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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專業

  班頭拍胸口:“廢話,我當然是有良知有骨氣的國人,所以才咽不下這口氣。”

  “那沒得救,再見。”

  班頭忙拉住讓曹云坐下,低聲問:“沒有良知應該怎么辦?先說好,坐牢的事我不干。”

  “你被斷了財路不說,人家借你的雞生蛋,你咽不下這口氣。對嗎?”

  班頭尷尬干笑:“你說這么白,讓我怪不好意思。”

  “我和你說,和律師說話一定要白,專業的律師和你說話也一定會白,我是專業的。”曹云道:“你看這些學生。”

  班頭半站起來掃視一圈,坐下來:“怎么?”

  “他們在你面前是弱勢群體。”曹云湊近,道:“再有一個月就是五一小長假,你呢,掛個廣告,充一百送一百,充兩百送三百。”

  “什么意思?”

  曹云恨鐵不成鋼看班頭,低語:“拿這筆錢五一前走人,店不要了。”

  “這……這……是犯罪。”

  “不,準確的說是經濟糾紛。假設你知道房東要收店面,這叫詐騙。假設你不知道房東要收店面,就是經濟糾紛。前者是刑事案件,后者是民事案件。也就是說,訴訟主體是受騙的學生,這些學生會起訴你嗎?可能性很低。假設這些受騙學生團結在一切,申請合案起訴。民事案件,誰主張誰舉證,這種案子沒有律師喜歡接,因為手續和細節都非常麻煩,并且收益不高。再假設有律師接這案子,只要你把讀卡器滅了,會員存余出不來,學生也算不清楚還剩多少錢。再假設算清楚了,學生沒有證據證明自己存余多少錢,曾經存進去多少錢,法庭能不能受理都是個問題。”

  曹云再道:“你撈一筆后,學生肯定會把怒火燒到網吧新老板頭上,至于會燒成什么樣,誰也不知道,氣你出了,錢你賺了。但是有幾個要點你一定要清楚,第一個要點,你不知道店面即將被收回。第二個要點,充值活動開始后,比如到了4月20號你才知道房東要收店,但是你認為你的租賃合同保護你,你并沒有在意。到了小長假,你家里有事,所以才離開這個城市,甚至你還沒有收到房東交付給你的中止合同違約金。大媽侄子見你一走,十有八九就這么把店收了,你回頭還可以反告他讓他賠償你的損失,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到時候再說。”

  曹云:“還有一個要點,警察可能會找你,不要否認已經很清楚的事實,比如確實有活動,學生確實充了錢。”

  班頭慢慢點頭:“但可以否認不清楚的事實。學生們無法說明自己卡內的存余,所有的存余都是我系統登記的,我系統沒了,那數據自然就沒了。”

  曹云點頭:“沒錯,我們再繼續假設,警察非常重視本案,用警方技術手段還原了卡上存余,你就說這些錢已經全部花掉了,當然事先你要先把錢轉走。沒錢怎么辦呢?大媽侄子就必須先頂這個缸,他先賠錢,然后他再和你打官司。你呢,要做的事情不多,但是能讓其他人煩死。”

  曹云站起來,人靠在班頭的肩膀:“班頭,雖然你幫我擋過一劫,不過在任何時間我都不會向任何人承認剛才我所說的一切。至于有沒有良知就看你自己,我走了,車還在街邊停著。”黃金路段的另外一個意思,沒地方停車。

  “我送你。”

  曹云剛到,巡警剛走,一張新鮮的罰單放在汽車擋風玻璃處,錢不多,兩百塊。但是這條街是交通管制街道,全路段禁停,還得扣三分。好吧,兩百,沒關系。但是因為有扣分,目前系統不能通過手機APP來處理,必須到違章處處理。好吧,也沒關系。但是只扣分那很簡單,因為有罰款,所以必須去銀行,將錢存入指定賬號,而后拿回執單再去排隊處理。

  一來一回,浪費的時間那就多了,只能高價請黃牛去解決。煩!

  曹云收了罰單上車,等紅燈時候,拉手剎,后靠躺上幾十秒對于疲憊不堪的曹云來說也是一種享受。但手機似乎不想讓主人閑暇那么一會,毫不猶豫的響了起來。這就是工作,無論你愿意還是不愿意,你必須接電話。

  是律師所打來的電話,曹云接電話:“喂!”

  “曹律師,盧總通知,明天早上八點在會議室開會。”

  “八點?太早了吧?”這等同六點多要起床,如果運氣好不堵車,一個小時就可以到達律師所。曹云更喜歡十點到律師所,早上八點多起床,順便吃個早點,等趕九點上班的早高峰過去后再從容上路。也許不純粹是早起的原因,而是因為曹云希望有自己能支配的時間,而不是一個24小時的工作機器。

  “盧總說,早起的鳥兒有蟲吃。”

  “魯迅說:早起的蟲子被鳥吃。”但還能怎樣呢?曹云道:“行,我知道了。”

  天馬律師事務所是高巖市很著名的一家律師事務所,老板盧群是業內的傳奇人物。盧群早年是一名警察,一名刑警,后來轉崗成為了一名檢察官。四十二歲離職下海,開辦了天馬律師事務所。

  影視劇中出現的所謂官司全贏的律師在現實是不太可能出現的,要想官司全贏,一個辦法是有遮天蔽日的能量。還有一個辦法就是不接會輸的官司。對于律師來說,必輸的官司和必贏的官司之間并沒有太大的區別,一位好的律師就是要專業的看待所有的委托。

  所以進入天馬律師事務所的一樓大廳,首先看見的是巨大的掛在接待處墻上的六個大字:專業,敬業,職業。

  盧群從不提倡律師慷慨激昂,從不提倡律師激憤拍案,他認為,律師就如同新聞。新聞只報道新聞,不僅不會有選擇性的報道,更不會進行任何評論。新聞就是告訴你,有這么一件事發生。至于你認為誰是對的,誰是錯的,應該慶祝,還是應該悲傷,和新聞無關,屬于你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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