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尼黑女士在2003年加入沃爾瑪之前,在寶潔公司拉美分部做了12年的律師,知道在拉美國家反腐面臨的挑戰。慕尼黑對西塞羅的舉報反應很快,幾天后便雇傭在墨西哥城的哈佛大學畢業的杰出律師托雷斯·蘭達聽取西塞羅的匯報。托雷斯·蘭達和西塞羅在2005年10月見了三次面。
在長達數小時的問詢中,西塞羅講述了沃爾瑪墨西哥公司如何完善行賄手段,如何做假賬隱藏一切;同時,西塞羅也揭發了包括董事長、法律總顧問、審計長以及房地產事務部經理在內的許多沃爾瑪墨西哥公司高管。不過,西塞羅告訴托雷斯·蘭達,最應當對行賄事件負責的是沃爾瑪墨西哥公司CEO卡斯特羅·賴特,一位在2001年從霍尼韋爾公司招募來成為沃爾瑪墨西哥公司首席營運官的厄瓜多爾人。
雖然行賄行為在卡斯特羅·賴特來墨西哥子公司之前就偶爾發生過,但西塞羅認為,在卡斯特羅·賴特2002年升任墨西哥公司首席執行官之后,這種行賄做法才在公司快速盛行。為了在開新店上打破記錄,沃爾瑪墨西哥公司領導人制定了積極擴張的目標。在這樣的壓力下,沃爾瑪墨西哥公司的高管們為了獲取開店許可可謂是不擇手段。
西塞羅向托雷斯·蘭達解釋了沃爾瑪墨西哥公司通過稱為“gestores”的“公關”掩蓋行賄行為的“把戲”。“公關”是官僚主義盛行的墨西哥特有的一個群體,普通公民會付費給“公關”,讓他們在駕照發放處前幫他們排隊;企業會雇傭他們作為游說者處理事情以盡可能減少麻煩,他們中的一些行為完全是合法的。但是,這種“公關”暗箱操作,用金錢引誘各級官員,在墨西哥惡性循環的公共腐敗中扮演著重要角色。
西塞羅告訴律師托雷斯·蘭達,他的工作就是招募這些“公關”,并和他們親密配合,分享物色賄賂對象的方法。不過,他也贊成沃爾瑪墨西哥公司給這些“公關”報酬,因為每次報酬支出能掩蓋大約6%的行賄支出。這種運作在嚴密監督下秘密進行,只有少數沃爾瑪墨西哥公司的高管知道。這些“公關”在提交票據的時候,會簡單、含糊地描述他們所提供的服務。
事實上,票據上寫著暗語,暗語寫明了具體的“違規”活動。西塞羅向托雷斯·蘭達解釋道:“一些代碼暗示一種能快速得到政府許可的行賄行為;其他一些代碼就代表為了獲得機密信息或者免于罰款而進行的行賄。”據律師的調查顯示,每個月沃爾瑪墨西哥公司CEO卡斯特羅·賴特和其他沃爾瑪墨西哥公司高層都會收到所有行賄支出的詳細賬單,然后沃爾瑪墨西哥公司把行賄支出當作日常合法支出在賬戶記錄里進行“漂白”。
沃爾瑪通常雇傭外部的律師事務所對重大不法行為的指控進行內部調查。在2005年早些時候其也是這么做的。例如,對被指控“夸大報銷賬單數額和濫用沃爾瑪禮品卡”的時任沃爾瑪副董事長托馬斯·考林進行調查。
最初,沃爾瑪對西塞羅的舉報采取了同樣調查方式,把調查交給了一家對反海外腐敗法的案件有著豐富經驗的律師事務所Willkie
Farr&Gallagher。這家律師事務所需要跟蹤調查在5年內幫助過沃爾瑪墨西哥分公司獲得開店許可的人員的所有費用支出情況,并計劃仔細檢查所有針對政府官員的支出,約談任何可能知道賄賂情況的人。這其中包括牽連在內的沃爾瑪墨西哥分公司的董事會成員。
總之,WillkieFarr推崇的是那種獨立、不惜花費的調查方式,是大公司面對高管嚴重違法行為通常采用的調查方法。沃爾瑪的領導層拒絕了這種方法,反而決定沃爾瑪的律師以內部調查人員的名義對調查進行監管,這一決定給了沃爾瑪高管直接控制調查的權力。
2005年11月12日,新任沃爾瑪特別調查人員羅納德·赫特)所領導的調查小組開始對沃爾瑪墨西哥子公司進行調查。該調查小組獲取了沃爾瑪墨西哥子公司財務支出數據庫,并據此查詢以“公關”(gestoria)為關鍵詞的支出記錄。
通過一天的努力,他們發現了441條支付記錄。其中的每筆支出都是一次潛在的行賄,不過調查小組才僅僅追溯到2003年而已。
不過調查也顯示,針對當時已經拋出危險信號的“公關支出”,在2004年3月,高管層曾在沃爾瑪墨西哥子公司發起過一次內部審計,該審計證實了沃爾瑪墨西哥公司的兩名主要“公關”是如何以“在墨西哥境內減少開店許可成本”的名義花掉數百萬美元的。
雖然這次審計并沒有深入揭示資金是如何運轉來減少獲得開店許可成本的,但卻表明,支出的增長幅度大致與沃爾瑪墨西哥子公司的發展速度持平。該審計還建議告知沃爾瑪總部支出的有關事項。不過,沃爾瑪墨西哥子公司的審計長,被西塞羅認定為是知曉行賄內幕的高管,刪除了那封關鍵的建議信。
與此同時,這份審計的起草者在審計完成不久就遭到解雇。同時,赫特的調查小組又有新進展:腐敗現象要比西塞羅所供述的情況嚴重得多。在仔細檢查過沃爾瑪墨西哥子公司的支付數據庫后,調查員注意到,從2003年起,沃爾瑪墨西哥公司向墨西哥各級政府直接“貢獻”或“捐贈”了將近1600萬美元。
赫特的調查小組準備首要調查的沃爾瑪墨西哥子公司的高管,就是羅德里格茲馬塞多。在2004年1月加入沃爾瑪墨西哥子公司之前,羅德里格茲馬塞多曾作為一名律師在墨西哥的花旗銀行工作,憑借著文雅流暢以及無可挑剔的英語,他很快便贏得了沃爾瑪總部的青睞。西塞羅認為羅德里格茲馬塞多是行賄的參與者。調查小組希望羅德里格茲馬塞多能講明“為減輕開店阻力,為何兩名外聘律師會被支付850萬美元”。當調查員詢問他“公關”支出記錄時,他說他沒有時間去追查它們的下落,這種說辭與其他高管如出一轍。在調查員向上級主管部門投訴后,羅德里格茲馬塞多才予以配合。
然而,審計人員卻告訴調查小組,由于西塞羅曾批準大部分的支付款項,他們開始懷疑西塞羅也在某種程度上受益,所以他們請調查機構Kroll來調查。羅德里格茲馬塞多也說,“公關支付款”很可能是西塞羅用來詐騙沃爾瑪墨西哥子公司的“騙術”,西塞羅和那些“公關”很有可能早已在“公關支付”中大賺一筆。簡單地說,羅德里格茲馬塞多認為是由于資金被盜才導致的行賄。
不過,即使羅德里格茲馬塞多的陳述不假,也并不能解釋當初為什么沃爾瑪墨西哥子公司的高管們會授權發放“公關”支付款,無法解釋高管們通過“捐獻”獲取開店許可的行為,也不能解釋他們為什么重做審計報告而讓沃爾瑪總部一直蒙在鼓里。調查員同樣感到奇怪,為何一名曾經從沃爾瑪“偷”到一筆小錢而逃之夭夭的訓練有素的律師,現在竟然刻意讓自己卷入一系列賄賂案件中吸引沃爾瑪全部的注意力?如果沃爾瑪墨西哥子公司的高管們真的相信自己是受害者,那為什么他們不采取法律手段對抗西塞羅,反而卻以莫須有的 “偷竊”罪名上報給沃爾瑪總部呢?
事實上,羅納德·赫特的調查小組接連不斷的問訊,激引起了沃爾瑪墨西哥公司高管們的激烈抵抗。現有的記錄和采訪表明,調查進行一周后,調查小組即被時任沃爾瑪墨西哥子公司CEO的愛德華多·索洛薩諾·莫拉萊斯)找去問話。索洛薩諾氣急敗壞地責罵調查小組,說他們工作不公開透明,且對人故意刁難。不過調查部門負責人劉易斯認為,這些抱怨只不過是沃爾瑪墨西哥公司促使調查員轉移視線的嘗試。
一些高管認為,墨西哥是一個行賄、受賄已扎根其商業文化中的國家,行賄這件事完全不值得像在美國本土那樣有那么大反應。“這是墨西哥的事兒,最好還是用墨西哥的解決辦法”,一位高管這樣認為。這道出了沃爾瑪管理人員的想法。在這場爭辯中,慕尼黑女士提交了辭職報告。她心灰意冷地說:“在墨西哥,賄賂政府官員也是一種犯罪。”
各種錄音和訪談顯示,赫特未得到任何許可去質問卡斯特羅·賴特,而且也無法檢查其電腦中的文件。而現任調查負責人羅德里格茲馬塞多對此持不同看法。他的報告中有如下結論:沒有任何證據或清晰跡象表明,沃爾瑪墨西哥公司為獲取經營執照和開店許可,向墨西哥政府部門行賄。羅德里格茲馬塞多長達六頁的報告,對牽扯到他自己的行賄只字未提。
幾周后,在幾乎未做其他調查的情況下,他就讓此事息事寧人。但他并未解釋數百萬美元的“公關”經費是如何為獲得經營許可進行運作的。對沃爾瑪墨西哥分公司靠捐贈獲得開店許可一事,他也緘默不語。相反,羅德里格茲馬塞多的報告大部分都在攻擊其原告,認為西塞羅應受到懲罰。
羅德里格茲馬塞多表示,他咨詢過一位德高望重的獨立法律顧問薩莫拉·皮爾斯(Zamora-Pierce)。薩莫拉認為,西塞羅的行為是典型的欺詐。另外,羅德里格茲馬塞多表示,沃爾瑪墨西哥公司在西塞羅離職后,反而能更快地獲得開店許可。不過,因羅德里格茲馬塞多未在報告中列明該數據,其獲得數據的有效性無法考證。并且,在針對西塞羅的案子上,羅德里格茲馬塞多的報告中也多處造假。他將西塞羅的辭職說成“被解雇”;還說調查機構Kroll對西塞羅的調查結果顯示,“在撥款用于‘公關’的階段,西塞羅的生活水平有大幅提升。”而相關調查人員表示,在Kroll的報告中并無此等言論。
劉易斯在致他上司的一封郵件中寫道:“如果有人同意西塞羅欺騙公司,假設我是這些人之一,那么問題是,他帶著1000萬美元如何脫身?而東窗事發后他為何不采取任何行動?”羅德里格茲馬塞多在他報告的末尾增加了一段話,算作是對劉易斯的答復:“正因為證據不足,大家決定不向西塞羅提起刑事訴訟。”劉易斯如此回復:“冒著被稱為‘憤青’的風險,我還想說,此報告和之前‘證據不足’的那個沒有任何差別。”
不過對于沃爾瑪而言,這已足夠了。2006年5月10日,沃爾瑪總部的高管通知羅德里格茲馬塞多,“形成報告的最終版本,結束調查”。
沒人通知西塞羅。他只是知道在幾個月的郵件、電話和會談轟炸后,沃爾瑪對他的興趣漸漸淡去。他的電話打不通,郵件也沒人回復。
“我想沒人關心這事了,那就把它忘記吧。”西塞羅說。-------------VIP章節改不好,出現不了,發布公眾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