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小女孩她出生時就被爸媽給拋棄了,是一個好心的老太太把她養大的。后來把她過寄給她的父親了。因為她父親離過幾次婚,沒有小孩。
沒過幾年她的后媽死掉了,等她長大嫁人之后、就在寶寶出生前幾個月,她的爸爸在一次酒后駕車、被面包車給撞死了。
大戲從此拉開帷幕 因為是酒后駕車,她死去的父親被判的主責,賠償金只有二十萬。圍繞著這二十萬、發生一件件讓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首先她的爸爸在她結婚前兩年找了個老伴。因為沒有結婚證,而且那個女人兩個兒子都挺有錢的,但正是越有錢越摳,他們惦記上這錢了。本來說好了,給她兩萬,但她不同意。怎么辦?打官司要分錢,最后斷了三萬,呵呵,他家打官司還花了一萬五 因為還有一個奶奶,無論是親情法理,奶奶都是有繼承權的,不過奶奶堅持不要。除了死去的那個、奶奶還有三個兒子,但全部不孝順。而她是奶奶帶大的,跟奶奶非常親,再加上奶奶90多了,時日無多,只要女孩過得好,要錢干嘛?
不過另外三個兒子肯定是不同意的,女孩也沒說什么,給了奶奶四萬,另外喪葬費全部是她出的。再加上要應訴,車馬費,反正到最后就剩了五六萬。
在治喪的期間也發生很多事,作為女孩的三個叔叔,死去父親的兄弟,在她父親去世之時竟然一段燒紙都沒買,錢更是沒出。估計心里想的就是:你不是有賠償金嘛,還要我們出錢干嘛?
另外還有一件事,農村有習俗,死去的人要有兒子“執斧”、等于是名義上有后。不過現在也無所謂了,女孩一樣可以。不過那個女孩大叔叔的二兒子就堅持要“執斧”,然后就以“兒子”的名義分錢。嗯,意思就是這個意思。
給了三千六百六!
不過這件事沒完,因為認為給少了。女孩聽說之后又送了五千過去,不過他堅持不要,現在才知道,他還是嫌少。
后來沒過幾個月奶奶又死掉了,奶奶死之前的一天,給奶奶的四萬塊錢就捏在大叔叔的手里,喪葬費全是用的那個錢,他們作為兒子還是一分錢沒出。
時光匆匆,她以為這件事就這么過去了。
女孩沒親娘親老子,大叔叔家離她家又近,所以就把他當親老子一樣待,逢年過節買禮物,衣服、香煙,給錢啊,而且只有他這個大叔叔有這個待遇,其余的都沒。寶寶也直接喊他外公。
大叔叔兩個兒子,大兒子是億萬富豪,二兒子是鄉間窮絲,至于為什么沒幫這個窮兄弟,里面的恩怨情仇很復雜,這里就不作表述。
前段時間女孩所待的縣城刮龍卷風,政府撥了一筆巨資,要把農村所有的危房全部撤除,而女孩家那所沒人待的老房子也在撤除行列。
好了,大戲又徐徐拉開。
不知道是那個大叔叔的主意還是他那個二兒子的主意,反正縣里消息傳出之后他就跑女孩家去,說這個房子拆遷要有他的一半錢。
這里要說一下,別以為這里是深圳,女孩家的房子大概一萬五到兩萬之間,另外宅基地一萬塊,也就是一共最多三萬塊。女孩已經應承過,給一萬塊,那個大叔叔就是不答應。
至于理由很簡單,因為他兒子給女孩爸爸“執斧”的,當了半個兒子,就應該要分。而且跳著腳說,如果不分就不給拆(到底是憑啥不讓拆?),估計主要原因是他二兒子沒錢,他幫他二兒子要的。
一共就三萬塊,平分也不過多三五千,但是她就是咽不下這口氣。哭著問這些年的孝順值幾個錢?一年在他身上又花了多少錢?
問題的癥結還是出在農村的那個習俗上,女孩的大叔叔認為當初給他二兒子的錢少了,而他二兒子最近又沒錢,所以要在這里找補回來。
現在我就想幫著問一句,到底該不該平分?有的人說一分不要給,有的人說錢短人長,就跟他平分拉倒。
這個故事我碼了快一個小時,所以今天就兩章了,抱歉抱歉。看在我碼了這么長時間的份上,大家有什么票票就投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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