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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和平分手】

  《大公報》報館。

  胡政之苦笑著走到周赫煊辦公室里,扔出一張公函說:“又被罰款了,五百大洋,下次該罰一千了吧。”

  “因為什么?”周赫煊問。

  胡政之道:“還不是報道南方政府收回漢口和九江的英租界。不僅罰款,還讓我們登報糾正錯誤。”

  北伐戰爭讓英國在長江中下游流域損失慘重,所以英國人開始胡作非為,惹來滔天民怨,上月初漢口還爆發了反英怒潮。南方革命政府順勢收回漢口、九江的英租界,這無疑是晚清以來的重大外交勝利。

  《大公報》自然要報道此事,但卻惹來張作霖不滿。

  民國初年的新聞法規,主要依據袁世凱頒布的《報紙條例》(即《出版法》)。其中第十條規定了禁載事項,前三項為:一,淆亂政體者;二,妨害治安者;三,敗壞風俗者。

  這三條禁止刊載的內容,實在太過寬泛籠統。只要當權者有心,隨隨便便就能扣帽子,輕則罰款,重則查封。

  就拿《大公報》這次報道收回英租界來說,因為害怕得罪張作霖,特意在南方國民政府前面加了個“偽”字。結果因為肯定了革命政府舉措,在輿論立場上有問題,還是被認定為“涉嫌擾亂政體”。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幸好有張學良在后面撐腰,新聞審查部門沒有嚴厲追究,只是罰款而已。

  事實上在黎元洪當大總統的時候,新聞審查一度變得很寬松,引用了西方國家的“追懲制”。可惜“追懲制”存在時間很短,段祺瑞一上臺,又重新恢復袁世凱的《出版法》,還頒布了更加苛刻的《報紙法》。

  張作霖當權后,又推行一系列補充條例,對新聞出版行業進行種種限制。如今在南方辦報紙很舒服,在北方則步履維艱,仿佛是戴著鐐銬跳舞。

  “罰錢就罰錢吧,只要不被查封就好。”周赫煊倒是看得開。

  胡政之嘆息說:“我就怕哪天少帥的面子也不管用了。你看現在北方的報紙,除了咱們《大公報》,還有誰敢報道南方政府的正面新聞?”

  周赫煊強調道:“言辭可以委婉些,但該報道還是要報道。不黨、不私、不賣、不盲,這八個字千萬不能丟。”

  “哈哈哈,故我所愿也。”胡政之大笑。

  《大公報》的八字方針,確實贏得了北方知識分子的尊重。特別是如今萬馬齊喑,北方其他報紙很看看到南方的真實新聞,這就讓《大公報》顯得尤為可貴。

  就在上個月,《大公報》日銷量已經接近四萬份,超過北平的《晨報》,僅次于天津的《新天津報》,成為北方數省第二大報。

  銷量和名氣是有了,隨之而來的麻煩更多。聽說現在北洋政府的新聞審查人員,上班第一件事就是審閱《大公報》,稍有不對的地方立即干涉,無非罰款和勒令更正內容。

  胡政之剛離開辦公室,立即又有人敲門,這次進來的是個少女。

  “周先生你好,我叫崔慧梅,婉容皇后身邊的宮女。”那少女自報家門。

  周赫煊笑道:“崔女士你好。”

  崔慧梅似乎對周赫煊很感興趣,好奇地看了他一陣,才說:“皇后有一封信交給你,說要聽你的當面答復。”

  “請稍等。”

  周赫煊拆信閱讀,婉容在信上說,她想學文繡離婚,但不敢跟娘家人說。她在天津沒有別的朋友,只有周赫煊信得過,希望周赫煊幫她安排住處和請律師。

  周赫煊放下信紙,對崔慧梅道:“煩請轉告婉容女士,我會幫她辦妥的。”

  “那好,我就先告辭了。”崔慧梅說完便離開。

  周赫煊看著那信紙,搖頭笑笑,劃根火柴點燃了丟進煙灰缸里。

  一事不煩二主,律師還是請的上次那個,幫文繡寫離婚起訴書的洋人。

  幾天后,周赫煊正在報社編稿,喬裝打扮的婉容突然闖進來,急道:“周先生,我來了!”

  “考慮清楚了嗎?”周赫煊問。

  婉容鄭重地點點頭:“我在張園實在過得不痛快,只想早點解脫。”

  周赫煊拿出早已準備好的離婚起訴書說:“那你簽字吧。”

  婉容終究還是沒有魄力,提筆居然猶豫起來,反復思量道:“周先生,能只分居不離婚嗎?”

  “為什么?”周赫煊問。

  婉容解釋道:“離婚鬧得太大了,他面子上不好看,我和家族的名聲也毀于一旦。”

  周赫煊苦笑說:“那我幫你寫一份分居協議,你自己照著抄。”

  周赫煊把協議寫完,婉容看完后又修改增加了部分條款,大致內容為:溥儀和婉容自愿和平分居,兩人依舊保留名義上的婚姻。分居后,婉容承諾不再另行結婚,而溥儀也不得干涉她的生活。另外,溥儀需一次性支付婉容五萬元的贍養費,兩人以后不再有經濟瓜葛。

  當這份協議書送到溥儀面前,咱皇上整個人都懵逼了,聽說連續好幾天都不愿說話。

  溥儀現在有兩個選擇:一是廢后,化被動為主動;二是接受,答應婉容的要求。

  廢后的程序太過復雜,可不是平民休妻那么簡單。

  溥儀在張園設置了議政廳,每天都有“大臣”前來上朝參議國家大事,完全按照前清朝廷的模式運轉。廢后同樣如此,各種程序都得走個遍。

  還有,現在衷心的遺老遺少越來越少,婉容的娘家人就比較靠譜。若是廢后,溥儀等于又失去一批“忠誠”,在政治上得不償失。

  思來想去,溥儀頹然哀嘆。

  他把那個送假貨古董當生日禮物的羅振玉叫來,毫無芥蒂地說:“羅愛卿,朕這有兩副米芾和宋高宗的真跡,還有一方蘇東坡的硯臺。你找日本人問個價吧。”

  “臣領旨!”羅振玉高高興興的離開。

  溥儀靠什么過日子?

  當然是變賣古董,他還沒被趕出宮前,就讓內務府的官員盜運出1200余件書畫精品。其中包括王羲之、王獻之父子的《曹娥碑》、《二謝帖》,還有鐘繇、懷素、歐陽詢等人的真跡,甚至還包括司馬光《資治通鑒》原稿。

  這些文物,后來大多數遺失在東北,被日本人得去了。

  四年前,僅是估價賣給匯豐銀行的珍貴古董,就有80多件。

  由于溥儀倒賣文物事件鬧得很大,他現在已經不敢明目張膽了,于是就需要中間人。羅振玉這個古董販子經常和日本人交易,自然成為溥儀的“理財”幫手。

  婉容很快就拿到五萬元分手費,她如今暫居在周赫煊隔壁。一個人住六間房子,每月房租100元,還專門雇了兩個女仆伺候,另有兩個仆婦,分別負責做飯和洗衣。

  皇后嘛,當然要生活得風光,她才不像文繡那樣能過苦日子。

  自由是自由了,可婉容發現她高興不起來。因為整日孤獨寂寞,無所事事。以前參加宴會派對,都是溥儀帶她去的,她搬出來住根本無人邀請。

  似乎,婉容閑得只剩下數錢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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