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了,這一切并不算欺騙,就算洪濤把這些道理掰開了揉碎了的講給他們聽,聽不明白都不許走,他們照樣會接受,甚至還會嫌來晚了。
只是這一切也不全是政府獲利,拿人錢財替人消災,天經地義。流氓小混混都把它掛在嘴邊,一個國家的政府怎么能不如流氓小混混呢。
所以不管洪濤樂意不樂意,救災工作也得做,這就叫義務,天生的義務,除了耍賴之外無法免除。做了叫做應該,沒什么值得夸耀,做不好就必須被批評。
當初伸手索要稅款的時候,就等于和納稅人簽下了一份合約,完成約定的條款頂多算守信,僅此而已。
但洪濤的救災方式比較特殊,他并不直接給錢給物,而是頒布了一條新法令,獵狼令!一具狼頭或一根狼尾可以去涼州新軍大營換取一定數量的糧食、木炭。
這個法令初看上去有點麻煩,何不干脆把生活物資發給大家,還能被歌功頌德,更能收買人心。再找幾個筆桿子潤色潤色,流傳出去就是一大政績,聲望那是蹭蹭蹭的漲。很快洪大善人、洪清天的名號就會傳遍大江南北,然后以此為依仗再去爭取更多的權利。
沒錯,這就是政客的慣用套路,他們之所以被稱為政客,考慮的就不再僅僅是民生問題,權利才是重點。做任何事如果不把這個兩個字放在第一位,就不配稱為政客。
洪濤不僅不是政客,還特別討厭這個身份。他愿意做科學家、經濟學家、教授、將軍、甚至哲學家或者奸商,唯獨不愿意當政客。
他認為政客的做法是把簡單的事情復雜化,饒了八百個圈子把大部分人都繞暈,然后從中獲利。談到獲利,洪濤有更簡單直接的辦法,那就是生意。
賑災其實也是一門生意,會玩的人就賺,不會玩的就賠。狼群的存在會損害牧人的利益,牧人倒霉了涼州政府就跟著倒霉,因為收稅就少了,所以狼群和涼州政府是敵人。
既然是敵人那就得消滅,可是如果由新軍或者特種部隊去做這件事兒成本會很高,因為他們的待遇高,是由政府供養的。
前面說過了,收稅就必須賑災,洪濤只是把一件必須做的事兒稍微變了變說法,然后推給了老百姓。讓他們自發的去剿滅狼群,再用賑災物資當做獎勵。
事情講明白了,大家都會覺得洪濤滿肚子壞水兒,逮著誰就坑誰,對老百姓而言根本不是個好的管理者,比歷史上的奸臣有過之無不及。唯一的區別就是做法很隱蔽,更善于偽裝。
其實不然,這就叫能臣,他們總是能把對自己不利的事情變成雙贏的事兒。假如光由政府出資賑災,一次可以、兩次可以,問題是老天爺的心情誰也控制不了,受災次數多了政府也得破產。
錢不夠了咋辦?政府就會動歪腦筋,在賑災力度上偷工減料。長久以往下去,這種想法就會變成習慣思維,然后就誰也不正經做賑災的事兒了,大家一起糊弄唄,只要不被揭發并流傳出去照樣還是個好官。
老百姓呢?誰不知道白拿東西算占便宜,他們也會慢慢的習慣于等著別人來救,放棄了自救的想法。時間長了同樣會變的懶惰,這種懶惰不是身體上的懶,而是精神層面的一種依賴。
讓災民用勞動換取活命的機會,結果恰恰相反。政府花了一份錢卻辦了兩件事兒,應該說是賺了。災民自己去對付狼群也是應該的,畢竟狼群咬死的是他們的牲畜,干嘛非要等著別人來替自己解決難題呢?
然后呢?政府省下了一部分稅收可以用在別的地方,比如公共設施的建設。災民則用勞動解決了難題,并不是靠誰施舍,理直氣壯,誰的也不欠。趕上能力比較強、運氣比較好的人,說不定還會借機發點小財,何樂而不為呢。
但這里有個問題,不是所有災民都有能力自救,最終肯定會有因為抓不到狼,或者在捕狼過程中意外身亡的,那這部分人咋辦呢?
“活該!”這就是洪濤的回答。
不管國家還是族群,都達不到人人平等的程度。別說宋朝,就算再過一千年依舊不成。人類其實也符合達爾文的自然淘汰理論,能力弱、運氣差的人會被社會淘汰掉,避免他們的不良基因再往下傳。這是大自然制定的規則,只要是有生命的東西都要遵守,誰也跳不出這個圈子。
上好的土地白給?貸款白借?一年免稅白享受?我呸,世界上哪兒有這么好的事兒。你一個兜比臉還干凈的窮鬼憑啥突然成了地主?憑的還不是豁出一條命嘛。
那好,既然來之前就準備豁命了,這就是合約里的條款,自己經營不善、運氣不好把小命丟了,誰也不用怪,更不是政府失信,必須活該!
當然了,洪濤要把死亡率控制在一定比例之內,不能說來了七十多戶,冬天一過就剩十戶了,那樣會極大的打擊未來拓荒者的積極性,誰的命也不是白來的。
用什么來降低死亡率呢?更簡單,就用一具狼頭、一根狼尾能換取的生活物資數量。換取的多,大部分家庭就能扛過去,要是感覺太容易了那就把價值壓低、難度增加,死亡率自然就上去了。
要問洪濤手里有沒有那么多糧食,原本是有的,因為蘭州到涼州城的驛道已經打通了。這條路不太受氣候影響,只要別趕上太大的雨雪,渭橋鎮的物資就能順利抵達涼州城,而且比走湟州、馬尾城一線距離還近幾百里之多。
只要有了王家用海船送來的江南稻米,洪濤在湟州、涼州就是僅次于老天爺的存在。有多少錢都是白搭,真不如一袋子大米好用。
“誰?李忠是誰?”王冠也確實帶著車隊來了,只是規模有點小。以往最少也是百輛箱車,這次只有三十多輛。
真不是他犯懶,而是半路被人給劫了。如果是西夏人劫走的洪濤也沒轍,只能怪水虎翼的戰斗力太差,五百多裝備了鋼板弩和火箭的士兵愣是打不過人家,認倒霉唄。
但敢于向湟州新軍后勤補給車隊下手的不是西夏人,而是目前駐扎于濟桑城的熙河路兵馬。他們的指揮官叫李忠,是位都虞候。
“末將不知……此人拿著李憲的將令,還說此次五路伐夏所有兵馬皆由李大人轄制,所以扣下了大部分車輛。”
王冠也是第一次遇到此種情況,他懷里又沒有皇帝的中旨,也不敢以幾百人硬撼幾千大宋禁軍,論官職更是不值一提,和人家差著好幾級呢,看樣子是準備認倒霉算了。
“嘿,成啊,李憲別看是個沒的貨色,但他的膽子比大多數有的還大,這事兒辦的提氣!黃蜂,本官口誤,前面那句不算,但這事兒不得不說辦的就是硬氣。駙馬咋了?新軍咋了?太子少保算個屁啊,人家就搶了咋滴吧!”
李忠是誰洪濤也不知道,但李憲必須知道。既然王冠都見到人家的正式命令了,想來不會是假冒的。他倒沒馬上急眼,還托著腮幫子說風涼話呢,就好像李忠搶的不是新軍的車隊,而是隔壁老王家的。
可能是忘掉了黃蜂的身份,嘴一禿嚕把太監那點不能提的事兒給提了出來,說得還挺通俗,想收都收不回來,只能趕緊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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