仔褲,把一直悄悄偷窺的三名室友給弄得一驚一乍,這可是重磅炸彈,課余時間幾乎從不外出,從不應酬的安心,竟然打扮得如此漂亮、如此正式出門。
約會嗎?
百分之百。
只有秦棣這沒有一點經驗的傻鳥才沒第一時間發現,他當然愿,心里美滋滋,撓撓頭,道:“不,我愿意,傻瓜才不愿意。”
“其實我也猶豫了好久,最后才下定決心去體驗一下約會的滋味,畢竟從小到大,我除了跟物理,英語,數學,語文打交道外,還從來沒跟人約會過,平日聽寢室的室友說約會才是女人最幸福的事情,這才決定去體驗一下。你不會笑話我吧?”大概是有心里準備,安心沒臉紅,只是有一點羞怯 秦棣灑然道:“當然不會,我也是第一次,不過好孩子有糖吃,呆會帶你去逛街。”
“真的?”安心歡呼雀躍。
“去港匯恒隆廣場,把那里全逛一遍。”秦棣牛逼烘烘地道。
“那里東西好貴喲!”安心吐了吐舌頭。末了,她加了一句:“逛可以逛,可不亂花錢哦!”
秦棣懶得回答這種降低智商的問題,男人的面子,不都是錢砸出來的。
這種冤大頭,秦棣心甘情愿做。
兩人這就出發。
一路上秦棣意氣風發,得意忘形看著一個個偷瞅安心的牲口,就差沒在臉上寫上:她是我老婆。
安心安安靜靜,輕輕挽著秦棣胳膊,好一小鳥依人。
到了。
站在恒隆廣場,安心怯場地道:“以前就是路過,我也不敢進去的,就連看都不敢看一眼,因為我總覺得,進去的人和我是兩個世界的人。”
“我也沒去過,但今一定要感受一下這里的富貴氣息。”秦棣笑著道,牽著安心的手漫不經心走了進去。
秦棣對牌子沒啥概念,他再神醫無雙,武夫無敵,終究是一枚福利院長大的野孩子,一年四季三條牛仔褲,三件外套,兩雙鞋,加起來絕對不會超過三千塊;安心更慘,初中時就為柴米油鹽醬醋茶操心費神,衣服褲子不要最好的,只要最便宜的,而且穿個一兩年那是太平常不過的事情。
面對富貴逼人的奢華牌子,秦棣十分悲劇的一樣不認識,安心還是了解一些,只是17歲的她,穿過最貴的衣都不值五百塊,站在這里,自然是渺小。
補昨天一章,寫今天第一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