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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二十四章 誰吃掉了我的腦子21

  不放過任何一個線索。

  思如把橋頭路邊以及附近商家安裝的監控全部調出來看了一遍,她總覺得有地方很違和。

  小譚姑娘遭了。

  這在警局引起很大的轟動,雖然她是靠關系進來的,又愛看劇,但本身是個很開朗活潑的妹子,見人都是一張笑臉,十分討人喜歡。

  連警察都敢殺,那兇手越來越有恃無恐了。

  必須要逮到。

  周局很悲痛。

  他把思如喊進來,雙目通紅,一夜都沒睡。

  思如:……

  “周局我有個想法。”

  “恩?”

  “也許你覺得我迷信,但極有可能犯案的不是人。”

  “誒?”

  周局不可置信。

  睜著一雙布滿血絲的眼睛看著思如,很茫然。

  思如說道,“你想想那些憑空消失的腦子,完全沒有任何痕跡仿佛是隱形人一般的兇手……”

  周局就沉默了。

  半晌,“你是說小譚是被鬼魂殺死的嗎?”

  “為什么?”

  “小譚那么善良可愛的姑娘從來沒得罪過人的。”

  思如搖頭道:“周局,鬼魂殺人的原因肯定跟人類是不一樣的,不排除有仇殺的可能,但從這個案子來看,應該跟看劇有關的。”

  說不定那兇手就是從電視機里跑出來殺人的。

  也不對。

  包括小譚姑娘在內的很多受害者是看手機的。

  這……

  周局垂下眼眸,“如果真是鬼魂,那我們是要去找個陰陽先生或是得道高僧來除鬼嗎?”

  怎么跟民眾解釋。

  還有上頭領導,難道要說造成這一切慘劇的是非人類?

  呵,他會被批的。

  思如就搖頭,“是不是鬼魂還說不好,但肯定不是人類,現今還沒有人能隔空取腦的。”

  案件還存在很多疑點。

  周局長嘆一口氣,“都怪我,我不該那么縱容她。”

  誤了卿卿性命。

  擺手,“你先去忙吧,我想靜靜。”

  思如:……

  “哦。”

  她從辦公室出來就接到了葉佳佳打來的電話。

  “老大,有重大發現。”

  “那個魏紅的老公很像一個人,毒販于成。”

  思如:“……”

  原來葉佳佳跟童森根據身份證上的信息到達魏紅的家鄉,被村里人告知她早就出嫁了。

  明明當初魏紅父母根本沒提及她結婚的事呀,還理所應當的說要繼承魏紅留下的房產。

  有問題。

  懷揣著這種懷疑,兩人在未驚動任何人的情況下見到了所謂的魏紅的老公,一個看起來很普通的人,但童森卻莫名的覺得眼熟。

  似曾相識。

  他跟葉佳佳扮作一對進山來攝影的情侶,以口渴的理由向魏紅的老公要一碗水喝。

  順便嘮嗑。

  剛好魏紅的兒子在,葉佳佳就邊逗孩子邊問。

  “真可愛,怎么沒見他媽媽?”

  精瘦樸實的男人笑道,“出去打工賺錢了。”

  葉佳佳都愣住了。

  你說孩子媽進城買東西或是走親戚都說得通,但外出打工……要你這男的還有什么用呀。

  男人看似不經意的解釋:“我前幾年生了一場病,就不能干重活了,家里全靠她一個女人撐著,說老實話,我這心里……很難受。”

  無奈。

  葉佳佳看了他一眼。

  弱嗎?

  并不覺得。

  童森抱著相機到處拍,充分表現出一個攝影狂的樣子來,他還學江厚霖在鼻梁上掛了副平光的眼鏡,整個人看起來多了幾分斯文。

  眼鏡還能遮擋眼神。

  他拍大山,拍樹,拍野花,拍天上的云朵……

  順勢給好奇看著他的小男孩拍了幾張。

  男人在入鏡的那一瞬,臉色難看渾身僵硬。

  童森微笑,“來,笑一個。”

  小男孩開心的比著剪刀手,身后的男人卻臉很沉。

  童森借機又拍了幾張。

  “等照片洗出來,我給你們寄過來。”

  很清楚。

  在之后的罪犯面容對比中成功的跟某一人百分百重合了。

  接下來就是抓捕。

  葉佳佳跟童森在當地警方的協助下把魏紅老公請到了警局,一同的還有魏紅的父母。

  事情清楚了。

  當初魏紅的父母接到警方的通知說讓認尸時是很不想去的,就像他們說的那樣,晦氣。

  而且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覆水,難收的。

  路費還要遭不少。

  去也是該女婿去。

  但于成找到他們,說只要他們跑一趟,并且不供出魏紅結過婚的事,就給二十萬辛苦費。

  二十萬吶。

  連想都沒想就同意了。

  至于為什么,于成并沒有說。

  而房子的事,魏紅父母確實不知道,回去也沒說。

  “于成,你還有什么可說的。”

  葉佳佳坐在對面問道。

  “你應該知道,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

  說了很多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話,在三天后于成終于松口了。

  “我能抽根煙嗎?”

  葉佳佳跟童森對視一眼,后者點了點頭。

  于成吐出一口煙霧。

  幾分鐘后……

  “我家很窮,其實這大山里,誰都過得不容易。”

  “十五歲那年我輟學了,家里確實出不起一學期幾百塊的錢,當然,我成績也不好,就干脆跟著村里的人出去打工了。”

  “我做過很多事。”

  “一開始是去拉線,恩,就是在那種山區里,在一百多米的信號塔上工作,雖然很危險,環境又惡劣,但工資很不錯,一個月至少都有七八千塊。我覺得很滿意,可有天出事了,一起上塔的同事在工作時身上綁的安全繩突然斷掉,他就在我眼前,從一百多米高的塔上掉下去了,等落到地面的時候,整個人都沒形了,面目全非,身上的肉被塔刮得幾乎見骨。”

  “我很怕。”

  “一連做了半個多月的噩夢,最后再也不敢上塔。”

  “我放棄了高工資,去工廠里當了一個制鞋工。”

  “之后,我擺過攤,賣過碟片,當過服務員,還在夜總會推銷過啤酒,我的命運就此改變。”

  “對窮人來說錢是很重要的。”

  “比起啤酒,顯然彩色糖丸的利潤多得多。”

  “我想盡辦法成為了一名經銷商,魏紅是我在夜總會認識的,她當時也是賣啤酒的。”

  “后來……”

  “我們結婚了。”

  “生意越做越大就引起警察的注意,不得以,只能離開隱姓埋名,在這山底下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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