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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3【原創達人秀】

  悅音網媒隨后推出新的專欄,允許用戶上傳自己創作的歌曲,前提是必須保證這首歌曲不侵犯他人版權。

  如果有侵權行為的話,那悅音網媒不僅將刪除歌曲,更將追回之前發放的訂閱費用,同時還要追究他的責任。

  此舉,是為了吸引一些沒有門路,缺人賞識,但卻有才華的音樂人。

  這類人在美國還是非常多的,要知道不說自學成才的人,單是美國各類音樂學校,每年畢業的學生就多達六位數字。其中很多人都具有才華,但是卻不為人賞識,想靠音樂賺錢非常困難。

  這就像每年各類演藝學校畢業的學生,每一個都是科班出身,演技都有基礎,但真正能混出頭的卻不多。

  很多人被迫要跑龍套,要等機會,也許幾年甚至一輩子都不紅。也有很多人是被迫轉行,在這一行根本混不下去。

  像這類人才,其實很多時候,只是欠缺一個機會而已。如果機會到手,他們的表現,絕對會令人眼前一亮。

  夏天就是要提供這么一個機會給他們。

  為了吸引用戶上傳自己的歌曲,悅音網媒特別推出活動,舉辦《原創達人秀》。

  用戶將歌曲上傳到悅音網媒之后,由聽眾和專業評委們進行打分。前三名將分別獲得三十萬、二十萬、十萬美元的巨額現金獎勵,以及和哥倫比亞、環球唱片簽約的機會。

  美國雖說是世界第一強國,但是絕大民眾收入并不高,十萬美元,對很多人來說,就已經是巨款了。

  像《幸存者》、《老大哥》這類的真人秀節目,留到最后,獎金也不過就十萬美元而已。所以,悅音網媒推出的《原創達人秀》活動,立刻就吸引了美國民眾的注意。

  隨后,很多人紛紛上傳自己的作品,希望能夠贏得大獎。不到一個月時間,單是用戶上傳到歌曲,就已經達到了百萬首,比得上華語樂壇幾十年的積累。

  不得不說,這種全民參與的活動,的確是能夠創造不小的奇跡。

  但說實話,這百萬余首歌曲中,有質量的歌曲只占少數,更多的是一些音樂垃圾。

  其實,悅音網媒在活動舉辦之初,就已經預想到會有人濫竽充數,比如把自己干嚎的歌曲,也當做神作給上傳上來。

  因此在活動中規定,用戶在上傳時,除了上傳演唱的版本外,更重要的是把歌詞、簡譜也給上傳上來,這樣才能夠正式參加比賽。

  懂得寫歌詞和簡譜,其實不過是音樂人最基本的才能,但這已經足夠區分專業人士和普通人士,足以將濫竽充數的人淘汰出去了。

  畢竟一般人就算能寫歌詞,但對簡譜卻很可能是一竅不通的。連簡譜都不會的人,雖然也有可能靈光乍現,創作出不錯的歌曲。但那種概率實在是太低了,就像大字不識幾個的睜眼瞎,突然寫出一篇文采斐然的文章一樣。

  但即便悅音網媒采取了預防措施,但還是架不住有些人利欲薰心,為了能夠最大可能贏得巨獎,他們將自己創作的歌曲都傳了上去,寄希望于廣撒網,多斂魚。

  這些歌曲雖然有歌詞有簡譜,但一樣還是垃圾。

  就像《老友記》里的菲比,她所創作的歌曲中,大概只有《smellycat》勉強算首歌,但是其他歌曲基本都是垃圾。

  盡管搜羅了大量垃圾歌曲,不僅占用了寶貴的存儲空間,而且還沒有什么利用價值,但是這次的《原創達人秀》活動,依然稱得上是非常成功。

  一方面,垃圾歌曲雖然多,但優秀歌曲同樣不少。畢竟這世上,永遠不缺有才華而被埋沒的人。

  一方面,《原創達人秀》吸引了數十萬“音樂人”參與競逐獎項,并吸引了上千萬民眾點擊試聽,為悅音網媒帶來了極大的流量。

  一方面,所有“音樂人”在參賽之前,都要先簽訂一份代理合約。合約規定,音樂人要將自己作品的版權,交由哥倫比亞、環球唱片代理發行。

  通常而言,美國唱片業的版權授權分三種情況。

  一種是完全服務發行方,通常擁有旗下音樂人的全部版權。而且直到音樂人死后七十年,它的版權才會失效。

  當然,權力越大,義務也越大。他們通常要為音樂人支付大筆的預付款,還要負責幫音樂人進行宣傳推廣。

  一種是音樂人發行方,也即是說音樂人自己當自己的老板,自己擁有自己作品所有的版權,不用任何公司幫忙推廣。

  比如大名鼎鼎的prince(王子)就是這樣的奇葩。但因為音樂人的精力、人脈、財力、渠道等有限,所以通常而言,自己負責自己作品的推廣、開發,常常會力有未逮,取得不了太好的回報,所以通常音樂人都會把版權交給大型發行公司。

  一種是管理發行方。如果音樂人實在舍不得自己的版權,不希望把它交給任何一家公司,但自己又很難獨立管理這些作品,那么就可以委托管理發行方代理。

  管理發行方不擁有音樂人的版權,只負責幫它們進行推廣,而且合約通常只有五到十年。但管理發行方,不需要預先支付音樂人預付款,所以風險相對就小了許多。

  當然,他們的收益也小了許多。像完全服務發行方擁有全部版權,跟音樂人是五五分成。而管理發行方則只能分到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五的版稅,差了好大一截兒。

  悅音網媒推出的這份合同,就是要做這些音樂人的管理發行方,合約期限為兩年時間。

  因為在這些音樂人創作之初,悅音網媒并沒有支付他們報酬,在之后也可能不會太賣力的推廣他們的作品。

  畢竟其中太多垃圾,想推廣都難,所以擔任管理發行方,而且期限只有兩年,還算是合情合理的,音樂人們也能夠接受。

  如果悅音網媒要做完全服務發行方,不花一分錢就拿到人家所有版權,那音樂人敢答應才有鬼呢。

  雖然這次活動收來的垃圾音樂很多,但優秀音樂卻也不少。悅音網媒作為管理發行方,掌握著數以萬計的優秀歌曲,卻也是一筆寶貴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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