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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要歌

  蘇逸陽聞言陪笑了兩聲,將李曼玉三人請到了沙發處,然后給苗曉曉遞了個眼色,苗曉曉不動聲色的點了點頭,走到了茶水區給幾人倒茶。

  在倒茶的時候,背對著眾人拿出手機給趙英華發了條短信,讓她盡快回來。

  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

  蘇逸陽可不覺得李曼玉會真的過來專程看他,就和他剛才說沒時間拜訪她一樣,純屬是扯犢子,誰信誰傻叉。

  而且李曼玉在公司中的名聲并不是很好,提攜后輩這種名聲在她身上就沒出現過,倒是打壓后輩這種聲音隱隱流傳。

  不過蘇逸陽也摸不清對方的來意,只好見招拆招,陪著笑臉與之寒暄著。

  蘇逸陽和李曼玉有一搭沒一搭的寒暄著,兩人笑著交談的模樣,如果被外人看到,還以為兩人是相交多年的好朋友呢,熱絡的很。

  苗曉曉那面將泡好的茶水端了上來,每人面前都放了一杯,茶香撲鼻。

  見茶水上來了,李曼玉沉吟了下,臉上換上一幅為難的模樣,開口說道:“逸陽啊,曼玉姐這里有個不情之請,不知道方不方便開口。”

  蘇逸陽心里一稟,來了,終于談正事了。

  “曼玉姐,有事您說,只要是我力所能及的事情,我肯定義不容辭。”蘇逸陽表面不動聲色,說的也是干脆利落。

  李曼玉見狀,眼中露出一抹滿意的神色,心想這小子很上道,懂事明理,心中對于自己此次前來的目的,又多了分把握。

  “是這樣的,你王哥最近一直在為他新專輯的事情苦惱著呢,他對新專輯的主打歌很不滿意,苦尋多次也沒什么收獲,看他天天愁眉苦臉的樣子,我也很心疼。

  逸陽你才華橫溢,是圈內有名的音樂才子,所以我心思求你幫幫忙,你看看能不能分給姐一首歌?當然,姐也不會白拿的,二十萬一首歌,絕不讓你吃虧!”

  李曼玉的表情接連變幻,時而憂愁、時而緊張、時而嚴肅,演技相當的到位。

  聽到李曼玉的話,蘇逸陽立刻知道了對方打的什么算盤,表面不變聲色。

  李曼玉口中的王哥,就是她的老公王明遠,樂壇著名唱將,擅長的風格很廣,人氣還在李曼玉之上。

  至于對方開的條件,蘇逸陽只能說是呵呵了。

  一首精品歌只值二十萬華幣?要知道,蘇逸陽最近這段時間的歌曲收益,即便是被多方資本剝削分成之后,每首歌也足有兩三百萬之多,更有甚者達到了五百萬之巨。

  二十萬就想買個精品歌,蘇逸陽只想回懟一句:這樣的精品歌你有多少我收多少!

  蘇逸陽心中冷笑不已,面上則是露出難色,輕嘆道:“曼玉姐,這個恐怕不行,您應該知道的事,我和公司打賭,如果我拿出七首精品歌,公司就給我一線大咖的資源推廣,這七首歌哪首都不能送出去,要不然公司肯定會變卦,所以曼玉姐,我只能說是……不好意思了。”

  李曼玉聞言,柳眉頓時蹩了起來,對于蘇逸陽的拒絕有些意外。

  一直在一旁默然喝茶的宋文吉,輕笑了一聲:“蘇老弟說笑了,以蘇老弟你的才華,寫首精品歌還不是分分鐘的事情,再寫一首不就是了?”

  蘇逸陽瞅了眼宋文吉,笑道:“宋哥這就是玩笑話了,大家都算是樂壇的人,都知道寫歌不易,這七首歌雖然是我一起拿出來的,但很多都是我以往的積累,這一個來月,我也就寫了一首歌,這還是我硬憋出來的呢。”

  蘇逸陽說完,瞅了眼面色有些變化的李曼玉,補充道:“如果王哥真的需要,不如等我將這段時間的工作忙完了,我專門給王哥量身定制寫首歌,曼玉姐你看怎么樣?”

  蘇逸陽以退為進,將選擇權遞給了李曼玉,至于她是否同意,根本不重要。如果拒絕,那這件事就拉倒,如果同意,那就拖著唄,反正蘇逸陽也沒給出個明確的時間,工作忙完,什么時候算是忙完?根本沒個期限。

  李曼玉聽到蘇逸陽的話,強笑了下,繼續道:“逸陽啊,你李哥的專輯真的是很急很急,很多事情已經都走上了流程,時間拖不得啊,你看看能不能先給我們一首應應急啊,你專輯的項目才剛剛審批,并不太急,所以你能不能等一等。”

  “我和你王哥肯定不會忘了你的援手,等你專輯上線的時候,我們倆給你在飛訊博客上宣傳,保證讓你專輯的聲勢更上一層樓。”李曼玉給蘇逸陽同樣畫了個餅,就和蘇逸陽剛才和她說的一樣,都是未來不可確定的事情。

  “這個……”蘇逸陽面上非常為難,滿臉歉意的說道:“真的不行,我今年的工作都安排的差不多了,專輯的事情推不開,真不能拖。”

  說完,蘇逸陽咬了咬牙,好似下了很大決心一般,開口道:“這樣吧,曼玉姐如果你能和公司說通,讓我把一首歌勻給你,然后宣傳資源不變的話,勻給你和王大哥一首歌也沒什么的。”

  李曼玉深呼一口氣,臉上的笑容已經少的微不可見了,眼中隱隱露出一抹不耐。

  原本以為手拿把掐的事情,沒想到這小子竟然這么滑,手段老練到極點,卻偏偏讓你無話可說。

  宋文吉也是眉頭緊皺,對于蘇逸陽剛才提出的意見,根本都沒聽進去。

  公司能忍痛冒著極大的風險給蘇逸陽一線的宣傳資源,這是礙于面子和聲望,不得不同意。如果有機會可以將這個機會收回,公司肯定決不會猶豫。

  現在你跑到公司面前,顛顛的想勻出來一首歌,還是給別的公司的藝人用,這不是找罵呢嘛。

  就算李曼玉是公司的一線,是寶貝,但在這種原則性的問題上也絕不會開口的。

  李曼玉和王明遠是一家人,但王明遠對于星光娛樂就是對手,削弱自己家藝人的實力,來資敵成長?

  公司除非腦子進水了才會同意,所以這個條件,根本就是沒有操作的可能性,是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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