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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五十一章 誰……開的槍?

  身后來臨的矯健步伐,仿如那疾風驟雨,兇猛沖刺而近。

  其已接近賈瓏三米之內,賈瓏才轉過念頭,知道背后有動物靠近。

  她面前的阿姆斯特丹,也才剛露出一抹驚容。

  “快避開!”

  腦中幾乎只剩下這么一個念頭。

  剎那之際,賈瓏仿佛忘記了疼痛,也忘記了自己體能不多。

  瞬間的求生本能,加上反應點的驚人,驅使著她千鈞一發間,用出了自己最為靠譜的保命技能……

  翻滾!

  刻不容緩間,達到了中等技能的翻滾技能,被賈瓏在這驚心動魄須臾,直接使用了出來。

  她只感自己腎上腺素快速分泌,令得身體行動能力突然爆增。

  頭一矮,嬌柔身軀在韌性極佳的女性腰肢幫助下,仿佛沒有骨頭般折了下來。

  一道撲擊而至的龐大身形,也同時自頭頂上方擦過。

  擦身而過的距離極近。

  甚至來襲者毛茸茸軀干,都要挨上賈瓏那柔若無骨的腰肢之上。

  它面容猙獰,頭顱巨大,仿佛能把賈瓏螓首一口咬下的感覺。

  猛獸那龐大無匹軀體,更是夸張之極的恐怖。

  若被這一下撲實了,就算不死,也肯定是受到重創。

  “小心。”

  事態發生得過于緊急,阿姆斯特丹到現在才算反應過來。

  他的反應速度其實也不慢了。

  不過因為這來襲者不是針對他的,人類的本能,令得他的反應,并沒有達到自己被攻擊那么快速。

  這是人類生理結構決定的事情。

  他甩下漁網。

  因為一直就知道有受襲風險,他扣著漁網的手勢,從頭到尾都保持著輕易就能甩開的動作。

  哪怕因此手臂酸軟,他也一直沒有放棄這種風聲鶴唳的狀態。

  如今這種狀態,讓他方便的快速放下了手里的漁網。

  同時其也快速的反應抽手,把自己手臂伸到腰際掛著的槍套上。

  阿姆斯特丹的槍,自然不會是普通手槍。

  而是號稱手槍中,威力最大的‘沙漠之[鷹]’。

  這款半自動手槍,因為采用了手槍中極其罕見的大口徑子彈,而達到了類似反器材武器的效果。

  當然與真正的反器材武器,等級上還是有一定差距的,不過總體威力與一般步槍相比,都有極大優勢。

  因為殺傷力強,所以這款所謂的狩獵手槍,市場一直不小。

  阿姆斯特丹此次海島之行,用的主武器便是這款槍,而且用的是鷹系列中,口徑最大的12.7毫米,也就是.55英寸款式。

  甚至這槍,還是他請人特別調試,改裝了某些要件的定制款。

  咔嚓。

  阿姆斯特丹手指靈活,在那只巨大猛獸剛剛看似將賈瓏‘撲倒’在地時,就已經舉起了自己的槍口。

  其握槍的姿勢,是右手握槍把,左手在右手下方,保證身體最大程度不會受后座力的影響。

  槍響了。

  沖天硝煙彌漫而起。

  恐怖的爆炸音波,因為沒有消音器的幫助,讓周圍草木都明顯震顫了一下。

  這聲音比起一般的手槍,要巨大很多。

  畢竟其發射的子彈口徑是12.7毫米,子彈威力大,初速和動能都極為驚人。

  槍聲自然也會響很多。

  此款手槍那可怕的后座力,在開槍的瞬間,就令得阿姆斯特丹握著槍把的雙手,猛然朝后一跳。

  一般沒有玩槍經驗的人,根本無法掌握好沙漠之[鷹]。

  因為它的后座力實在太驚人,甚至一個不好,就會讓你骨折脫臼。

  阿姆斯特丹自然不會被震脫臼。

  可惜的是,他這一槍居然因為時間倉促,居然并沒有直接命中。

  子彈擊打于草木間,竄起大股煙塵。

  巨大爆破聲響,也令得那一擊不中的猛獸,驀然全身一縮。

  “該死,距離太近了。”

  阿姆斯特丹心頭一凜。

  玩過槍戰游戲的都知道,近距離開槍射擊移動物體,難度會比中距離更困難。

  更何況這他現在要射的,是一只移速極快的猛獸。

  “哼,再給老子躲。”

  他眼眸中精芒大作,瞬間槍口一指,就移動到了那又轉朝自己撲擊而來的龐然大物身體上。

  可在他扣下扳機前。

  一道輕脆聲響,打斷了他的動作。

  這道聲響同樣不小,但也明顯弱于剛才從阿姆斯特丹手里射出子彈的沙漠之[鷹]聲音。

  “什么。”

  阿姆斯特丹只見在自己眼前,快要撲到他身上的那只龐然大物,竟剎那間頭顱爆出一團血漿。

  其身體起撲擊力量瞬間消失。

  軀干被強大爆破物體動能,干擾得扭轉了前撲方向。

  挨著阿姆斯特丹身體,擦著滾入一邊草叢地中。

  待得阿姆斯特丹再扭頭望去,已經能窺清這只來臨生物的模樣。

  只見它是一只頭尾總長,達到兩米之長的斑點生物。

  而且長須冉冉,伶牙俐齒,氣勢與形狀都極為驚人。

  正是美洲豹。

  這本是叢林王者的生物,可如今腦袋卻出現一道血流如注槍傷。

  其再也沒有絲毫動彈能力,唯有瞪起牛鈴般巨大的眼瞳,看了看阿姆斯特丹。

  甚至連多余的動作都無法作出,它便緩緩的閡眼,失去了生機……

  槍傷?

  “誰……開的槍?”

  見這威脅生物,失去了生機,阿姆斯特丹終于是回過神。

  他扭頭朝周圍看去。

  剛才先被自己手里大威力手槍槍聲,震耳欲聾的震了一下耳朵,所以他對第二槍發出的地點,有點聽不真切。

  所以必須找找,這發出槍響的是哪里。

  阿姆斯特丹知道,這一槍絕對是高手發出的。

  要知道,美洲豹移速太快了。

  打個比方,大家常見的家貓,它們已經很靈敏了吧。

  美洲豹的某些特質跟家貓很像,而速度上,就更像是體型放大了好多倍的家貓,而且速度也放大了好多倍。

  這絕對是極快的速度,地球上速度最快的生物,便是貓科動物。

  所以想要于兔起鶻落之際,一槍擊到這種撲擊中的美洲豹,難度不可謂不難。

  莫非是‘李’過來了?

  但李用的不是手槍啊。

  雖然沒聽出槍響從何而來,但阿姆斯特丹不至于連手槍聲和李衛山雙管獵槍的槍聲,都聽不出來。

  那會是誰?

  他朝四周看去。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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