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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誰主張誰舉證

  因為時間確實不早,所以韓哲索性在半路定了菜單,進包廂就開始上菜。

  沈曼歌一直在琢磨著自己在哪見過這個豐叔,所以吃飯都有些心不在焉的。

  “怎么了?菜不合胃口?”陸子安給她夾了一筷子剁辣椒炒雞胗。

  這酒樓的菜還算是不錯,雞胗洗得很干凈,也沒有什么異味,吃起來嚼勁十足,味道還是挺好的。

  沈曼歌咬了一口:“不是,我只是在想一件事……”

  陸子安正準備問她在想什么事,卓老爺子他們已經倒了杯,他想了想,也就接了,敬了老爺子一杯。

  一頓飯吃得賓客盡歡,本來韓哲還想送陸子安他們回酒店的,但是因為他喝了酒,鄒凱就應下了這件事情。

  開車的時候,他恍若不經意地道:“曼歌,怎么今天沒見著哚哚?她不說今天要來嗎?”

  沈曼歌還在想事呢,隨口回道:“哦,她媽媽好像出事了,她已經回長偃市了。”

  “……哦,是這樣。”鄒凱不說話了。

  到了酒店,陸子安感覺酒勁有些上來了,晃晃頭:“曼曼你自己玩,我去睡會兒。”

  沈曼歌嗯了一聲,忽然又叫住他:“子安哥,你今天遇到的那個豐叔,有兒子嗎?”

  “嗯?有啊。”陸子安打了個哈欠:“叫陸皓,就上回在刑家……哦,對,刑家拜師大典你沒去。”

  “刑家……是我們回寧霞縣的那次嗎?”沈曼歌感覺自己的心跳有點快,她記起來了!

  陸子安半瞇著眼睛點點頭:“是啊,那回陸皓腦子進水了,扔了塊紫檀木,豐叔還帶他來我家道歉來著……”

  這就對了!

  當時就是在陸子安他家門口,她遇到的那一老一少,其中一個就是今天遇到的這個豐叔!

  只是當時不過是掃了一眼并沒細看,所以印象不是很深,但是他們說的那些話她卻還是大概記得的。

  遺囑……房子……

  “唔,我真得睡了,你想知道什么我以后再跟你說。”陸子安感覺頭都有些暈乎乎的了。

  沈曼歌連忙點點頭:“嗯吶,你快去睡吧。”

  她坐在沙發上,手機在指間慢慢轉動著。

  這件事情,很有可能跟子安哥的爺爺有關,事關遺囑,應該不是小事,她該怎么和子安哥說這件事情呢?

  真相到底是怎樣的?子安哥能接受嗎?他如果知道了會怎么樣呢?

  一整晚,她都輾轉反側,難以成眠。

  到八點半的時候,她聽到了外面傳來的動靜,知道陸子安醒了。

  還是告訴他吧,不管怎么樣,這是他的家事,應該由他自己決定怎么做。

  下定決心后,她洗漱過后便走了出去,一見面陸子安就嚇了一跳:“哇,你修仙了啊?這黑眼圈濃的。”

  沈曼歌搖搖頭,很嚴肅地道:“子安哥,我有件事情要跟你說。”

  她的神情太過肅穆,仿佛要開會似的,陸子安也就正色看著她:“好,你說。”

  “我曾經見過你叔叔。”沈曼歌一點停頓都沒有,語速飛快:“當時是在你家門外,我回去的時候看到他們在門口爭吵,說到了遺囑和房子什么的,其中一個男的就是你叔叔,另一個年紀輕的應該是他的兒子。”

  一口氣說完后,她整副心神都放松下來,困意襲卷:“我說完了,我再去睡一會。”

  看她這樣就知道她昨晚肯定被這事煩的一晚上沒睡好,陸子安雖然很驚訝,但還是溫和地點點頭:“嗯,你去睡吧。”

  他坐在沙發里點了支煙,思緒萬千。

  當時出了紫檀木的事情,豐叔來找他,他說過讓他賣房子,那只是一個拒絕幫忙的借口,當然最后豐叔也并沒有賣房子。

  他只以為他是舍不得,難道,其實房子并沒有過戶給他?

  可當初明明爺爺死后律師拿了一份遺囑出來,他雖然沒有親眼見到,他爸卻是見過的,他爸總不至于連爺爺的字跡都認錯。

  那么,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遺囑……

  陸子安百思不得其解,索性打了個電話給他爸:“爸,我跟你說個事……”

  更令他奇怪的是,他爸聽了后只是沉默了一會兒,就道:“這個事情,我知道,等你回來我再跟你說吧,電話里面說不清楚。”

  “你知道?”陸子安簡直要被氣笑了:“爸,你有沒有搞錯,這么大的事情,你都不吭聲的啊?陸建豐做出這種事情,你還替他瞞著?媽知道這事嗎?”

  “那是你二叔。”陸建偉的聲音難得地嚴厲起來:“他這么做自然有他的道理,你媽這邊我會去說,你有什么疑問就回來找我,我會跟你講。”

  陸子安感覺氣得胸口疼:“好,我這就回。”

  “哎,等下。”陸建偉遲疑了一下,才道:“小沈的事情,我已經辦好了,我聯系了張律師,把她的事情單獨做了一份報告,張律師是說沒問題了,具體的情況我記不清,你跟他聯系一下吧。”

  陸子安頓時來了精神:“好,你把張律師聯系方式給我下。”

  這件事情他從帶沈曼歌回家后就一直著手在辦,后面是他爸說他出面可能更好,所以就交給他爸了,現在終于有眉目了。

  張律師很快就接了電話,言簡意駭:“沈曼歌的情況,我做了一份書面說明,證明了她被遺棄又被沈家收養的事實,根據婚姻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和收養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沈曼歌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已經消除。”

  雖然并不清楚這兩條法律的內容,但陸子安最關注的還是另一個重點:“但是她四年前養父母去世,她又被段家帶回去了,會對結果有影響嗎?”

  “嗯?”張律師頓了頓才道:“但是段家并沒有將她的戶口轉回去啊,我這邊也沒有查到任何相關證明,除非沈曼歌親自出面證明他們履行了養育她的義務,否則她與段家依然是沒有任何關系的。”

  這樣就太好了!

  陸子安連忙道:“那太感謝你了,張律師,還有一件事情就是這幾年沈曼歌在外面工作時段家人一直騷擾,不讓她工作,就是想逼她回段家,但是前三年她住在段家的時候他們也一直是找她要了錢的,這些對結果有影響嗎?”

  “我說過了,這邊沒有證明,他們也沒有備案,法律講究的是誰主張誰舉證,除非他們能證明自己履行了撫養義務,否則對結果還是不會有影響的。”

  張律師翻了一下文件,才繼續道:“只是現在有一件事情可能得轉告沈小姐一下,就是她之前托律師買的一套小產權房子,里面好像是她用來存放東西的,現在已經被段家人占據了,我這邊已經采集到了證據,具體處理操作的方式可能得問一下她本人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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