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俊美情緒激動,要跟杭衛方拼命。
面對這“驚天大逆轉”,杭衛蘭的態度發生巨大變化,也跟著痛斥杭衛方,也同蘇主任、苗海珠、陳潔一起勸慰寧俊美,隨即逼著杭衛方認錯,替杭衛方求情,竟打起圓場。
這是“感情糾紛”引發的“家庭矛盾”,當和事佬總比勸離好。她雖然有那么點偏袒她弟弟,但這么做無可厚非。
韓朝陽不認為她弟弟和弟媳婦的婚姻能維持下去,杭衛方太混蛋,這次被拆穿了,下次不知道又會搞出什么幺蛾子。而且寧俊美的態度非常堅決,她真是心灰意冷,一開口就是“不過了”,再問再勸就是“離婚”,甚至以為被害者身份報案,要求警務室主持公道,幫她把杭衛方轉移藏匿的錢找回來。
盡管這事不歸公安管,但韓朝陽依然把杭衛方帶到居委會一樓會議室,打開執法記錄儀,按辦案程序詢問。
苗海珠準備幫著做筆錄的,結果被康所搶了個先。
杭衛方可能不是很懂法,一下子見四五個民警,以為攤上多大事,加之編的瞎話剛才又被拆穿了,不敢再心存僥幸,還算比較配合,基本上能做到有問必答。
來龍去脈并不復雜,詢問完情況,做好筆錄,讓杭衛方簽上字摁上手印,韓朝陽走出會議室站在院子打電話向梁隊匯報。
“他聲稱跟寧俊美是包辦婚姻,夫妻之間沒什么感情,說白了就是嫌寧俊美長得不好看又不會打扮。早在四年前,就跟陽觀三隊的婦女孟麗好上了。孟麗我有點印象,今年三十多歲,她丈夫是一個木工,這些年一直通過勞務輸出在國外打工,三五年才回來一次。
兩個人都是婚內出軌,擔心被人家發現,兩個人的關系一直比較隱秘。寧俊美和孟麗的丈夫一直被蒙在鼓里,知道他倆一起鬼混的村民也不多。朝陽村拆遷之后,杭衛方不想再跟之前一樣偷偷摸摸,丁松康叫他去一起去香港澳門旅游,讓他眼前一亮……”
韓朝陽回頭看看這么晚了還沒回去的顧爺爺,接著道:“為了顯得更逼真,他請在廠里關系處得比較好的同事喬軍幫忙,喬軍找到以前一起在洗浴城打工的幾個狐朋狗友,扮演討債公司的人跑到他大姐杭衛蘭家鬧事,并不斷撥打他、他老婆甚至他大姐的電話追討。”
就知道這個“案子”有蹊蹺,沒想到居然是一起自導自演的鬧劇。
梁東升點上支煙,握著手機問:“情況都搞清楚了,接下來打算怎么處理?”
韓朝陽被問得哭笑不得,暗想我又不是辦案民警,我這是在向你匯報,怎么處理我哪兒知道!
但又不能質疑梁隊的這個問題,只能苦著臉說:“梁隊,這事比較麻煩,他雖然找了幾個人去他大姐家鬧過事,但治安處罰法里有明確規定,行為人因婚戀、家庭、鄰里、債務等糾紛,實施毆打、辱罵、恐嚇他人或者損毀、占用他人財物等行為的,一般不認定為尋釁滋事。連尋釁滋事都夠不上,更不用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
梁東升不是無緣無故問這些的,而是覺得小伙子已經獨當一面了,不能總跟以前一樣不會辦案,又冷不丁說:“可他妻子已經報了案,就算不符合立案條件,就算是群眾求助也要給人家一個說法。”
“寧俊美的要求我們更做不到,我們是公安,不是法院,雖然知道錢存在哪個銀行,甚至知道銀行卡在哪兒,也無權幫她把錢取出來,更無權把錢取出來交給她。”
韓朝陽想了想,強調道:“而且《婚姻法》好像也有相關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轉移共同財產不構成犯罪,只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梁東升不動聲色說:“既然不構成犯罪,不符合立案條件,這事我們辦案隊一樣管不了。”
“梁隊,對不起,這事怪我,沒搞清楚情況就上報,給您添亂了。我先批評教育,再試著調解,如果兩口子都不接受調解,就打發他們去法院。”
“也只能這樣了,你先忙,有什么需要可以給我打電話。”
寧俊美可能趁蘇主任和苗海珠不注意從警務室后門跑到了會議室,又跟杭衛方大吵大鬧起來。
韓朝陽摸了一把臉,緊盯著會議室無奈地說:“師傅,我覺得批評教育沒問題,調解就算了吧,他們都成這樣了,怎么調解!”
顧爺爺同樣認為寧俊美既不可能也沒必要再跟杭衛方這樣的混蛋過,反問道:“你都想好了還問我?”
“那我先進去警告一下杭衛方。”
“去吧。”
韓朝陽再次走進會議室,敲敲桌子示意被蘇主任和苗海珠拉住的寧俊美安靜,隨即轉身道:“杭衛方,俗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你倒好,居然干出這樣的事,對得起你妻子嗎?今天太晚了,先回去反省反省,好好想想這日子是過還是不過,想想孩子將來長大之后會怎么看你這個父親!”
這就可以回去!
杭衛方一時間竟愣住了。
寧俊美覺得這不公平,正準備開口,韓朝陽又看著她說:“寧俊美,我雖然沒結婚,但我有女朋友,我能理解你的感受,知道這件事讓你很傷心很寒心,但離婚不是一件小事,你一樣要多替孩子想想。先冷靜冷靜,也回去想想,想好了再做決定。”
“錢呢!”
“你先別急,”韓朝陽的目光再次轉移到杭衛方身上,很認真很嚴肅地警告道:“杭衛方,顧警長剛才說得很清楚,你家的存款,包括征地拆遷的補償款,屬于你們夫婦的共同財產!念你是初犯,之前的事先幫你記著,如果你再敢單方面轉移藏匿,別怪我對你不客氣,到時候肯定會追究你的法律責任!”
你愿意擔保最好,韓朝陽趁熱打鐵地說:“那就回去吧,回去之后好好想想。”
只能這樣了。
韓朝陽刻意讓杭衛蘭、杭衛方姐弟先走。
寧俊美等得有些心焦,吟著淚急切地說:“韓警官,你怎么能讓他走,他要是把錢再卷跑怎么辦,你讓我們娘兒倆以后的日子怎么過!”
現在在場的全是懂法的,不等韓朝陽開口,康海根就舉起筆錄解釋道:“寧俊美,我們很同情你的遭遇,但這件事真不歸我們公安管,唯一能做的就是幫你收集并固定有利于你的證據。你回去之后好好想想,如果確定不跟杭衛方過了,那就趕緊請律師去法院起訴離婚。到時候我手上的這份筆錄,還有剛才的執法視頻,在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和財產分割上能幫上你大忙。”
“嫂子,你們這是家庭矛盾,派出所真無權管。相信康所長的話,要離就抓緊,省得夜長夢多。”作為一個女人,蘇主任比韓朝陽更同情寧俊美的遭遇,想想又掏出手機翻出一個號碼:“如果決心離,我可以推薦一個律師。”
“離,不離這日子也沒法兒過!”
“好吧,我這就幫你給吳律師打電話,他最擅長打離婚官司,并且現在的情況對你有利,孩子的撫養權他搶不走,在財產分割上更不會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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