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
上一章
下一章

第401章 高齡偵探

  《福爾摩斯先生》的作者科林,他曾經跟隨過蓋茨基爾學習寫作,而蓋茨基爾,是作者本身很喜歡的一個女作者。

  看蓋茨基爾的《依然美麗》,足可見,她是最為堅強的女作者,相比之下張愛玲要遜色太多。可惜都是在藍星,這里沒有科林,更加沒有蓋茨基爾。

  所以韓軾是見不到這位奇女子了,然而她徒弟的作品,要開始大開殺戒了。

時間:白天地點:家中人物:易羅圣  “這次可千萬不要坑!”

  易羅圣剛從書里買到了《福爾摩斯先生》,看著書上的黑色剪影,道:“雖然親愛的福爾摩斯,里面隱藏了很多干貨,但我這個人更喜歡有劇情的正文內容。”

  封面的黑色剪影,是和《親愛的福爾摩斯》一樣的,明顯看出是帶著煙斗,和獵鹿帽。

  “也不知道福爾摩斯為什么喜歡帶著獵鹿帽,如果我記得沒錯,獵鹿帽就是英國鄉村狩獵的帽子,概念就和我們的草帽差不多,前后都有帽檐,然后有護耳。”易羅圣喃喃自語,想想一名著名的偵探是帶著草帽,這個畫面想想也就是醉了。

  易羅圣對于獵鹿帽的認知雖然有些錯誤,但大體上是沒錯的,至于為什么福爾摩斯會一直帶著獵鹿帽,不要覺得這是柯南道爾寫的,實際上作為福爾摩斯標志性的裝扮,柯南道爾從未在書中說過,福爾摩斯有這樣的打扮。

  類似的,也只是《銀色馬》中,也只是說福爾摩斯帶著的是一頂,有護耳的旅行帽。

  至于為什么后來獵鹿帽和煙斗一樣,成為了福爾摩斯的標配,那必須不得不提到,福學歷史上最著名的插畫家——西德尼,這貨在《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中畫下了“罪孽的根源”,沒錯奏是那著名的,華生與福爾摩斯坐在火車包廂的畫。

  西德尼畫了圓領短披風和獵鹿帽,由此這個裝扮就成為了福爾摩斯的標配,并且后來的插畫師,或者是漫畫家都是按照這幅畫來改變,普通的獵鹿帽也就成為了偵探帽。

  然而這世界連福爾摩斯都沒出來,所以福學什么的自然都沒有,所以即使西德尼存在也木有這一說,易羅圣覺得奇怪太正常了。

  只聽他喃喃自語的說道:“韓公子你可千萬要給力,不要弄一個鄉土結合的非主流,否則我也沒法幫你辯解了。”

  話音剛落,小伙伴就打電話來了,易羅圣接通電話。

  “什么事。”易羅圣沒好氣的問。

  “看你語氣不好,是不是這本《福爾摩斯先生》又殘了?”電話里朋友的聲音,格外討厭。

  “什么鬼,這本書是精彩的推理小說。”易羅圣立刻頂了回去。

  其實本來,易羅圣和他的小伙伴,兩人都是韓公子的推理迷,說起來兩人還是在無人生還討論群里認識的,但后來《親愛的福爾摩斯》發布,易羅圣選擇相信這書只是前兆,但他小伙伴就認為是韓公子牛逼吹大了,所以這樣彌補。

  兩人各執一詞,誰也說服不了誰,今天的《福爾摩斯先生》就是見分曉的時間。

  易羅圣氣呼呼的掛斷了電話,開始看簡介——

  [“我曾經告訴華生,如果我有一天開始寫故事了,那是因為我想糾正人們對我的無數誤解……”。仍舊與往昔糾纏不清的神探,能否偵破記憶與故人編織的迷案。

  邏輯無法完全探究人性的神秘,為了查明真相,他必須面對過去……]

  “這又是什么,開始寫故事是為了糾正人們的無數錯誤?”簡介就讓易羅圣有些弄不懂。

  然后一開始的序幕,到時讓易羅圣弄懂了一點東西,只看見第一頁序幕是這樣寫的:

  [1947年,英格蘭。

  大偵探福爾摩斯已93歲高齡,隱居于蘇塞克斯郡田園。他每次在電影院看到關于自己的電影都會忍不住搖頭,因為關于他的英雄事跡多數是謠言,比如他不喜歡抽煙斗,喜歡抽雪茄。

  歸隱后的福爾摩斯當起養蜂人,只有管家蒙露太太和她的兒子羅杰陪伴他。但一件陳年舊案一直困擾著他。在這個故事中,福爾摩斯將經歷人生中最后一次歷險。]

  “尼瑪,你不會告訴我,故事一開始,這個主人公就是九十三的老爺爺吧。”易羅圣心中有一股不好的預感,連忙翻開書看看正文。

  內容開始了,一開始就是一段養蜂的知識,關于這一點易羅圣是能夠接受的,之前《親愛的福爾摩斯》一文中說過,福爾摩斯似乎寫過一本蜂王的養殖方法的工具書。

  然而后面的內容,卻讓易羅圣接受無能。

  他蒼白而滿是胡碴的臉上掠過充滿困惑的表情,每當他察覺到自己的記憶又出現衰退時,這種困惑總是會在他心里產生陰影(還有別的什么事情是被我忘記了的嗎?還有什么也像那緊攥在手中的沙悄悄溜走了呢?還有什么事是我能確定的?),但他還是努力把這些擔憂置于一旁,為時不時出現的困惑找一個合理的解釋。……]

  可這封信同樣讓他沒有看懂:剛開始看沒多久,他的眼睛就慢慢合上了,下巴也漸漸耷拉到了胸口。在睡夢中,他不會感覺到手中的信正從指縫滑落,也不會聽到自己喉嚨里又發出了那種喘不過氣來的聲音。而當他醒來以后,也不會記得他曾經站過的那片金盞花叢,不會記得讓他再次回到花叢的這個夢境。他猛然驚醒,只看到羅杰俯身站在他面前。他清了清嗓子,盯著男孩略顯為難的臉龐,沙啞而不確定地問,“我是不是睡著了?”]

  “就這兩段,就能夠看出,福爾摩斯不但已經年邁,并且記憶力衰退,甚至于很多事情都記不清楚,另外還有,行動說話都是有點困難的,因為他自己都控制不住自己的睡眠。”

  易羅圣有點蛋疼,難不成主角真的是這位已經九十三歲,已經過了鮐背之年的人,這樣一個忘事,行動困難的老不死,怎么當偵探?

  “韓公子膽子真的太大了,竟然開頭把主角描寫成這樣。”

  易羅圣還注意到一點,那就是這個福爾摩斯年輕的時候或許真的很吊,不對準確來說不是或許,就是非常牛掰,并且很重要的是這個牛掰不是像《親愛的福爾摩斯》那樣直接告訴你的,而是讓你自己感受的。

  因為一開頭就有這樣一段話,他知道,里面一定會有從遠方寄來的奇怪禮物。會有雜志或電臺的采訪請求,還會有各種各樣的求助(寵物走丟了,結婚戒指被盜了,小孩不見了,以及其他各種最好不予理會的無趣瑣事)。當然,還會有未出版的稿件:根據他以往經歷寫成的聳人聽聞、容易令人誤解的小說,對犯罪學自以為是的研究,懸疑故事集的樣書。也會有溜須拍馬的信件,請求他為即將出版的某部小說美言幾句,留下一兩句贊美的話好讓他們印在書的封面上,又或者,可能的話,幫忙寫篇正文簡介。他一般極少回復這些信件,也從來不會滿足記者、作家和沽名釣譽者的任何要求……

  看看,求他的人真的是相當的多,從這一段描寫就能夠輕松看出,很厲害。

  “咦,這個老頭還挺有意思的。”易羅圣看著這段劇情——

  他拄著拐杖,從扶手椅上慢慢站起來,朝門口走去,默默地數著自己的每一步,一步、兩步、三步——他沒有理會蒙露太太在身后的嘮叨(“你想讓我陪你去嗎,先生?你自己去沒問題吧,啊?”)。四步、五步、六步。他艱難前行,不愿去想象她此刻皺起的眉頭,更沒有料到,他剛一出房間,她就找到了他的牙買加雪茄(她在扶手椅前彎下腰,從椅墊里把那難聞的雪茄捏起來,扔進了壁爐)。

  七步、八步、九步、十步——十一步才走到走廊,比蒙露太太多走了四步,比他平時多走了兩步。……]

  “很理智的一個老頭,竟然能夠從,走的步伐中,從而判斷自己行動比以前更加遲緩了。”如果用一句話,易羅圣就只有用理智來形容,稱呼也從老不死變成了老頭,但即使是這樣他也喜歡不起來。

  本來就是代入感,而推理小說,還有一層就是和偵探一起解密,如果能贏了偵探,那就再好不過了,贏不了,也可以代入偵探的聰明才智。

  然而現在,易羅圣不覺得贏一個杵著拐杖的老頭有什么值得高興的,同樣也不認為如此一個老頭,能破解什么讓人驚嘆的謎題。

  “福爾摩斯兒子叫羅杰,這個名字還真普通。”

  易羅圣雙手合十,坐著學福爾摩斯的坐姿,就像書中福爾摩斯的兒子也這樣學:有時候,他甚至會假裝自己就是福爾摩斯,靠在書桌前的椅子上,雙手指尖對齊,盯著窗戶,想象自己正在抽著香煙。

  書中福爾摩斯有一個專用房間,也就是閣樓,里面放著他的東西,這個地方不允許任何人進去,這就是外國人的思維,私密空間,不允許任何人進入,包括兒子和妻子。

  相反羅杰作為福爾摩斯的兒子,卻很喜歡到這個閣樓來,在福爾摩斯旅游的時候,經常跑到閣樓嘚瑟,來看他老爹以前的東西。

  “雖說主角很難讓我忍受,但韓公子敘事技巧還是非常強的,一開始借助很多信件,寫出了福爾摩斯年輕時候的名氣,現在借助他兒子,進一步的描述出福爾摩斯的性格。”

  [……實際上,羅杰很難找到什么關于福爾摩斯的新發現。這個男人的世界里似乎只有清晰有力的證據、無可爭辯的事實和對外界事物的詳盡觀察,而很少有關于自己想法的只言片語。

  然而,在堆積如山、隨意涂寫的筆記中,男孩終于找到了一件被埋藏在最下面,一個真正有意思的東西——一本名為《玻璃琴師》的手稿,稿件很短,還沒有完成,里面的紙頁都是用一根橡皮筋綁在一起的。男孩立馬就注意到,這份手稿和桌上其他的筆記不同,它是相當細心地寫成的,字跡都很容易辨認,沒有被涂抹掉的內容,也沒有被擠在紙頁邊緣空白處或被墨滴掩蓋掉的文字。……]

  “福爾摩斯性格似乎就是理性,還是不以自身為目的的絕對理性。”易羅圣看著,在后面就峰回路轉了,羅杰找到的那個玻璃琴師手稿,似乎又什么大秘密。

  接下來看到的內容引起了他極大的興趣,因為它很通俗易懂,甚至還帶有一些私密的意味——它記錄了福爾摩斯早年的一段生活。可讓羅杰懊惱的是,這份手稿只寫了兩章就戛然而止,而結局也就成了未解之謎。盡管如此,男孩還是一遍又一遍地把它翻出來,反復研讀,希望能找出一些先前忽略掉的新發現。

  現在,就和福爾摩斯離家的那幾周一樣,羅杰又緊張地坐到書桌前,熟練地把手稿從一堆看似混亂實則井然有序的資料下抽出來。很快,橡皮筋就被他解開,放到一旁,稿紙則被整齊地放在臺燈的燈光下。他從后往前研讀起來,先迅速瀏覽了最后幾頁的內容。他確定,福爾摩斯只是還沒有找到機會把它繼續寫完罷了。……]

  開場完畢,后面的劇情,以年邁的福爾摩斯為第一視角,講述一些事情,首先能夠看出是福爾摩斯有一個非常好的朋友,叫約翰·華生,還有福爾摩斯之所以會如此出名,也是因為他的好友華生,將他破案的故事,添加了一點故事性,寫了出來。

  然后福爾摩斯是非常不喜歡華生寫的故事,因為他認為事實就應當準確,事實就是數據。

  “毫無疑問了,這貨肯定是一個唯物主義者,什么都講究數據。”反正是在目前為止,易羅圣是對福爾摩斯沒有什么好感的,還是更喜歡角落里的那個老人,至于無人生還,里面沒有什么偵探,最牛逼的,也就是兇手,官。

  福爾摩斯的朋友就說,你要是不喜歡的話,有本事自己寫一篇,晚年有時間的福爾摩斯,就準備接受這個建議,他自己記錄下了一個案件。

——福提斯林區的安妮·凱勒太太案  接下來,展現那是福爾摩斯演繹法表演的時間……(

上一章
書頁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