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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百五十四章 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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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興啊,怎么會不高興。

  公主殿下要走了,李易有什么理由不開心?

  不會有人每天盯著想要榨干他的剩余價值,搗鼓出什么好東西,也不會第一時間就會被她搶過去,連一點辛苦費的不給……

  沒有公主殿下的日子,他像是逃出了籠子的飛鳥,脫韁的野馬,拱出總之日子過的要多舒服就有多舒服。

  有誰愿意過每天都被人盯著的日子?

  李易一臉期待的看著她,說道:“獨在異鄉為異客,每逢佳節倍思親,眼看著年節就要到了,是該回去看看……,對了,這次走了以后,還回來嗎?”

  李明珠心中默念了他剛才說的兩句詩,說道:“沒有什么意外的話,過了年就回來。”

  “還回來啊……”李易臉上的表情難以掩飾的失望。

  李明珠抬眼看著他,“你希望我永遠不回來?”

  李易連忙搖頭,“沒有沒有,現在距離年關還有一個月,也不用那么著急回去,多留幾天也來得及。”

  “那就多留幾天吧。”李明珠點了點頭,說道:“沈良將“天罰”的配方做了一點改良,下午要去城外試驗,你也跟著一起來吧。”

  李明珠說完了就轉身離開,李易很想抽自己的嘴巴。

  好好的,為什么要嘴賤多說一句呢?

  李明珠到底還是要走了,堂堂公主,不可能大過年的流落在外,不管她還會不會回來,至少李易能夠清閑好一陣子。

  如意坊,李易親自下廚,整整八菜一湯,最后一道菜還沒有端上來,李軒就已經坐在那里吃的狼吞虎咽,絲毫沒有皇家該有的風度。

  李明珠沒有動筷子,一杯一杯的喝著小酒。

  以往都是一只手拎著酒壇仰頭就灌,不知道是不是臨走之前打算留下一個好印象,今天的動作文雅了許多。

  李易有些郁悶,她要離開了,不在醉香樓群玉院這種高級場所設宴款待一下故友,在如意坊讓他下廚做菜是個什么道理?

  不過,看在馬上就要看不到她這件大喜事的份上,就不和她計較這些了。

  為了以后的美好生活,辛苦一下又何妨?

  最后一盤糖醋里脊還沒放到桌子上,李軒的筷子就伸了過來,沒有外人的時候,這貨根本就不像是受過皇家禮儀的樣子,這是在別人家做客啊,普通人家的熊孩子要是敢什么干,早就被家長往死里揍了。

  還算有點良心,桌上的飯菜知道給他留一些,夾了一塊剛出鍋的里脊,細嚼慢咽下去,不由的感嘆,自己的廚藝真是越來越好了。

  李軒舉起杯中酒,說道:“明珠明天就要走了,這一杯酒,為你送行!”

  說罷,豪快的一飲而盡。

  姿勢很豪邁,頗有幾分酒中豪杰的感覺,不知道的以為他的酒量有多好,其實杯子里面的酒度數不超過十度。

  給了李軒一個鄙視的眼神,端起自己的杯子,淺酌了一口甜絲絲的葡萄釀,埋頭繼續吃菜。

  李明珠就是真正的酒中豪杰了,旁邊的酒壇里面是如意坊出產的度數最高的烈酒,喝了好幾杯都不見她臉紅。

  “李易,你以后想要做什么?”李明珠似乎是喝夠了,放下酒杯,看著他,忽然說道。

  李易正在和李軒爭搶最后一塊糖醋里脊,有了真氣之后,動作和反應都變快了許多,李軒根本就不是他的對手,輕易的就擊敗了他,將那塊里脊放在碗里,頭也沒抬的說道:“沒想過,現在這樣就挺好的,沒事了躺在院子里曬太陽,去勾欄聽聽戲,以后可能也是這樣的吧。”

  吃飯吃的好好的,非要談人生理想,在這一點上,李易和她沒有什么好談的。

  大家的身份差了十萬八千里,公主殿下喜歡除暴安良,想要天下和平,李易沒有那么大的野心,能和如儀她們有一個院子曬太陽就行,雖然胸無大志,但樂得安生。

  沒搶過李易,最后一塊糖醋里脊被他搶走了,李軒心里面有些失望,聽他說完之后,又有些羨慕。

  不羨慕他可以在院子里曬太陽,也不羨慕他能去勾欄聽戲,羨慕他想干什么都能干什么,不像自己,基本上他想干的,都不會得到允許。

  父王已經不允許他在屋頂或者樹上扔石頭了,扔樹葉也不行,不讓他再去研究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幾位夫子離開之后,倒是沒有再請人來教他,卻會每天讓人送來書籍讓他自己看,要不是因為明珠的面子,他現在是不可能出現在這里的。

  李易的一句話讓李明珠準備的話都沒能說出來,片刻后才看著他問道:“如果父皇下旨,讓你入朝為官呢?”

  “你不會真打算這么做吧?”李易一臉警惕的看著她,八菜一湯啊,他這么辛苦的為她餞行,到頭來她不僅不感恩,反而恩將仇報,公主都是這么不講道理嗎?

  李易放下筷子,看著她說道:“還是饒了我吧,朝堂有多么復雜、多么黑暗,你比我要清楚的多,我要是進了那里,沒幾天就被吞的連骨頭渣子都不剩,倒也不用麻煩你幫我收尸了。”

  當一個縣尉就是他能夠接受的極限了,沒進過朝堂,但華夏幾千年歷史,李易怎么能不知道,那就是一個吃人的地方,李易不認為在那里他能比那些個活了幾十年的老狐貍混的更好,能爬到那個位置的,哪一個不是人精,那是他的底線,如果皇帝真有這個意思,他不會有任何猶豫,還是立刻跑路的好,他對景國沒有多少歸屬感,在哪里過不是過,實在不行了去哪個地方占個山頭當大王,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反正干那種事情家里有經驗,重操舊業嘛,聽說西北匪患嚴重,深山之中,到處都是山賊響馬,官府的手根本伸不到那里面去,大不了收拾收拾去那里當山賊王,也算是不忘初心,追求最初的理想……

  李明珠不知道如何反駁,她很想說朝堂沒有他想象的那么黑暗,但這話說出來違背良心,仔細想想,以李易的性子,在地方還好,進了朝堂,或許真像他說的那樣,被吃的連骨頭都不剩。

  那個地方就是豪門和勛貴們的戰場,利益相爭,不見刀兵,卻比真正的戰場更加慘烈,牽扯甚大,就連父皇都無可奈何,讓他去朝堂會害了他難道說她一開始的想法就是錯誤的?

  看著李易和李軒又在盤中爭搶,眼看著就要的手,臉上已經露出了得意的笑容,李明珠拿起筷子,將盤中最后一根青菜夾走,陷入了沉思之中。請瀏覽閱讀,更優質的閱讀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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