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能怪季鴻明,他根本沒有見過攝像機,也不知道那里為什么會發出噪音。
林子軒為了整個計劃的順利進行,特意找了一只放衣服的大柜子擺放在墻角,柜子里當然沒有衣服,而是有聲電影機和道格拉斯希拉。
道格拉斯躲在柜子里負責錄音,要確保把聲音錄制清楚,這才是關鍵。
林子軒為此實驗了好幾次,才找到最佳的效果。
這個年代還沒有記者暗訪偷拍的事情,季鴻明絕對想不到林子軒會用這種高科技對付他。
光有畫面沒有用,光有聲音也沒有用,別人可以認為這是偽造的。
但聲音和畫面的結合,這就是確鑿的證據。
如果林子軒不是穿越者,沒有經歷過后世那種視頻滿天飛的生活,也不會想到這種方式。
這恐怕是這個時代最高科技的收集證據的方法了,當然也花費不菲。
林子軒任憑季鴻明發泄心中的憤懣,他知道這是讓季鴻明開口的最佳時機。
若是法院沒有宣判結果,季鴻明一定會更加小心翼翼,不會輕易上當,不過此時法院已經宣判了,林子軒也親口認輸了,季鴻明逐漸放下了防備。
就是這個時候,林子軒發出了致命的一擊。
旁邊的律師并不知道這兩個中國人在爭吵些什么,他審核好了合同,告訴季鴻明沒有問題,可以簽字了。
季鴻明拿起筆在合同上簽字,然后準備拿錢。
“合同還需要國內書局簽字才能生效,一旦生效就會把錢寄給你。”林子軒推脫道。
季鴻明沒有懷疑,合同的另一方的確是萬象書局。
他還不知道這個萬象書局就是林子軒創辦的,林子軒之所以這么說是因為他不知道道格拉斯錄制的怎么樣,還不是和季鴻明翻臉的時候。
季鴻明離開后,道格拉斯希拉從柜子里出來,對著林子軒露出笑容。
紐約有不少小型的電影公司,接下來只要把這幾分鐘的影片制作出來就行了。
三天后,紐約當地的媒體和《大西洋月刊》的編輯接到了彼得遜律師的信函,聲稱他們有了最新的證據,要召開新聞發布會,證明法院判決錯誤。
記者們原本以為這件事已經結束了,沒想到又起波瀾。
你們還有完沒完?
如果不是因為林子軒是《亂世佳人》的作者,還有新聞熱點,記者們根本不想理會這件事,美國每天發生很多大事,不能總在你們這點破事上浪費時間。
然而,《亂世佳人》這些天的話題度一直居高不下,甚至愈演愈烈。
這部小說完全搔到了美國人的癢處,讓他們不吐不快,這是一部現象級的小說。
記者們沒想到林子軒把新聞發布會放在了紐約的一家中型劇院中,還有人在擺弄著放映設備,這是要放映電影么?
這就是要放映電影。
林子軒為了放映有聲電影,不僅租下了這家劇院,還花錢把這家劇院給改造了一番。
就當是提前預演了,反正他回到國內要拍有聲電影,到時候還是要改造國內的戲院。
為了爭奪《老人與海》的版權,他可以說是花錢如流水。
這次美國之行,他賺了不少錢,但花錢更厲害,他購買了有聲電影機,還給道格拉斯一筆豐厚的安家費,還有租用劇院和改造劇院。
他是個不委屈自己的人,所以住宿吃飯的條件都不錯,這一個月來幾個人的花費不少。
還有從紐約到波士頓,再到好萊塢,請人吃飯,四處奔波的花費。
當然,更別說給彼得遜律師的律師費。
不要看彼得遜律師很替林子軒著想,可收起錢來決不手軟,打官司可不是省錢的活。
林子軒賺了大概八萬美元,已經花的差不多了,回去的時候估計還要自己掏錢出路費。
新聞發布會由彼得遜律師主持,他先請記者們和《大西洋月刊》的編輯看一段影片。
影片是從季鴻明帶著律師進房間開始的,影片剛剛播放,就把記者們嚇了一跳,他們聽到了從影片中傳出了的聲音。
觀眾席上的記者一片嘩然,他們互相詢問著,驚訝不已。
有些記者知道這是有聲電影,但這么清晰的說話聲真的沒聽過。
有聲電影的技術發展到這個地步了么?那電影公司為什么沒有拍攝有聲電影呢?
光憑著這一點就不虛此行了,這是個大新聞。
接下來,是林子軒和季鴻明的交談。
記者們聽不懂中文,就看到兩人似乎發生了爭吵,不知道為了什么事情,最后又握手再見了,記者們看的一頭霧水。
影片很快放完,彼得遜律師上場,介紹了林子軒和季鴻明見面的背景。
他給了記者們緩沖的時間,讓他們冷靜下來,再次播放影片。
這一次,由陸小蔓在一旁做翻譯,把林子軒和季鴻明的對話一句句的翻譯出來。
當聽到季鴻明說美國人是傻瓜的時候,記者們憤怒了。
他們不能容忍一個東方人把自己看成是傻瓜,特別是他們前幾天剛剛為季鴻明正名。
在聽到季鴻明承認自己的確不是《老人與海》的作者時,記者們又覺得驚愕和快意。
有些記者隱約的察覺到一點,這段影片明顯是沒有經過季鴻明同意偷拍的,那么偷拍的影片在法庭上能不能作為證據?
如果偷拍的影片可以作為證據,那以后公民的權將遭受極大的挑戰。
隨著有聲電影這種拍攝方式的普及,法律上將面臨這個難題,或許為了應對這種新興的取證方式,要對法律條文進行修改。
總之,這次新聞發布會有太多的內容可以討論,記者們已經迫不及待了。
第二遍影片放完,彼得遜律師發表聲明,影片沒有經過偽造和刪改,翻譯也都是真的,歡迎任何電影專家和懂得中文的翻譯前來查證。
記者們詢問彼得遜律師以后怎么做,會不會繼續起訴?
“我們希望能和季先生達成庭外和解,當然也不放棄使用法律手段。”彼得遜律師老練的應對道。
這也是林子軒的意思,既然真相大白,上訴沒有意義,太耗費時間,只要季鴻明承認林子軒才是《老人與海》作者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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