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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靈武十八鎮

  大唐的府兵是沒有軍餉的,被征為府兵的家庭一般可以免除徭役,退役后還可以優先得到口分田,戰死了口分田由子孫繼承,還免租調。代價是府兵的裝備要自備,來回服役的路費也要自費。

  當然,皇帝不差餓死兵。大唐的府兵雖然沒有軍餉,可是卻有糧食、鹽、茶補給。大唐對于府兵的待遇其實是相當不錯的,雖然名義上沒有軍餉可拿,事實上每一個府兵都可以從軍中節約一定的糧食和鹽,補貼家用。

  以定遠軍為例,定邊軍為邊軍制,每個士兵每天日食米六升(約等于六斤),一年約為二十二石,鹽每月三升,一年為三斗六升。衣物每年絲、麻、縑(縑,即今之絹,漢以后,多用作賞贈酬謝之物,或作貨幣)各一匹約合三千四百錢。除了這些常例物資之外,還要有酒、、茶等物資犒賞軍隊,約合下來每一名士兵一年的開支約為八貫。

  這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還是馬匹的消耗,戰馬不光吃草料,光吃草料不會長膘,需要加糧。按照定制一匹戰馬每月要耗費三石三斗糧食,一年下來一匹要吃掉近四十石糧食。這可是一個非常龐大的數字,陳應麾下有四萬余匹戰馬,一年就要吃掉一百六十萬石糧食,約等于三倍的草料。

  僅僅戰馬一項,就足以把陳應吃破產。

  陳應想了想決定不削減人員編制,反而增加編制,定遠軍依舊保護六個折沖府,但是每個折沖府增設一個游騎團。這個游騎團擔任斥候和警戒、傳訊等功能,游騎兵從勝捷軍軍中設入。

  這樣以來定遠軍六府三十六團,第一折沖府由折沖都尉張懷威統領,下轄五團步兵一團游騎,全府一千八百余人,轄戰馬四百余匹、挽馬二百余匹。

  第二折沖府折沖都尉梁贊,下轄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團和第三十二團,共六團,所部一千八余人,戰馬和挽馬共六百余匹。

  第三折沖都折沖都尉劉統、所部轄步兵第十一團、第十二團、第十三團、第十四團、第十五團,三十三團,共六團一千八百余人,戰馬四百余匹,挽馬兩百余匹,

  第四折沖府折沖都尉段志感,下轄第十六、第十七、第十八、第十九、第二十團,三十四團,所部一千八余人,戰馬和挽馬共六百余匹。

  第五折沖府折沖都尉張士貴,所部下轄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第二十五團、三十五團,所部一千八余人,戰馬和挽馬共六百余匹。

  第六折沖府折沖都尉羅士信,下轄第二十六、第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第三十團、第三十六團。全團一千八百余人,戰馬三千四百余匹。

  這樣以來,定遠軍精減馬匹之后,還剩下戰馬五千四百余匹,挽馬一千余匹。

  陳應從勝捷軍調出六個團一千八百余人馬,再將勝捷軍裁撤一部分老弱。突厥人其實也有很多人,他們不是單純的殺戮機器,他們心間滋生出來的厭戰情緒,說到底是厭倦的情緒及自發的發思,也許經過一段時間,骨子里的武勇則沉淀得更為深刻、純粹。

  治軍需張馳有道,也是縮減開支,陳應特許部分將卒返回地方,或參加地方事務,或是歸家務農,沒有強制性的將他們都編入輔兵,也是實現寓兵于民的目標。這些突厥人自愿棄伍從民的,陳應則就在安置在靈武附近,利用他們的長處,進行人工種植苜蓿草。

  陳應順應這些突厥降卒縮編成靈武軍的六個府,以郁孤尼為靈武兵馬軍都總管、陳勁勇、阿史那思摩為兵馬副總管。

  經過裁撤,靈武軍為六府九千余人,共一萬五騎余匹戰馬。陳應將一萬三千余匹戰馬向長安輸送,其他則獎勵給全軍將士或發賣。

  至于從突厥解救下來的百姓,有親屬可以投奔的,陳應愿意送上路費和盤纏,實在沒有地方可去的,就留在靈州當地等待安置。

  對于滯留在靈州的百姓,經過編戶造冊,陳應發現共有五萬七千余人。其中女人多達四萬一千余人,男子只有不到八千,其余則為幼兒。面對這些女人,事實上也是非常頭疼的問題,因為這五萬七千余人,有完整家庭的不足百分之一,大都孤苦無依。

  事實上她們并不是真正的孤苦無依,真實的情況陳應也清楚,主要還是這些人被擄至突厥,有的已經被迫給突厥人生孩子,她們就算是有家也無臉回去。

  如果不處置好這些女人,恐怕就會出大問題。陳應一籌莫展的望向許敬宗。

  許敬宗道:“此事簡單,那就合獨!”

  丈夫無妻曰鰥,婦人無夫曰寡。取鰥寡而合和之,予田宅而家室之,此之謂合獨。所謂合獨,就是利用官媒,對于喪偶的鰥夫和喪夫的寡婦進行強制婚配。這是古代為了人口的繁育不得不采取的辦法。

  陳應內心里其實是非常抵抗這種行為的,他追求的還是自由戀愛和婚姻。他試著問道:“經過靈州大戰,靈州百姓壯丁折損嚴重,男女比例早已失調,如此合獨,恐怕難以進行!”

  許敬宗道:“靈州百姓不足,何不命這些婦人與定遠軍將士進行合獨?敬宗曾打聽過,定遠軍將士大都獨身,將軍何不命這些婦人與將士合獨,再開辟荒地,賜給他們田產,無恒產無恒心。”

  陳應聽聞這話,心中頓時大喜,合獨不限解救的百姓,還包括突厥人。這些突厥人戰死三四萬人,家眷倒沒有太大損失。突厥適齡女子也有將近兩萬人。

  陳應道:“如此也可,全軍將士按照軍功大小,進行先后擇選,一妻一妾!授其軍職田每人六十畝,妻四十畝,妾二十畝!”

  許敬宗快速的揮筆記錄著,陳應繼續道:“除了合獨的百姓,以十戶為甲,甲設甲首,十甲為堡,堡設堡長,十堡為鎮,鎮設鎮長。靈州薄骨律渠沿邊,設若干鎮,命軍中多余馬匹和糧食、種子、助其墾荒。”

  陳應拍板,最終靈武十八鎮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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