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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二章 我的朋友

  這會兒正是一天當中太陽最毒的時候,戈壁的氣溫已經超過了四十度,張恒將背包頂在頭上稍微遮擋了一下陽光的直射,然而這舉動并沒有多少用處,沿著鐵路走了沒一會兒他露在袖子外的皮膚就被曬紅了,熱浪蒸騰,眼前的視線也隨之扭曲了起來。

  不得已下他不得不找了塊兒背光的巖壁,坐在下面休息了會兒,等著太陽稍偏一點才再次啟程,期間還有一只鞭尾蜥和他躲在同一片陰影里避暑。

  在阿波羅計劃訓練營里張恒也訓練過沙漠求生的環節,不過那是在有補給包的情況下,nasa這方面還是做得很好的,基本上所有應急情況都考慮到了,消炎藥也準備的有,但是這一次不同,張恒等于是被游戲系統突然扔到戈壁的,從穿著到攜帶的裝備,都不適應沙漠生存。

  不過既然找到了鐵軌,張恒原本的打算是延鐵軌先走一段,等到火車駛過來他再扒火車到達下一個定居點,然而不知是不是他的運氣不好,距今為止已經過去了兩個多小時,他還沒有看到一輛火車,只能靠著自己的雙腿繼續走下去。

  這一次他足足走了快四個小時,身體中的水分被蒸發的很快,不但嘴角開始干裂起來,露在外面的小腿和手臂也有些紅腫,意味著已經被輕度曬傷了。

  好在就在這時候他也能看到遠處風沙中的小鎮了。

  張恒一顆懸著的心也終于放了下來。

  和這時西部絕大多數小鎮一樣,眼前這個他尚不知道名字的小鎮也是依靠鐵路修建的,鐵軌橫穿鎮中心,一面是民居,另一面則是酒館、伎院、賭場之類的娛樂區域,這是因為醉酒的人往往很容易鬧事,因此將這些狂歡者隔離起來就顯得很有必要。

  不過等張恒走的近一點了還是發現了一些不太尋常的地方。

  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這里太過冷清了。

  雖然沿途也有大開著門的民居,然而張恒在里面卻看不到一個人影,而且東西也被搬的一干二凈,張恒隨便走進了一間屋子里,發現地上全是沙塵,它的主人顯然已經很長時間沒有回來過了。

  附近的其他民居情況也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鎮上的酒吧,張恒在門外看到了八匹馬。

  考慮到這很可能是整個鎮子上唯一有人的地方,他并沒有猶豫太久就推開酒吧的大門。

  和外面空蕩蕩的城鎮不同,酒吧里面倒是很熱鬧,四個男人正在一張桌子前一邊玩著撲克一邊大聲咒罵著彼此,還有一個已經喝得醉醺醺的家伙直接躺倒在一張靠窗的桌子上,鼾聲如雷,瘸腿的酒吧老板清點著酒架上的藏酒,另外一張桌子上則是兩個稍微安靜一些的年輕人,一個在擦拭著自己的步槍,還有一個則在玩著一把匕首。

  張恒走進來的時候,就像是有人按下了消音鍵,喧鬧的酒吧突然安靜了下來。

張恒倒是能理解他們的想法,畢竟他的這身21世紀的穿著打扮在這個年代看起來有些太過新潮了,再加上他的膚色,很難不引人注目  不過他并不是來相親的,也沒有太在意其他人對他的看法,大致掃了一眼周圍的環境,徑直走向了吧臺前,放下背包。

  “打擾了,給我來杯水吧……酒也可以。”

  然而瘸腿的老板聞言卻沒有轉過身來,實際上他就像什么都沒有聽見一樣,依舊在整理著酒架。

  張恒皺了皺眉頭,因為美國的移民成分很復雜,并不只有英格蘭和蘇格蘭人,還有不少其他國家的人,因此雖然這種情況比較少見,但是也不能排除老板不會英語的可能,于是張恒又用法語和西班牙語問了一遍。

  結果依舊沒什么效果。

  反倒是一個大胡子放下了手中的撲克,走了過來,和他那副毛熊一樣粗獷的外表不同,他表現的竟然出乎意料的有禮貌,問張恒,“介意我坐在你旁邊的位置上嗎?”

  “不,請便。”張恒道,頓了頓又問,“你們既然是這里的客人,應該能回答我接下來的這個問題,這家酒吧的老板是個聾子嗎?”

  “哈哈哈哈。”那個毛熊一樣的男人聞言大笑了兩聲,不過并沒有立刻回答張恒的問題,而是饒有興趣的道,“你從哪里來的,我的朋友,我并沒有在外面看到你的馬。”

  “別的……鎮子上。”張恒道。

  “可是據我所知,這里方圓百里之內沒有其他的鎮子。”

  “所以如你所見,我走了很長一段路。”張恒道,他側身看了眼男人之前坐的那張桌子,指著上面的一瓶威士忌,“能給我來一杯嗎,我很久沒喝水了。”

  “當然當然,俗話說得好,好酒總是要和朋友分享。”毛熊一樣的男人笑道,不過他卻并沒有起身,而是依舊坐在原地,望著張恒,眨了眨眼,“你是一個中國佬對不對,雖然你看起來比絕大多數中國佬都要強壯,穿著一身異怪異的衣服,腦袋后面也沒有那種東西……”

  毛熊一樣的男人比了個辮子的手勢,“不要緊張,我之前也有兩個中國佬朋友,他們在鎮上開了家雜貨鋪,我喜歡他們,發自真心的,我總是光顧他們的店鋪,那些勤勞的不知疲憊的小東西,就像每天都在你耳邊飛舞的蜜蜂一樣,嗡嗡嗡嗡嗡嗡,原諒我,我沒讀過多少書,這個比喻可能不太妥當……直到有一天,我們之間的友誼出了點小問題。”

  毛熊一樣的男人臉上的神色顯得很是困擾,“你來評評理,那天早上,我像往常一樣去他們的店里,拿了點蜂蜜蠟燭吃的什么的,大概還有兩瓶酒,臨走的時候他們卻是突然叫住了我,要我付錢,順便把之前的債務也結清,這種行為深深的傷害了我,鑒于我們之間的深厚友誼,我不覺得這種純粹的感情是可以用金錢來衡量的,所以我放下了蜂蜜,放下了蠟燭,放下了手里的熏肉火腿,之后打開其中一瓶酒喝了兩大口。

  “而在這過程中我的那兩位朋友一直在我的耳邊喋喋不休,于是我不得不拔出了我腰間的左輪手槍,在他們可愛的小腦袋上一人來上了一槍,然后……我們之間所有的問題突然之間全都解決了。”

  毛熊一樣的男人笑了笑,“現在,我來回答你之前的問題,不,獨腿蘭德爾的耳朵沒有聾,考慮到他的年齡,這老混蛋的耳朵比狗還要靈敏,他清楚的聽到了你所說的每句話,每一個字,但是……他只是t的根本不在乎。”

我的一天有4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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