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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節 質子國外

  謝小婉回去夜己經深了,不好再驚動花流霜,跑去找了李芷。

  李芷的反應就是此計可行,不過她不許謝小婉或者自己婆婆去提,謝小婉又把黃皎皎當成提供建議的人選,李芷也拒絕了,說:"既然是牽扯到律法,由他們外人說,義理上才能占得住。"

  她想自己家臣中找個人出面,卻想不出誰合適,斟酌再三,記起一名人選,說:"我記得阿鳥決斷械斗一案,曾有一人為他引經據典。咱們就讓此人出面吧。他是司法官,出面一定合適。而且上一次他贊同阿鳥的判決,想必依他秉性和對法理的理解,不管過去、現在,還是將來,都是苛吏的印象。"

  謝小婉有疑問:"那他能贊同嗎?"

  李芷冷笑:"不妨招來試上一試,若他自己同情阿寶,愿意為我們化解是最好。他沒有意愿,我們再提醒他,加上給予極高的禮遇,只要他還是阿鳥之臣,就不能敢有逼其主弒其子之心,此為臣節。"

  李芷判斷的是實情。

  但接下來,問題似乎不存在,所做的準備也全無用途。因為輿論平靜,幾乎滿朝司法官都在律法中尋找相應依據,欲替狄寶開脫。甚至不屬于司法一系的官員也在紛紛上書。他們從兩個方面進行禪述:一,主人本來就有權力決定臣仆的生死,更不要說是幾個欺主之奴;二,即便狄寶暫時沒有這個權力,但狄阿鳥有,兒子借父親的權力懲治惡奴,是可以被充許的。

  照他們的意思,有罪的不是狄寶,反倒是那幾個受害者。

  甚至還有武人表示要帶兵去替狄阿鳥滅那些人一族。

  有的人更寫得言情俱茂,狄阿鳥挺受感動,但感動中多出一種極為不安的恐懼。

  若依著臣下提出的論據,狄寶就有特權,這種特權還不是由官府出面來維持,而是由貴族任意主宰,生殺予奪,這種邏輯顯然與夏律的根本律法相悖,一旦自己因為愛自己的孩子對此表示認同,朝庭還有理由去維持貴族有爵無奴的社會秩序嗎?

  社會會不會倒退回部落時代,由主人來處罰自己家族的奴隸呢。

  這會造成整個國家制度的崩潰,狄阿鳥自己個人威信降低,也許現在還不至于,但它一定會是一個開端,有了這個開端,社會就能循環回去。

  他心里矛盾極了。

  但是別人卻看不到他的內心。

  只能看到別的,看到他不停去看狄寶。

  第一次他去,還二話不說按住就揍;第二次再去就只問狄寶知錯不知錯了;第三次和第三次以后,己經是和言悅色,摟著狄寶講人生命的貴重,講過去以及現在還存在的那些部落,里頭主人與奴隸是什么樣的角色,講著講著,還會摟著孩子說自己多疼他,講自己小時候的事,講自己對孩子的期望……

  黃皎皎聽說狄阿鳥有轉變,中午食欲恢復,吃了半只燒鵝,自然一下子放心好多。

  花流霜來看她,正吃得滿臉油。

  她也覺得自己不對,只好訥訥地給花流霜交待說:"沒啥事了吧,他開始對孩子好了,聽說還給講小時候的事呢。我心里一安,餓了。"

  花流霜突然想起什么事情來,人愣在那兒,手杖都從手里掉到地上。

  她撿起手杖就戳黃皎皎一下,喃喃地說:"你傻到家了,真傻的可以。他小時候干過錯事兒,后來主動承擔,這是他心里自豪的事兒,他在給孩子心理準備呀。"她再不多說,帶上幾個女人,旋風一樣找過去。

  黃皎皎也不吃了,胡亂一擦手,追在后面。

  半路上遇到李芷和謝小婉,花流霜就開始爆發:"你是他大妻,一句話都說不上嗎?他腦袋被馬蹄踢壞了么?他是大王,他說為了影響把我孫子抓了關起來,關就關了,那是他兒子,關幾天是個懲罰,我也沒找他生事,怕他沒面子。可你看看,看看,人人說阿寶無罪,他反倒要下狠心,怎么?他想殺了嗎。他缺心眼么?"

  李芷無奈道:"媳婦其實早知道會這樣呀?若眾人說他有罪,或大或小,均可用以懲戒,是給交侍了,現在他們咬定說無罪,是在害人呀”

  說到這兒,她又說:"阿媽也不用慌。我己做了準備。"

  花流霜大怒:"你這又是什么推理,你的腦袋也被馬蹄踩了?"

  李芷還真難把自己的道理說明白。

  謝小婉上前一步,脆生生地說:"婆婆可知道他們都為阿寶開脫,覺得無罪,一個反對的聲音也沒有,這是一種對律法不認可呀。也許他們都沒惡意,卻是逼著讓阿鳥自己來定罪,若阿鳥自己也不定自己的孩子無罪,他的律法就允許貴可殺賤,國家會亂的。"花流霜愣了一下,緊接著問:"阿鳥人呢?"聽說阿鳥己在殿上召見多人,正在討論該事,就要她們都跟上去。

  到了殿上旁聽,己有人激昂陳辭:"大王起兵以來連番奮戰,夙夜憂勞,才有了如今的東夏,要是連自己的孩子都保不住,情何以堪呢?而您九死一生又是為了什么呢。誰要說阿寶寶特有罪,我就殺了誰。"

  一人發言,眾人附和,就連一向以正值著稱的史文清也隨著大流,時而維持下秩序。

  狄阿鳥不放過他,定讓他發言,他就說:"古人云:臣可議主過,不可議主罪……;古人又云:天下無不是的父母,無不是的君主。古人還云:主辱臣死。寶特是大王之子,所以我無話可說。"

  花流霜其實是怕他這樣的大臣強出頭的,聽他這樣說,不由微微點頭。

  不料,狄阿鳥卻用沙啞而低沉的聲音回答:"你們都說的是什么話,逼孤自己處理?把他給殺了?他有罪己無爭議,你們議,就議他的罪,是殺是收監起碼是在定案,如果你們為孤好,替孤留他一命就行了,現在卻咬定他無罪,是讓孤在夏律和愛子之間擇一嗎?如果是,那你們等著,孤殺了他也不能推翻國家的根本。"

  他還喋喋冷笑:"你們想通過孤疼愛自己兒子的心理達到自己的目的?都想作福作威,奴役大量的奴隸,性命、美色任爾等取奪?你們做夢吧。孤不問爾等出身,不管爾等是否忘本,只問你們,當我們與巴尹烏孫打仗時,是誰投來報效、反戈一擊,與你們一起打敗敵人的?現在你們成了王侯將相,卻可以魚肉他們了?大夏律不但是國之根本,還是與國民相約的誓言,想反悔?沒門。"

  花流霜記得李芷給自己的說辭,也明白問題出在哪了,見兒子坐在上頭,心生憐愛,輕聲說:"我怎么養大個傻貨,這哪是亨王侯富貴?這不是在受罪嗎。這國王當下去,還不如不當呢。"繼而口氣一硬,她又說:"眾人堅持說無罪,你當無罪,國家還能滅了?律法使著不順手,那就改一改律法。"

  正看向李芷,有心與她討論,一人高喊:"臣周興認為有罪。"

  花流霜立刻面露怒色,李芷連忙湊到她耳邊說話,說了一會打算,她這才安定下來。

  周興正是上一次舉例暴秦之人,他來到眾人前面,身后還有人扯他衣襟,他硬把衣襟拽回,舉著竹笏大聲說:"陛下剛為械斗殺四十人余,天下肅嚴,如今眼下,若為親情像諸人所說的那樣,判寶特無罪,豈可令天下服?所以請陛下論寶特之罪,斥諸大臣不辨事非,以正視聽。"

  大殿上啞口無言。

  黃皎皎卻一下癱坐在地上,哭了出來,謝小婉伸手扶她,扶不住。

  周興道:"臣以為寶特其罪有三。一,與人私斗;二,事后報復;三,破壞制度,擅自調兵。"

  有人反駁:"對方挑釁侮辱在先,犯王家之尊嚴。"

  周興道:"可自報身份警告之,警告否?沒有說自己的身份,別人又知道他是誰?所以對方并不算冒犯王家。至于挑釁侮辱,則可以告官呀。"

  有人冷笑:"寶特是大王之子,不是官,還要再告官?"

  周興道:"職官自有本職,怎可到處越俎代庖?"

  有人說:"事后報復算不上吧?打架也罷,私斗也罷,傷了人,怎么叫事后報復?”

  周興道:"架己打完,官府己出面,對方己不敢反抗,此時持刀行兇,算不算報復?"

  又有人說:"官府抓住打王子者,不該殺他的頭嗎?"

  周興道:"該不該殺,自有官府審案的步驟……”

  他們唇槍舌箭,狄阿鳥卻覺得其它人在胡攪蠻纏,打斷說:"那該如何論罪呢?"

  周興道:"按律是死罪。"

  在震驚中,他補充:"只是寶特還未滿十五歲,雖然我們東夏尚未完善未滿十五歲的減刑事宜,卻注明:死可免,父不受牽連。那么我們取他國案例,就只能判流徏,只是未滿十五歲的少年,要是不父子同判,只流放該少年,他就沒法生存,就不是‘死可免’,所以此案只能借鑒,不可照搬。"

  他又說:"古籍中另有案例,雍世子犯法,使流放,處世子傅刑。寶特年齡幼小,雖有先生,先生卻沒有官祿名份,亦不能照辦處置,再就是我們律法中明確表明不作株連。所以還是應該判為流放,在流放之刑無法施行時,可以同等處罰量之。于王子之身,流放與受質等同,建議質于外國。"

  狄阿鳥大喜,道:"妥。大妥。若無先生剖析,定痛失愛子以全道義。先生善治律,若得重用,舉國必無冤錯不平,當拔為大司法令。掌天下刑名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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