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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7章 MP3和存儲技術

史蒂夫喬不思看著面前這個小玩意兒,這么一個小家伙,就可以播放出美妙的音樂,他不得不承認,aiwa公司的技術研發人員,真是天才。請大家搜索看最全!的  但是他也發現這個mp3的一些缺點,比如屏幕太小,只能顯示兩行歌詞,沒有內置電池,對電池的消耗量比較大,外面功能鍵比較多,顯得外觀很亂等等。

  如果是他來做,那么就會將mp3設計成半個巴掌大小的扁平狀,屏幕一定要大,功能鍵可以設計成一個環形,盡量的簡化,存儲容量增大,機身要變得更輕等等。

  他將下屬叫過來,跟下屬說了他的想法。

  水果公司,也要做這個mp3,不過咱們不叫這個名字,有跟風的嫌疑,咱們所有產品,都要讓人一聽就知道是我們水果公司的,嗯,可以叫ipod,沿用我們imac的命名方式。

  存儲量要大,那么用閃存技術就不劃算了,那個成本太高,可以用硬盤作為存儲,這樣存儲量能大好幾倍,還能提高售價,提高利潤。

  并且ipod同樣可以作為一種便攜式移動存儲設備使用,容量更大,肯定更受歡迎。

  目前市場上對于便攜式移動存儲設備需求量很大,傳統的軟盤已經逐漸被淘汰,現在主流的電腦上,都已經不再生產帶軟驅的主機了,而是改為光驅,且均為dvd光驅。

  這個dvd光驅,主要也是采用風雨飛利普標準,大家一般也是從這兩家公司得到的專利授權,其中風雨電子的專利更多一些。

  于是光盤成了主流的移動存儲工具,軟盤基本消失。但是光盤有一個很大的缺點,那就是容易劃損。

  甚至脆弱性,比軟盤更甚。有的少有劃損,數據就讀取不出來。雖然現在技術不斷進步,糾錯能力不斷增強,真正被劃損的地方,還是會造成數據丟失。

  這樣一來,大家對于移動存儲工具的需求就變得更大,移動硬盤,也應運而生。通過一條usb數據線,將移動硬盤與電腦連接,驅動過后,就可以使用了。

  不過這個產品,也有一個很大的缺點,那就是一旦斷電,數據就會丟失或者損壞。而且移動硬盤同樣易損,有時候稍微用力摔了一下,看似外面沒什么事兒,但卻已經無法使用。

  這時候,閃存技術也應運而生,不怕斷電,不易損壞,而且造價相對于移動硬盤,會便宜許多,當然,存儲量也會小很多。

  就在這時候,市場上出現了一種叫做usb閃存盤的存儲工具,個頭小巧,僅比大拇指稍微大一點,攜帶極其方便。

  不過之前的容量都不大,只有128m和256m,因為太小了,所以買的人并不多。但是看到aip3,同樣用閃存作為存儲,而已經發展到了512m的時候,很多人也注意到了這款產品。

  島國、南韓、南洋、米國等多家公司,都開始研究這款產品,并努力做到最大,想要以此來替代其他的移動存儲設備。

  隨著計算機的普及,公司間辦公越來越趨向于電腦化,各種文件傳輸,用這種移動存儲設備明顯更加方便。

  光盤當然也可以,但光盤只能寫入一次啊,移動硬盤價格太高,這種u盤,最為合適,且十分方便。

  水果公司曾經也想研究這個技術的,但卻發現,這項技術被人注冊了專利,一家叫華電子的公司。

  而他們要想研究u盤,暫時就繞不開愛華電子的專利壁壘,要付給對方專利使用費。他們本來派人接洽了一下,但結果卻讓他們非常不滿意。

  兩千萬美元,永久授權,他們怎么不去搶啊?這專利的研發費用,兩百萬美元恐怕都未必用的上。

  同樣還有很多家公司,也研究成功了這項技術,但卻發現已經被人注冊了專利。他們也買不起專利授權,于是放棄了。

  但也有一些公司,則堅持是自己的技術與愛華電子的專利不同,比如發明了卡技術的東之公司,還有發明了cf卡的閃地公司,發明了記憶棒的嗦尼公司等等,他們也推出了優盤,或者說是類似u盤的產品,畢竟u盤這個名稱,都已經被注冊了專利。

  當初一些人覺得閃存技術沒什么用,造價昂貴,技術復雜,就算是u盤出來后,也被很多人認為,就是一種曇花一現的技術,應用前景沒那么廣泛。

  但當mp3深受消費者喜愛后,那些公司終于發現,原來這個閃存技術,竟然是如此的好用。

  可惜一些小公司在技術上無法繞開專利壁壘,于是他們萌生了跟水果公司一樣的想法,那就是研究內置硬盤的mp3,專門走大容量存儲這一賣點。

  而這時候,馮宇卻堅持讓aip3,就做閃存mp3。此時愛華電子不是研究成功1gb的u盤了么,那就想辦法將這個應用到mp3上面,同時擴大mp3的液晶屏幕,而且馮宇還將前世ipod的外觀設計,讓風雨設計弄出來后,交給了柳生肇。

  單手操作這一個創意,確實給ipod加了不少分,即使那時候ipod有價格高,音質差,使用時間斷等多種缺點,但還是成為了很多年輕人喜愛的電子產品,并在未來,給水果公司帶來了極其豐厚的利潤。

  而與此同時,馮宇還讓aip3格式,這就讓人免去了mp3必須依賴電腦的情況,可以隨時隨地的將cd歌曲轉變成mp3格式。

  不過這個功能卻讓柳生肇有些皺眉,這個功能推出后,肯定又會被米國唱片工業協會告上法庭,他們肯定又認為,這侵犯了知識產權。

  不過管他呢,這只是一種功能應用而已,至于對方如何使用,他們并不需要去管。別人買了正版的cd,怎么就不能轉化成mp3格式了?只要不傳播,就不算侵權吧?

  mp3的發展到最后的時候,肯定是向mp4進行轉變,到時候彩屏技術應該也已經成熟了,而那時候,aiwa公司必然還會繼續引領行業的發展方向。

  真正做到:一直被模仿,從未被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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