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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人之本性

  這只粉色的大鶴,居然也是靈動境界。

  不過那粉衣女子還算是知道輕重,也不敢太不給他師兄面子,她很快便讓自個的坐騎收起了威勢,化作十米大小,與魯文濤的金色飛輦并駕齊驅,飛在低空之中。

  敖皇潛藏在一旁,看著二人駕著飛輦和大鶴在縣城之上飛行了一圈,便落到了魯家大院之中。

  心中已然定下計策,待到晚間,便是這魯家覆滅之時。

  如此想著,他便沒有別的動作,只是暗暗潛藏在一旁,等待時機。

  至于那金袍男子和粉衣女子的來歷,他早早的用通幽秘術讀取了魯家一個低階族人的記憶,已有所了解。

  不過,管它什么東平宗不東平宗的,敖皇才不在乎。

  越是厲害的勢力,他反而越是不懼。

  因為越是修為高超,就越是知道神龍一族的厲害。

  敖皇才不信他們敢來找自己的麻煩,若真敢來的話,自己修煉了萌頭秘術,對危險感知,不說有多么清晰,但至少有所防范,只要事有不諧,就直接躲入妙順珠中,任他大羅仙神降世,也奈何不得敖皇。

  反正這魯家,敖皇滅定了。

  誰讓他們敢追殺李良,這一飲一啄,便是天數使然。

  這一邊,魯文濤落下飛輦,粉衣女子降下大鶴,兩人剛剛落地,魯家太上和魯家族長便帶著一大群人圍了上來,又是唏噓問好,又是討好請安。

  魯文濤全程都保持著恬淡的笑容,平和而又帶著疏離。

  雖然面對的是他的親爺爺和親爹,還有一眾族人,可他自小在東平宗之中長大,眼界早就不同以往,對于這等仍舊在“凡塵俗世”之中摸爬滾打的父親還有祖父。

  他嘴上雖然不說,但是心中終究是有些看不上,瞧不起。

  只是到底還是血脈相連,要把表面功夫做上一做。

  而那粉衣女子則是挑著眉目,揚起下巴,一副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模樣,看魯家眾人都不帶正眼瞧的,真真是高傲極了。

  她乃是東平宗執事之女,自然瞧不上魯家這些小門小戶的低階修士。

  若非他心愛的師兄出生于魯家,她這輩子都不可能踏足這般低端的地方。

  而魯家眾人見到魯文濤和粉衣女子如此模樣,完全不以為忤,反而更為熱情。

  其實這就是人性了。

  人就是這樣,有的時候人若太好說話,顯得太過平易近人,顯得太過和善。

  別人并不會因此尊你重你,反而會覺得你很是綿軟,覺得很容易把握你的性格。

  慢慢的,就算你比他們厲害,他們也不會再敬畏你,反而會輕你賤你,甚至想去踩你、去坑你、去害你。

  像魯文濤這般,面帶笑容卻又滿含疏離之意,最是讓那些魯家之人為之上心。

  一見到魯文濤這一番模樣,他們并不會覺得是魯文濤有什么不對,也并不會覺得魯文濤的態度太過冷淡,反而會覺得是不是自己不夠熱情,是不是自己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對,是不是自己有些方面惹得魯文濤不開心了?

  從而更為用心。

  這就是人的本性,一個字:賤!

  如果一樣東西它非常非常的好,非常非常的有益處,但是卻又非常非常廉價,那么這件東西未必會在人的心中有多大價值。

  因為它隨手可取,招之即來,揮之即去,不會被人放在心上。

  而一件東西,它未必非常非常的好,未必非常非常有益處,但是卻又非常非常的珍稀,價格又非常非常的昂貴。

  那么這件東西在人的心中,可能會有更高的價值。

  若是魯文濤今日低調的回到藍田縣城,見了魯家眾人一副滿含笑容,分外熱情,就像久違的游子回到了家園一般,那么魯家的這群人絕對不會覺得魯文濤是對他們有多么深厚的感情。

  反而會覺得,原來魯文濤也就這樣,也沒有多么厲害。

  總之,就是會把魯文濤和善熱情的態度當做是理所應當的東西,從而越來越不知足。

  反而魯文濤如今這番作態,既沒有清高孤傲,又拉開了和魯家眾人的距離。

  別看好像拉開與人的距離沒什么用,其實大有用處。

  很多時候,都是距離產生美。

  美可以有很多種的解釋,可以因為他漂亮覺得美,可以因為他有威儀覺得美,還可以因為他有其它的什么優點之類的覺得美。

  所以,如果兩個感情不夠的人離得太過于距離近了,那就不美了。

  只有距離遠一些,才會讓人產生敬畏感。

  因為不可捉摸的東西,未知的東西,天生就會讓人有一種恐懼。

  而這種恐懼,其實就是一種特殊的敬畏感。

  比如敖皇前世古代的君王,頭上戴的頭冠叫做冕旒,就是要在面前垂下一串珠簾。

  主要原因是為了擋住君王的臉,不讓臣子看到君王臉上的表情,從而增添威嚴度。

  只是很多人自己雖然能夠感到恐懼,內心卻無法解讀出自己的這種恐懼,反而把這種恐懼當成是崇拜尊敬。

  而粉衣女子,就更是如此了。

  只見她作出一副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睥睨眾生的姿態,并沒有讓一眾魯家之人覺得有什么不對,反而更是覺得粉衣女子威儀無雙,強大無比,對粉衣女子越發的敬畏,越發的崇拜。

  而且,不論男女。

  魯家之中的那些男子,他們見了粉衣女子這一番模樣,并沒有覺得粉衣女子有什么不對的,反而覺得粉衣女子性格清冷,簡直就像神仙下凡一樣。

  在他們眼中,粉衣女子就是一個完美的存在,就是他們心中最最不可侵犯,最最高不可攀的女神。

  但他們卻不知道,他們這番模樣,和卑微又不招待見的舔犬根本就沒什么區別。

  所謂的舔犬,其實就是犯賤。

  人家越是不喜歡,就越是要湊上去,越是要舔人家,越是要煩人家。

  還報以癡情之名,真真是下賤到了極點。

  最關鍵的是,大丈夫不思建功立業,修行正道,整日只想著兒女情長,見到個女的就走不動路,簡直和廢物無異。

  妙談錄有載:舔犬者,非人也。人食雞,骨舍犬,犬喜自勝,雞至死以犬不配啖其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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