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順現在對a貨贗品服飾包包不感興趣,卻對爽口的冰激凌炸雞腿興趣濃重。
在一家炸雞腿店咪西了一桶香脆可口的炸雞腿之后,金三順和金喜云又一人握著一支冰激凌,美滋滋地在大街上舔著。
當然,因為三順姐是“大款”的緣故,這雞腿錢和冰激凌錢都是金三順出的。
“怎么樣,三順姐,這冰激凌好吃吧?別看我們這地方小,卻有很多好吃的東西!”金喜云嘴上沾著奶油,笑嘻嘻道。
金三順:“嘖嘖,不錯哦,這草莓冰激凌的味道還可以!”
金三順伸出小舌頭,姿態優雅地舔了冰激凌一口。
她在宋會長家工作久了,連千萬韓元的白酒,百萬韓元的紅酒都有偷喝過,也可以說是見過世面的人物,現在言行舉止都很端著,吃東西更是拿捏得不要不要。
金三順這種姿態,放在上流社會人士眼里就是笑話,可是看在金喜云眼里,卻是“高貴”。
“怪不得我比不過三順姐!看看,三順姐連吃東西都這么講究,哪像我呃,搞得滿嘴奶油。”金喜云再次崇拜金三順。
“諾,三順姐,那家店就是我經常光顧的,等會兒你先不要說話,老板很警惕的,見你面生,又是外地口音,怕不會把好東西拿出來!”金喜云指著前面一個不大不小的店面,小聲說道。
金三順現在自認是“上流社會”的人了,就有些瞧不起這些賣假貨的小店面,不過為了不讓金喜云寒心,就點頭道:“去看看也行只是這店面也太小了點,我以前可是從不光顧這種小店的!”
經營這家店鋪的老板,是個打扮很艷俗的女人,留著很時髦的波浪發,濃妝紅唇,一看見金喜云就笑瞇瞇地打招呼,“妹子你來了,我們這里可是進了不少新貨……”說話間,一雙市儈的小眼卻在打量金喜云旁邊的金三順。
“這是我姐姐,過來瞧瞧。”金喜云介紹道。
女老板就嘿嘿一笑沖金三順說:“怪不得看著面生,不過……長得挺漂亮,跟瓷娃娃似得。”
女人都喜歡被夸贊長得漂亮,金三順也不例外,雖然對這賣假貨的瞧不上眼,卻覺得她看人的眼光還不錯。
“你這里有什么好東西,拿出來瞧瞧!”
隨便掃了幾眼,金喜云就對女老板說。
女老板會意一笑,“也就丫頭你,要是別人說這話我絕對說沒有。”
說話間,就見女老板從店鋪里面鬼鬼祟祟地搬出來一箱子東西,打開一看,全是a貨女包。
“看看,這些可都是好東西!什么牌子的都有,不管是手工還是質量都是頂尖的,就算拿到專賣店去驗貨,也驗不出來!”女老板拿出那些女包對著金喜云和金三順推銷道。
韓國的服裝工業正處于發展時期,尤其在亞洲已經初具規模,相比以前的服裝龍頭老大香港和日本,韓國服飾已經靠著逐漸熱炒起來的韓流,慢慢開始走俏全球。
再加上韓國人那種天生的虛榮心作祟,不管男女都喜歡在穿著打扮上花錢。
男的必須要有一套高級西裝,女的不必說,也必須要有名牌包包。
也正因為如此,韓國的假貨市場泛濫,并且競爭也很激烈,促使韓國對假貨的掃蕩極其嚴厲,逮到這種買賣銷售假貨服飾包包的,不僅罰款,還要坐牢。
但是買賣假貨的利潤極其龐大,打比方來說,一個“香奈兒”女包成本價是十萬韓幣,賣掉的價碼則是三十萬,甚至七八十萬,直接翻了好幾倍。
相比那些動輒數百萬韓元的珍品,韓國很多愛慕虛榮,追趕時髦和潮流的女性,就對這種a貨情有獨鐘試想,只需要花費三分之一,甚至更少的錢,就能買一個和真品差不多的女包,別人除了羨慕也看不出來真假,何樂而不為呢?
金三順現在怎么說等級也不一樣了,再不是青銅級別,所以對著些假貨看不上眼,只是隨便瞄著。
金喜云就不一樣了,她連青銅級別都不如,兜里還沒錢,拿起那些假貨女包激動的雙眼發光。
“這個挺好看的!”
“這個也不錯!”
“哎喲,這個是新款!”
金喜云不斷地翻看這那些女包,心動不已。
“妹子你真是好眼光,這款可是今年最流行的新款,我進了十個,這可是最后一個了,如果你想要的話,我再給你打八折!怎么樣,姐厚道吧?”女老板笑瞇瞇地對金喜云說。
金喜云抱著那款女包,越看越覺得喜愛。
“這包要多少錢?”
“給別人是二十萬韓元,給你就十六萬韓元!”女老板笑瞇瞇,模樣像極了“知心大姐姐”。
“這么多錢啊,太貴了。”金喜云猶豫了一下,搖搖頭。
女老板就開導她:“這個價碼不貴了,這批貨剛來的時候,我可是賣過三十萬的!”
金喜云還是搖頭,她主要是沒錢。
就在這時 一個女孩子從外面走進來,一看見女老板就開口問道:“老板,那個新款包包還在嗎?”
女老板一看樂了,就笑著對金喜云說:“妹子啊,看起來你和這個包包真沒緣分,看看,有人主動來買!那我可就對不住了!”
然后就見女老板拿了金喜云挑中的那款女包,把那個上門的女孩子拉到一邊開始討價還價。
女老板回過頭,對金喜云說道:“那個女孩也看中了這款包包,不過我對她說,這包是你先看中的,要先問問你的意見,你要是不要的話,我再賣給她怎么樣,你要不要?”
金喜云心中掙扎著,最后還是搖搖頭,“不要了。”
“哎,那就太可惜了,我只好賣給那個女孩了。”女老板說著,就拿了包包走了回去,再次與那個女孩交頭接耳。
很快,就見那女孩子付了錢,心滿意足地抱著那款女包離開了店鋪。
女老板更是眉開眼笑地數著錢過來,對金喜云說:“看到沒有妹子,這好東西不愁賣,你不要,有很多人搶著要!”
金喜云尷尬地笑了笑,有些肉疼。
她不是不想要,是沒錢呀。
金三順見與她不開心,就碰碰她胳膊說道:“怎么了,不高興?你要是喜歡就再挑一個,大不了我借錢給你!”
金三順這也是難得大方一次,一直以來她自己的薪水都不夠花,奈何這次出遠門,宋志超怕她麻煩,預先預支了她一個月的薪水,算下來差不多一百來萬韓幣,可以說眼前的金三順與金喜云比起來就是地地道道的“小富婆”。
金喜云原本真的想再挑一款包包的,可是最喜歡的已經被人買走,再挑也沒意思,有錢難買心頭愛,于是就對金三順說:“還是不買包包了,我們去ktv唱歌吧!”
“好!去唱歌!我請客!”金三順大方道。
金三順安撫著金喜云剛離開這家店鋪,就見那個之前買了女包的女孩子鬼鬼祟祟地拐了回來,對女老板說:“老板,那個女的不上鉤我也沒辦法,我可是聽你的話假扮顧客跟她開搶來著。”
女老板也是一臉不爽,盯著金喜云的背影道:“窮丫頭就是窮丫頭!連個假的包包都買不起!我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