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到早朝結束,李承乾晃蕩著回了自己的東宮‘蘭若寺’,雖然現在整個東宮都是他的,不過丫一直念叨自己念舊,說死都不離開這個長滿荒草的宜秋宮。
“二十七,你說吐蕃那地方怎么樣?”李承乾坐在搖椅里面搖來搖去,身上搭著一條毯子,口中漫不經心的問道。
“臣不知道!”不遠處的陰影中傳出二十七比較中性的聲音。
李承乾扁扁嘴,沉默了下來,隔了好半晌才嘀嘀咕咕說道:“我聽說那里牛不錯,嗯……馬也挺好,而且還有一種羊,跑的特別快,最主要的是那里有一種花,叫雪蓮花,聽說長的很好看。”
二十七聲音的位置這一次有了些微變化,從另一個角落傳出來:“臣愿為殿下取來!”
“你不行,我喜歡很多很多的馬,還有很多很多的花,你一個帶不回來。”李承乾搖搖頭,并沒有在意二十七在什么位置。
這家伙總是習慣性的變換自己的位置,說了他很多次無法改變之后,李承乾已經放棄了勸說,反正只要自己說話他能聽到就可以了,人在什么地方無所謂。
又過了盞茶時間,沉默中的李承乾突然從椅子上坐起來,盯著屋檐下的一處陰影說道。“你去給‘獠牙’發消息,調一千人去吐谷渾,讓老薛親自帶隊。不管他們用什么辦法,裝馬賊也好,裝商人也罷,總之三年給我拉起一支三萬人的隊伍。”
“喏!”二十七如一直幽靈一樣從陰影中走出來,臉上帶著一絲無奈,對自己再一次被李承乾發現的事情有些耿耿于懷。
看著拖拖拉拉的二十七,李承乾嘖了一聲催促到:“快去,下一次我努力裝作沒發現你。”
待到二十七離開,李承乾再一次躺回搖椅里面,長長的嘆了口氣,感覺自己現在被獨孤青云教壞了。以前自己作事正大光明,現在作事第一個想到的卻總海賊、馬賊之類,這樣下去將來的日子怎么過呢?
現在已經是九月中旬,大唐的將軍們已經離開了大概三個月左右,前幾天聽說定襄城已經拿下來了,目前正把頡利圍在磧口那個地方,打算等時機一到就徹底剿滅以頡利為首的東突厥。
是的,只是聽說,李承乾決不會告訴別人自己知道頡利西逃的消息,因為這是最新最近的消息,作為一個不是很了解戰爭,整天只知道玩的太子,不應該知道這么多。
老頭子為了怕他造反,連他的左右衛率都派出去公干了,如果他再表現出消息靈通,那只怕離圈禁也就不遠了。
“哥,干嘛呢?”就在李承乾迷迷瞪瞪快要睡著的時候,李恪帶著一個和他差不多大的小侍女,喜滋滋的從外面進來。
“你撿到金子了?”打著哈欠從椅子上坐起來,李承乾對四下里亂轉的李恪說道。
“嘿嘿,差不多。”坐到內侍搬過來的椅子上,李恪神秘兮兮的說道:“哥,你猜這幾個月我賺了多少?”
“賺多少都是你的,別忘了給長樂她分幾個分點就行。”李承乾搖搖頭,表示對李恪賺了多少錢不感興趣。
不過看到一直跟在李恪身邊,顯的十分乖巧的小丫頭,便有些好奇:“這小丫頭是誰啊?看著面生的很。”
李恪笑的見牙不見眼,看上去這段時間錢應該沒少賺,李承乾又說不管他的錢,自然更是高興,見其對注意到身邊的小丫頭,不由回身扯過來:“洛洛,這是太子,以后見到要恭敬些。”
“停。”李恪介紹方式讓李承乾一頭霧水,擺手止住小丫頭行禮的動作,扯著他就問道:“你和她到底什么關系?”
“這是我第二房小妾,剛剛從惜鳳閣贖出來。”李恪理直氣壯的說道。
小妾?第二房?李承乾覺得皇家教育真是太特么高端了,李恪這小子還沒自己大,竟然小妾都找了兩房了,真不知道他這小身板能不能行。
李恪見李承乾半天沒有說話,有些忐忑的問道:“哥,咋啦?”
李承乾張了張嘴,一肚子的吐糟匯成一句話:“沒事,以后對人家姑娘好點,別始亂終棄。”
見李承乾沒有過多表態,李恪神情一松,誓言旦旦的說道:“放心吧哥,我的為人你還不了解么。”
李承乾扭頭對站在不遠處的楊雨馨打了一個眼示,示意她打那個叫洛洛的女娃帶走,然后轉頭對李恪說道:“小恪,你說如果有蠻子要娶咱妹妹,這事兒怎么辦?”
李恪想了想,小心翼翼的問道:“哥,你是說父皇要和親?”
“父皇沒表態,但我估計不會同意,不過這事兒你別管,我就問你,你怎么看。”李承乾擺擺手,說了一下老頭子的態度,然后追問道。
“哥,這事兒,哪有我說話的余地。”李恪面有難色,想起平日里母親楊妃教育他不要管政事,言詞不由有些訥訥。
“成,那哥也不逼你。”李承乾嘆了口氣,想了想說道:“不過哥求你辦點事情總行吧?”
“哥,你說。”心中有些愧疚的李恪狠了狠心,雖然知道李承乾求他的事情必須與和親有關,不過話說的這個份上,他也實在沒辦法拒絕。
李承乾幾乎是一字一頓的說道:“加大對牦牛的收購力度,把收購的價格翻上一倍。”
“啥?”李恪一下子從椅子上跳起來:“不是,哥,那我還不虧死了?不行不行。”
李恪完全沒想到,李承乾的要求竟然是這個,剛剛償到賺錢甜頭的他,感覺這個就像有人在拿刀割他的肉一樣。
“好吧。既然你不同意,那就算了。”李承乾淡淡的說著,語氣里聽不出一點情緒,一副很無所謂的樣子。
“別,別哥,我剛剛說錯了,我重說行么?重說!”李恪臉色隱隱有些發白,說話的聲音帶著一絲顫抖。
正所謂沒吃過豕肉也見過豕跑,李恪雖然沒被李承乾坑過,但那些紈绔們的悲慘經歷已經足以讓他感到刻骨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