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慶市陽光小區,16棟302室,住著一個看似很普通的家庭。
男主人早出晚歸,有時候一連幾天看不見,女主人是一位外地調過來的老師,人漂亮脾氣更好,跟誰都笑瞇瞇的。
只有為數不多的鄰居知道,男主人是整個北州市最年輕的副處級干部,是儀慶這個縣級市的常務副市長。
吃完晚飯,收拾好碗筷,徐小燕跟往常一樣輔導女兒學習,李海強同樣跟往常一樣坐在客廳里看《新聞聯播》。
唯一不同的是他沒往常那么專注,似乎有什么心事。
外面開始下雨,讓他把客廳窗戶關上,喊幾聲都沒聽見,徐小燕覺得很奇怪,帶上女兒房間的門,坐到他身邊問:“海強,怎么了,是不是工作不順心?”
“不是工作的事。”
妻子無可挑剔,再瞞下去對她不公平,李海強權衡了一番,輕摟著妻子哽咽地說:“小燕,對不起,有件事一直沒告訴你,上次從南港去bj,我在機場遇到一個警察。南港市公安局的,他在查旬麗的案子,他認出了我。”
作為一個妻子,誰愿意丈夫心里總想著另一個女人,可越是這樣徐小燕越覺得丈夫重情重義。
她楞了一下,苦澀地問:“他在查旬麗姐的案子?”
“嗯,而且查出了眉目。公安部二級英模,公大特聘教官,南港市公安局有名的刑偵專家,很厲害也很年輕。下班時給我打電話,說已鎖定兇手,問我明天有沒有時間,問我愿不愿回去一趟,說接下來會涉及到刑事附帶民事起訴……”
查出來也好,省得以后總想,省得他心里總裝著一個死去十幾年的人。
徐小燕沉默了片刻,靠在他肩上道:“去,我是你妻子,她一樣是你妻子,怎么能不去。我請假,陪你一起去。什么起訴我不懂,只知道殺人不光要償命,還要經濟賠償。我們不需要,旬麗父母需要。”
這些年沒少給前妻家匯錢,她從來沒說過什么。
李海強越想越難受,吟著眼淚說:“小燕,讓你受委屈了。”
“不委屈,旬麗姐的事又不是結婚后才知道的,要是怕委屈我能跟你結婚?”
李海強告訴妻子這個實在算不上好消息的消息,半小時前接到韓博電話聽取完關于1990.12.26案第三次匯報的陳局則把這當成一個好消息,正激動不已地向王副省長打電話。
“……經過辦案人員不懈努力,利用各種新的刑事科學技術檢驗比對,終于成功鎖定嫌疑人,并且收集到足夠證據,我們有信心有決心把這個案子辦成鐵案,還被害人一個公道,給社會尤其給被害人親屬一個交代。”
韓打擊太爭氣,太長臉了!
要不是他翻舊案,要不是他查了個水落石出,南港公安哪有機會一洗前辱,自己這個局長哪有機會給不分管政法工作的省領導匯報工作。
陳局從未如此高興過,王副省長同樣很欣慰,畢竟這事跟他多多少少有點關系,要不是旬麗參加他女兒婚禮,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悲劇。
“好,很好,時隔十一年仍在追查,且成功查出真兇,說明你們市局極具責任感,極具戰斗力。可惜明天上午抽不身,不然真想去看看。”
“王省長,您工作那么忙,我就是匯報一下。”
省領導明確表示下次來南港視察時會來市局看看,全省能有幾個市局有資格被常務副省長記得?他雖然在南港擔任過市長,一樣在其它市擔任過領導職務。
陳局很高興,第一天早早的趕到刑技中心,親切會見當年因為這個案子被調離的老干部,與剛剛趕到的李海強夫婦等人齊聚會議室,等候“韓打擊”揭開謎團。
“各位領導稍等,我先接個電話。”
露臉的時候到了,韓博再次看看接入羈押室、詢問室及心理測試室監控信號的液晶顯示屏,接通手機問:“韋支隊,我韓博,行動是否順利,嫌犯什么時候能押解回來?”
偵辦海工集團爆炸案時局領導不許親自上陣,這個案子跟那個案子不一樣,當年被搞得灰頭土臉,之后十幾年天天惦記著。
“老帥”絕對要親自出馬,回頭看看剛落網的嫌犯,強按捺下內心的激動說:“行動非常順利,嫌犯束手就擒沒敢反抗,兄弟公安局同志也很幫忙,我們正在回去的路上,如果過江不耽誤,一小時應該能到家。”
“好,我們先開始,請你們注意押解安全。”
韓博掛斷電話,指著液晶顯示器里剛被帶進心理測試室的一個民警,介紹道:“各位領導可能有印象,他叫張興寶,現在是我南港市局開發區分局治安大隊民警。十一年,他是市委小車班司機。
過去十一年來,他一直是韋支隊懷疑的對象,為什么懷疑是兇手,歸納起來有幾個原因,首先當年勘查時在現場發現一排很明顯的8號車輪胎印,在之后的秘密調查中又被他察覺了。”
不是有印象,是印象深刻!
李海強盯著屏幕上顯得有些緊張的老熟人,緊攥著妻子手暗箱這個案子到底跟他有沒有關系。要是有,無冤無仇的他為什么要殺害旬麗。
“韋支隊一直沒放棄調查,做過許多工作,他想方設法把報廢的8號車保存下來了。20天前的一個晚上,我們民警去停車場對老伏爾加進行了一次仔仔細細勘查,結果發現車內有血跡,提取比對,竟然與被害人的dna比對上了。也就是說韋支隊沒懷疑錯,他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一位老領導掐滅煙頭,冷冷地說:“陳書記,實不相瞞,我們當時就覺得問題出在市委。阻力太大,查不下去!”
“老局長,你別急,讓小韓把話說完。”老同志有怨氣,陳局可以理解,又遞上一根煙。
“小韓,不好意思,你繼續。”
“沒關系,今天我們有的是時間。”
韓博笑了笑,指著搭檔操作的投影機影像接著道:“我工作比較忙,我們刑警支隊便衣大隊長蘇海冰同志負責具體偵辦的,本著不放過一個壞人,同樣不能冤枉一個好人的態度,我不能因此就確定張興寶是兇手。
李市長,對不起,為確保萬無一失,我們再次調查您前妻生前尤其大學期間的社會關系,蘇海冰同志在調查中發現,92年我們南港市公安局有民警去學校了解過情況。當時專案雖然沒撤,但調查基本上已經停止了,到底是誰去的?
我們把張興寶照片用電子郵件發過去請接待過民警的老師辨認,居然真是他。換言之,他和韋支隊一樣在秘密調查12.26案。血跡在他車內發現的,他又在調查旬麗遇害的真相,這說明什么問題?”
在座的大多是警察,許多人還是當年的老警察,這個問題一想就能想通。
一位老干部脫口而出道:“他去過案發現場,見過旬麗,或許試圖搶救過旬麗,結果旬麗傷勢太重停止了呼吸,他搞一身血,兇手又跑了,擔心說不清楚,當時沒敢說,之后又擔心查到他,所以想抓到兇手證明他的清白。”
韓博點點頭,心情無比復雜地確認道:“作為一個公安民警,調入公安局這么多年一直不向上級匯報這個情況,他這個警察不夠稱職。但作為一個活生生的人,必須承認他的顧慮有一定道理。
當年怎么辦案的,要是抓不到兇手,他為什么會一身血,為什么會出現在現場,這些問題根本解釋不清楚。上級又要求限期破案,極可能認定他是兇手,甚至可能已經造成了一起冤案。”
血跡就是證據,回想起當時的大背景,確實有這種可能。液晶顯示屏這個正在準備接受測謊的人,真可能已經是一條冤魂。
老干部們面面相窺,心情比韓博更復雜。
李海強不管這么多,只想知道誰殺了前妻,只想知道誰是兇手。
看著他滿是期待的神情,再看看他與旬麗有幾分神似的現任妻子,韓博繼續說道:“在被害人的遺物中有一個記流水賬的小賬本,我們在賬本中發現有一條圍巾,遺物中沒有,證物中也沒有,而案發當晚天氣很冷……
正因為如此,我們想到誤殺的可能,旬麗圍著一條圍巾,騎著飛鴿自行車一個人往回走,兇手躲在暗處,當時路燈也很昏暗,他是不是認錯人了,把旬麗當成別人給殺害了。該查的全查過,只剩下這一種可能,我們于是以此作為偵查方向,集中力量調查當年在海員俱樂部工作的女同志。”
“剛開始我們懷疑張小媛,她生活作風有問題,談過很多對象,得罪過很多人,結果在指紋比對中這個譚海超浮出水面,譚海超不僅與張小媛沒任何關系,反而跟當年女工作人員中最文靜、最不可能與案件有關系的彭莉莉有聯系,并且這個情況是張小媛提供的。”
前妻死得太冤了,居然是被誤殺!
李海強難受到極點,強忍著悲痛問:“韓支隊,他們什么關系,到底什么情況?”
韓博輕嘆一口氣,苦笑著解釋道:“說起來跟當時的大背景同樣有關,譚海超跟彭莉莉是初中同學,二人的父母在一個單位上班。彭莉莉上學時就很漂亮,正在青春期么,譚海超曾給彭莉莉寫過情書。
二人父母在一個單位上班,也住在一個單位宿舍,譚海超的母親跟彭莉莉的母親有矛盾,吵過好幾次架,關系很緊張。有一天晚上,彭莉莉洗澡,覺得有人在門外偷窺,就喊母親去看看。
她母親出去一看,正好看見譚海超下樓,于是跑過去揪住他,跟譚家人再次吵了起來,罵譚家人不是東西,稱譚海超是流氓。正值嚴打,情書是證據,彭莉莉母親抓到的是現行,譚海超因此被判刑三年。”
“他懷恨在心?”一個老干部忍不住問。
“我們調查發現,譚海超刑滿釋放后找不到工作,走到哪兒都被別人在背后戳脊梁骨,不止一次揚言要報復。張小媛跟我們的民警說,譚海超從監獄出來后彭莉莉曾擔驚受怕過一段時間,直到確認譚去江南打工才松下一口氣,她之所以嫁那么遠與此有一定關系。”
周素英很默契地調出一張照片。
韓博朝她微微點了下頭,指著屏幕道:“這是張灣市郊區的一個汽修廠,譚海超當年不是去打工,是去這個汽修廠學修車的。鑒于我們只比對上指紋,沒能比對上dna,我們民警秘密調查他當年的師傅及同事,終于找到了匕首的主人,一個跟他一起學修車的學徒工……”
案情并不復雜,當時之所以沒能查清楚,只是方向沒搞對。
老干部們不再有怨氣,反而心有余悸,一個個忍不住想要是當年張興寶主動站出來,要是當年能夠及時發現8號車里的血跡或張興寶帶有死者血的衣服,結果會是什么樣?
“居然是誤殺,竟然認錯了人!”
李海強很想找到兇手,可面對這一切又覺得有些無法接受,熱淚滾滾直流,他妻子也禁不住低聲抽泣起來。
“當然,剛才所說的這些只是我們根據現有情況分析的結果,張興寶到底是不是無辜的,要看接下來的測謊結果,要看嫌犯押解回來之后的審訊結果。”
干得漂亮!
陳局相信部下不會搞錯,故作嚴肅提醒道:“小韓,也不能排除那個自制匕首的學徒工是同謀的可能性,哥們義氣,腦袋一熱跟著一起作案,許多案件就是這么發生的。”
“陳局提醒的是,我們調查過,周政委,麻煩你調出鄭吉文的照片,對,他就是匕首的主人。用他師傅的話說他腦子有點問題,喜歡看金庸、古龍的武俠小說,整天幻想著當武林高手,結果在案發前一個多月,因為練輕功把腿摔斷了,在家躺了三個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