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朝不光有牙刷和牙膏,還有口香糖呢,也分成高檔和低檔兩種。高檔口香糖和高檔牙膏配方差不多,只是不知道放了什么東西,它可以凝固。商家會把它用磨具壓成一種棒狀帶花紋,手指長短的小玩意,叫做牙香籌,專門放到一種精美的小布袋里。比較講究的宋人都會在腰帶上掛著幾個小袋子,其中就有一個是裝牙香籌的。吃完飯之后,就從小袋子里拿出一根牙香籌,在牙齒上來回蹭一蹭,再用清水淑一淑,滿口留香。那根牙香籌還不是一次性的,可以反復使用,用完之后擦洗干凈,重新裝回小袋子里去,很方便。至于抵擋的大宋口香糖,那就是柳樹枝子了,吃完飯揪一段柳枝,把葉子和外皮剝掉,塞嘴里嚼吧,嚼爛了吐掉就成,這不是和口香糖一樣嘛。
洪濤只買了牙刷和牙膏,口香糖就算了,他受不了那個強烈的麝香味道。不光是他買了,還給卡爾、泊珠和幾家的小孩子都買了,要求他們只要想和自己學認字算術,就必須每天早晚刷牙,否則不教!這回泊福沒心疼,能讓孩子們讀書認字,他覺得用點牙膏牙刷很正常,認字的人就該比不認字的人生活的講究一些,這才像樣兒!
“他們人呢?我的未婚妻呢?”洪濤還想問問自己用中文說啥了,可惜卡爾的中文還處于聽不懂也說不出來的狀態,只能去問泊珠。但是今天的疍家人錨地里顯得格外清靜,好像一個人都不在,連小孩兒哭都聽不見。
“……”卡爾嘴里含著牙刷不方便說話,只是做了一個雙手合十的動作,又向振州港的方向指了指。
“哦,拜神去了。你麻利點兒,我們倆也去城里逛逛,給你做兩身衣服,我這個貴族老爺也得打扮打扮是吧?”洪濤有點餓了,昨天晚上光喝酒沒怎么吃東西,現在疍家人都去拜神了,自己正好閑下來,可以去城里好好逛逛,親眼看看大宋朝到底是個什么樣子的,耳聽為虛眼見為實嘛。
振州港非常小,只有一條主街,也就是振海樓門口那條土路,倒是挺寬闊平坦的,再加上南方空氣濕潤,基本沒什么塵土。洪濤已經算是振海樓的會員了,他可以在這里白吃白喝,只需要在賬單上寫個名字就可以,合算后世里說的簽單,大宋朝就有了。他和卡爾進了振海樓,伙計立馬就竄上來了,笑呵呵的把兩人往樓上雅座請,不過洪濤沒上去,他想在一樓吃早餐,這里人多噪雜,所以才能看到更多東西。
宋朝的早餐和后世的西班牙、希臘這些地方差不多,非常豐盛。其實宋朝整個的飲食習慣都和西班牙、希臘差不多,搞不好這些南歐國家的飲食習慣就是從宋朝傳過去的。宋人一天正餐只有兩頓,叫做朝食和晡食。朝食的開飯時間基本就是早上9點多,晡食的開飯時間從下午4、5點鐘開始。
不過吧,宋人很饞,生活比較富裕地區的人都很饞,整天不是琢磨玩就是琢磨吃。所以表面上說是一天只吃兩頓飯,真正吃兩頓的只有城外農戶,城里人一天至少吃三頓,如果要是當官的或者那些文人,一天吃五六頓也很正常。而且宋人不講究養生、減肥啥的,想吃啥就吃啥,大街上啤酒肚比比皆是,羅有德才不到40歲,身材倒是不胖,卻挺著一個小肚子。
有了這種飲食習慣,就催生出了風格不同的餐飲行業。像振海樓這樣的大館子,早上開得很早,6點多就營業了,估計南方人喜歡喝早茶的習慣就是從宋朝養成的吧。這一餐不算正餐,算是點心!到了9點左右,正餐上來了,一直賣到日頭頂天,然后把門口的望子一撤,宣布停業,到了下午4、5點鐘,再開門營業,繼續賣晚餐。望子就是一個布簾,掛出去就是營業,撤下來就是停業。
您要是中午餓了,咋辦呢?也有辦法,總不能餓著。不過就不能去振海樓這樣的大酒樓去吃午餐了,宋朝是沒有午餐這個概念的,只有一些街面上的小攤販會在中午賣一些小吃,餓了就去找他們吧。
其實還有比振海樓開業更早的飯館,它們天不亮就營業,只是這種很特殊的飯館在振州城里沒有,要到臨安那種都城去才有,它們是專門給上朝的大臣們預備的。宋朝的皇帝對大臣很寬容,很少砍頭,但軟刀子割肉也挺狠的,上早朝的時間是半夜。凌晨3、4點鐘起床,大臣們總不能空著肚子去上班啊,于是就會有半夜開門的小店,專門提供食物給他們。這種小飯館一般到了中午就關門了,只買早茶、早餐,不經營晚餐。
還有的飯館只經營晚餐和夜宵,宋人喜歡夜生活,用后世的話說就是娛樂業發達,吃完了晚飯之后才是商人、文人、官員社交的時間,不管是去哪兒玩吧,反正不折騰到半夜是不罷休的。后世里北 京著名的飲食一條街簋街,就是靠著夜店火起來的,如果放在宋朝,簋街就是這種只賣晚餐和夜宵的小飯店。
酸菜餡燒麥+海鮮面條,這就是洪濤聽店小二唱了十分鐘之后點的餐。宋朝的飯店酒樓里沒有菜單這個玩意,只是在柜臺上面用木板寫一些菜品名稱掛著,叫菜牌。不過那些菜牌都是店家拿手的大菜,大多數人不會特意跑到柜臺前面去仰著脖子看,都是聽店小二唱菜名。
怎么唱呢,除了口音之外,還真和相聲里報菜名一樣,很押韻的用一種特殊的強調唱給客人聽,不光唱菜名,還要把主要原料和做法唱出來。每個小二唱的詞兒都不太一樣,他們的唱詞和唱功并不是統一培訓的,全靠是自己琢磨。看來在宋朝當個店小二也不容易啊,沒有一些音韻知識、一副好嗓子和強大的記憶力,連刷盤子都不夠格兒 PS:點擊、收藏、推薦票!使勁扔給洪扒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