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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提高一分干掉千人

  吵吵鬧鬧,紛紛擾擾,熙熙攘攘。

  耳邊像是無數只蒼蠅在嗡嗡嗡,攪得人不得安寧。

  為名為利,為夢想為,喧囂鬧騰了一輩子,到頭來都已成空……也真是夠了,難道死了都還不讓人清凈。

  胡一飛憤憤然睜開眼,愕然。

  眼前有發黃的光暈在瞳孔中渙散,似一個水泡,視線中的一切都在水波中起伏蕩漾著,濺起無數的七彩光斑,朦朦朧朧。透過光波,有無數張扭曲的面孔,影影憧憧,有熟悉,有陌生,這些面孔一張張在他面前浮現,嘴唇開開合合,音波沖突回蕩,似乎不住地在說著什么,可惜他再努力也只聽到一片吵鬧。

  “飛哥,你真牛。睡了三節課才醒,昨晚又去‘龍騎士’通宵了?居然不叫我。”旁邊胖子擠著笑臉打趣。

  一個聲音一飄一蕩得傳入耳中,胡一飛的眼神漸漸清晰起來,有無窮的意識向腦袋里瘋涌,然后瞬間傳送到身體各處,身體詭異地坐直了,倒把小胖子嚇一跳。

  “詐尸啦!嚇死老衲了。”

  開門的聲音響起,桌椅碰撞摩擦地板的嘎吱聲此起彼伏。一個男子走入進來,周圍一下子安靜下來,像排練好的一樣。

  胡一飛眼神茫然,他努力回想著腦中的信號,似要從這紛亂中理清頭緒:我不是癌癥掛了嗎,眼前一切似是我的高中,剛才提醒他的是同桌兼舍友杜子康,這是他的高三課堂。

  這是重生還是夏洛特煩惱?

  “上課了,大家打開黃岡模擬題庫,第八套習題試卷……”講臺上的是他高中語文老師,李厚宇。

  周圍一片嘩嘩翻書聲,小胖子又用胳膊撞他,“別睡了,老班的課也敢睡?!”

  這一下撞擊,驟然讓他清醒過來。身體觸感和思維達成鏈接,他已經確定自己不是做夢。那眼前只有一種解釋,靈魂回到了2002年,自己的高三時代。一抬頭,看到黑板左側掛著一塊明晃晃的牌匾,上面豁然寫著“距離高考還有”一行小字,下面用紅色粉筆重重寫下“99天”!

  雖然才到四月,天氣已經酷熱難當,六十多人擁擠的教室,更似火爐般煎熬,同學們一個個都被熱的暈乎乎。

  他伸手摸在自己的胸口上,那顆心臟正強勁有力的跳動,似有無限生機。握了握拳頭,胳膊上肌肉虬起,力量的感覺傳遍全身,哪有半點病變的跡象。

  真好,曾經失去過才知道如今是何等珍惜,全身充滿活力的感覺幾乎讓他熱淚盈眶。

  “同學們,現在是該警醒起來了!”

  老班的大嗓門打斷了他的思緒,“距離高考已經不足一百天了,大家都已經是成年人了,未來是自己的,人生難得幾回搏,搏一把海闊天空。我希望大家抓緊最后的時間復習,哪怕是臨時抱佛腳。現在更應該抓緊每一分每一秒,不要把生命中最重要的時刻浪費在夢游里……最后拼搏一百天,大家有沒有信心。”

  “有!”震天的吼叫把胡一飛嚇一跳,剛剛靈魂歸附又差點給嚇出魂來。

  “好,很久沒有喊過口號了,今天大家一起再喊喊我們的口號,一組先開始。”

  在李厚宇的指揮下,一組集體高聲吶喊:“不苦不累,高三無味;不拼不搏,高三白活!”

  緊接著不用指揮,后面幾組就自動接力了,二組喊:“拼一分高一分,一分干掉千人,一分成就終身!”

  三組接:“擰成一股繩,搏盡一份力,狠下一條心,共圓一個夢!”

  四組最拖拉:“為理想,早起三更,讀迎晨曦,磨槍挫劍,不懼兵臨城下!為目標,晚臥夜半,夢別星辰,腳踏實地,凌云舍我其誰!”

  在這震天的口號下,哪怕再多夢魘,也要瞬間嚇跑。大熱天的,胡一飛愣是嚇出一聲冷汗,要命啊,竟然還要高考。

  “好!”李厚宇滿意的點頭,“現在開始上課,大家看看分析題第二題,必考題。前幾年沒考,今年必考。背不背看你們自己,反正五分擺在那里。”

  胡一飛低頭一看試卷,兩眼一瞪,反正是它不認識我我不記得它。

  高考,多么久遠的記憶,當初那點知識早就忘得七七八八了。幸好這還是語文,寫了多年的網文,也出過那么幾部半紅不紅的,后來同行介紹改行當了編劇,照樣跟筆桿子分不開,文學底子還算扎實。可翻開桌面上那堆積如山的數理化課本,那真是只覺兩眼一摸瞎。

  想當年,他中考考進縣一中,也是憑真本事考進來的,沒多花家里一分錢買分,高一時成績也是名列前茅,只是高二時染上了網癮,從此蹉跎在“傳奇”的世界里,成績一落千丈。如今進入高三,偶爾通宵更是常事,成績落在中等已經很不錯了。

  就算沒有這些頹廢,如今的他也真如文盲一般,恐怕除了文科還算湊活,理科簡直比初中時亦有不如,一時竟有些茫然。

  魂不守舍地胡思亂想,整整一節課竟不知不覺過去,下課鈴響。

  “放假路上注意安全,下周上課不要遲到。”

  教室里頓時一片嘈雜,“飛哥,傳奇走起?聽說你昨晚挖礦挖到屠龍了,真的假的。”胖子杜子康老實了一節課,再也坐不住了,嚷嚷著就要奔網吧。

  自進入高三后,便是一個星期只放半天假,為了照顧走讀生,也只有每個月月末才放假兩天半,好讓大家回家拿生活費。今天正是月末的周五,上完課就已經放假了。有些住校生,生活費早帶夠了,這種強壓下僅有的假期自然是敞開了玩。

  “不了,今天要回家。”

  “掃興,下周趕早過來通宵啊。”

  茫然從學校走出來,外面都是迫不及待歸家的學生。校門口已經等候了一排巴士汽車。司機吆喝著地名,不斷有學生鉆進車里,擠滿了也要多拉兩個站票。不少人相互道別,也有不急著回家的學生約好去玩耍的,喧囂得像個雨后池塘,群蛙呱噪。

  胡一飛一時還無法融入其中,他想著,重生前自己該是掛掉了,只是留下傷心的父母在病床邊白發人送黑發人。在那個世界,為了自己的病,家里已經一窮二白,如今還不知是怎樣的悲傷。這么想著,他有些迫不及待想要回家看看。看到一輛空車,低頭鉆了進去。

  搖搖晃晃三個小時的車程,到了小鎮時已經七暈八素,尋著熟悉又陌生的道路,總算不至于找不到家。

  推開那道小院門,一眼便看到一個忙碌的身影,眼睛瞬間有些濕潤,“媽,我回來了。”

  “回來了,吃了午飯沒有?”

  家里并不富裕,父親還在外地打工,一個人養五個人,家里只有母親照料他們兄妹三人。弟弟妹妹年齡還小,正在讀初中,成績也不好,前世都沒能讀到高中。妹妹倒是讀了一所職業中專學校,弟弟后來更是早早出去打工。作為家里唯一的高材生,他每個月才能回家一趟,自然少不了一通殷勤伺候。

  聽著熟悉的嘮叨,品著熟悉的菜肴,他真想要一輩子都停止在此刻。

  吃完晚飯,胡一飛躺在自己小屋軟綿綿的單人床上,看著周圍墻壁上貼上去的小龍女李若彤明星海報,舒服的長出一口氣,“真好!”

  萬籟俱寂,他才開始整理思緒,思考今后的人生。

  重新復習初中高中知識,認認真真學習應付高考,這個想法也只是想想。他知道自己并不是聰明人,哪怕經歷幾十年的人生閱歷也未必能有多大幫助。而且心野了,要重新坐回課桌上學習,自然是事倍功半、吃力不討好。縱使重生了,他也不記得當年的高考語文作文題目,如此,重生的優勢與高考這一關算是蕩然無存。

  若要以正常途徑在高考中考出好成績,越過“三重門”的最后一關,自然難上加難。可一本大學,他并不在乎。出人頭地有很多種,這輩子不求多偉大,至少平平安安健健康康活到老。

  心里有些內疚,上輩子好歹上了二本,這輩子竟然不如從前。可天意弄人,只能辜負父母的期待了:不過兒子是不會給你們丟臉的。

  “唰”的一下從床上蹦起來,來到鏡子前,對著臉蛋左捏右照,“還有點嫩,不夠男人味。牙不太齊,小時候吃甘蔗掉了兩顆牙,后來長歪了。正一正牙,算得上帥哥小鮮肉一枚。”

  他身材高大,十八歲正是長身體的年齡,如今已經一米八三。記得也就在這幾個月,他的身高猛的往上竄,待高考結束后,就已經一米九了。加上愛好籃球,平時偶有鍛煉,胸脯雖說無法跟蝙蝠俠、超人兩個D罩Man相比,站一塊是不顯矮的,腹肌和人魚線亦是清晰分明。

  可就這身材,一旦染病,一個月之內瘦成皮包骨,那副慘像……再也不愿經歷了。

  至于金錢……上輩子雖說不富裕,也算不上窮。

  再世為人,就更加看淡這些。他信奉的人生意義,金錢并非唯一的衡量標準。金錢確實能滿足很多人的自私想法,人類終究是一個群體,對金錢的渴望越多,自私的人就越多。但金錢真的不能衡量一個人,卻可以根據對金錢的渴望來認識一個人的價值。

  至少,目前為止,他需要一筆啟動資金來施展人生抱負。

  股票、IT、金融均在腦海中閃過,最后甚是無奈,他發現現階段能起到幫助的,依然只有重走老路,寫網文。

  網文現在還在黃金時期,可真正走紅的并不多,多數都是過度文青,要么內容死板。后世那些大火的小說,具體內容他自然是不記得的,卻對自己的文筆有信心。不管怎么說也是看過幾百本小說的,寫過上千萬字的老鳥。只要大綱齊備,那些吸引讀者的關鍵要素不至于丟失,再加以慍色,相信不會蒙塵。

  端坐在書桌前,水性筆在手指間不斷轉動,卻遲遲無法下筆。

  寫什么,是原創還是文抄公?

  他沒有過目不忘的記憶力,哪怕是抄,其難度也不亞于原創。

  下定了決心,也底氣不足嗎?如此,就更應該妥當行事了,先打響名頭再說。

  原本打算寫自己的那本成名作,如今自是毫不猶豫排除掉,提筆寫下書名,“《誅仙》!”

  書法還是很不錯的,標準瘦金體,看起來骨骼清奇,筆法老辣。鐵畫銀鉤的兩個字落下,心里踏實多了。

  慢慢回想著《誅仙》的情節,這本書他追讀過,只是作者太拖了。

  前后數年,中間還斷過好一陣子,直到熱度都快消退又跑出來續尾,以至結尾多少讓很多人不滿意。中間也有些地方斷層嚴重,處理不夠謹慎,導致前面“笑傲江湖”后面“還珠樓主”,境界劃分也很模糊,以他后世人的眼光看自然少了升級的快感。

  但作為一部被譽為后金庸時代武俠圣經,還是毋庸置疑的經典,猶記當年,那些一起追誅仙的男孩子們,這本書,真是中學時代的一個腳注。不知有多少男生,都會幻想著自己是張小凡,被美麗的碧瑤所喜歡?雖然現在看來,一句話概括為絲逆襲的故事。可是書里面可愛的配角,被抄在語文書皮上的合歡咒,為心愛的人物爭執的場景,都讓記憶中的誅仙那么美好。

  他想要還原甚至完善這部經典,難度可想而知。

  好在大綱都是清晰的,記憶也很深刻,他也看過改編的大熱電視劇。

  后世各種知名IP被炒的很熱,男性向大熱網文改編電視劇的工作總是非常艱難的,因為小說內容是無比龐大的,電視劇卻要精簡再精簡。他既然決定寫《誅仙》,自然也幻想過有朝一日改編出現在銀幕上。但也明白劇本與小說的區別,要避免不必要的臃腫,也要保證文字的無窮韻味……

  看來有的忙了。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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