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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 真假不死鳥

  曹云湊近小郭:“兩只不死鳥,你們把雙手攤開。”

  前女和后女手都沒舉高,互相看了一眼。

  “殺掉一個,馬上,否則你會完蛋。”曹云道。

  小郭立刻把原本就緊張的心提到了迸發階段,瞄準后女,手指摁在扳機上。后女顯然聽得懂漢語,不敢亂動,右手五指張開,小刀掉落在地。小郭松口氣:“問餓狼到哪了。”

  曹云按耳麥:“餓狼,小郭問你們到哪了。”

  “兩分鐘內到達。”警備小組在外圍,體育場面積大,需要點時間。

  曹云好奇問:“誰是鬣狗的敵人,麻煩舉手……小郭,隨便先殺一個。”

  喂……老子是警察。

  不過曹云的話收到效果,前女稍微舉下手,曹云點頭:“有勇無謀,我很好奇你們到底是誰。”

  曹云知道鬣狗有敵人,今天晚上很可能會面。到了現場一看,鬣狗敵人只來一位,這就說不過去了吧?曹云是站立在自己立場上去考慮這個問題,他忘記了一點,只有他是事先知道桑尼的詐降,鬣狗的敵人包括警察都認為桑尼是被鬣狗誣陷的。在這種情況下,無罪釋放的桑尼如同一條落水狗,急需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再加上為了安撫和放松桑尼的戒心與鬣狗敵人輕敵,鬣狗的敵人才會沒有安排任何接應。反過來說,能做出這樣的決定,也代表鬣狗敵人在東唐資源不多。比如警察,小郭就算是對曹云的話半信半疑,但是還是拉上一組全副武裝的警備小組。

  前女人靠近右邊墻壁,后女是靠近中央墻壁,老外和桑尼則是靠向左邊墻壁。當老外眼角余光發現小郭注意力集中到前女身上時候,借助桑尼身體的掩護,手摸到了插在腰間的手槍,然后漂亮的一個90度旋轉,被小郭直接擊斃。

  人的反應是0.7秒,小郭轉動槍口時間需要0.5秒。老外手槍在腰間,下落,拔槍,舉槍,扣下扳機最少需要1.5秒。他這種完全屬于電影看多,書看少的作死行為。

  小郭接這招一來是他本身素質強,二來他也是勉強接下這一招。對面三人除了桑尼之外,前女和后女都是驍勇善戰之輩。后女的左手指甲是無色假指甲,側身一彈,這片指甲如同刀片一般刺入四米外小郭握槍的手上。小郭當即掉槍,剛才為了應對老外的反撲,他放棄雙手持槍的方式,左手單手持槍連發。

  機不可失,前女和后女在墻壁上一瞪,人轉頭撲向地上的手槍。小郭眼明手快,一腳把手槍掃到了一邊。就在小郭準備挨打時候,兩女一分,后女從前門突出,奔向主場地,前女則從后門突出,進入過道。

  這時候顯示出桑尼戰斗力還不足,沒有把握住時機逃跑或者奪槍,小郭撲身拿槍在手,打個滾站起來:“追。”持槍追后女。他這時候想法非常簡單,自己持有槍支,后女跑的位置是開闊的主場地,自己占有優勢。不過他似乎忘記了,曹云不是他搭檔。

  曹云也被時局變化整懵了片刻,一聽追,他就追向了后門,追前女去了。追出二十米,曹云立刻醒悟,追她干嘛?送菜嗎?

  就在這時候,主場地傳來了槍聲。曹云站立在通道中很為難。追前女吧,追不上就算了,追上了自己麻煩就大了。回去吧,別忘記桑尼還在房間里,地上有兩個老外的尸體,老外尸體邊就有手槍,桑尼會不會一槍把自己干掉呢?另外,警備小組已經進入,估計情況小郭是臨時授權武力,自己亂動會不會警備小組給KO了呢?

  好吧,好吧……

  如同鬣狗敵人被桑尼欺騙一樣,曹云也被鬣狗欺騙了。他真沒想到不死鳥竟然是為鬣狗服務,或者不死鳥竟然是鬣狗的敵人。也許沒有人再比他知道這個女人有多可怕。不夸張的形容,不死鳥可以說就是科幻電影中的一臺轉基因外加轉細胞的殺人機器。

  兩只不死鳥,一真一假,不過只要有真的,曹云就會祈禱。這也是他向兩位不死鳥發問的原因,他要保持小郭的警惕,讓小郭把注意力集中在這兩個女人身上。只是沒想到那個老外非要找死。

  看自己處境也好笑,作為一個律師實在不應該跟小郭來體育場。曹云在成長階段接觸的警察氛圍很濃,加之警察大學的一年多學習和教育,內心總是有一股‘燒’勁。要知道曹云在大一時候,武方面也是全年段前五名的好手。

  現在呢?九九歸一,九塊腹肌已經凝聚成一塊,二頭肌從原來的自己硬到現在的自然軟,還有體力……話說回來,曹云就算是全警察學校武第一,在不死鳥面前只是一盤青菜。

  血跡!

  曹云想起了一名不死鳥手臂流血,這是證據啊,曹云按耳麥呼叫:“房間內可能有不死鳥的血跡,桑尼還在里面。”傷口并不嚴重,但是地上肯定有血跡。

  小郭道:“抽調兩個人立刻前往廣播室。”

  廣播室內正在燃燒,只有一張桌子的廣播休息室怎么能燃燒呢?

  曹云到的時候,沒穿任何衣褲的桑尼被警備人員摁在地上,地上有兩處正在燃燒桑尼的衣褲,一名死老外的衣褲被剝下參與了燃燒。

  作為一位念過警校的人,曹云知道火是可以破壞DNA的。最少在燃燒的溫度下,DNA是不可能再用于司法鑒定。現在就看運氣了,是不是只有這兩處留有疑似不死鳥的DNA。指紋?指紋是不存在的,現在是個賊都知道戴手套。

  小郭和警備人員打過招呼,警備人員沒有懷疑曹云。曹云蹲到桑尼面前:“為什么破壞DNA?”流血的應該是鬣狗的敵人。

  桑尼回答:“無論是哪邊的人落在警察手上,對我們來說都不是好事。我只是盡力而為,至于你們還能不能找到血液,我就不知道了。”

  曹云理解桑尼話中意思,掌握鬣狗最多信息的是兩種人,要么是鬣狗的人,要么是鬣狗的敵人。警方因為有辦案程序,反而資料是最少的。血跡只會被警方掌握,依靠DNA,要么警察抓到鬣狗敵人,要么警察沒抓到鬣狗敵人,鬣狗是不可能抓獲鬣狗敵人的。桑尼這句話又反證了一點,鬣狗有秘密不想被警方得知。

  另外一個方面,現場的幾個人死的死,逃的逃,就留了一個桑尼,只要沒有人證,桑尼想怎么說就怎么說。如果警方抓獲了鬣狗的敵人,這個敵人很可能會成為指控桑尼的證人。留下敵人的線索給第三方,于公于私對桑尼都沒有好處。

  曹云道:“我很奇怪,鬣狗有一件正義的外衣,根據警察所說,鬣狗干了不少非法的事,但最少沒有殺人。為什么?宮本扇很特別嗎?”

  桑尼想了一會,回答:“曹云,不是宮本扇特別,是你特別。”他終于沒有再否認。

  曹云很聰明,理解了桑尼這句話。鬣狗之前并非沒干過相同的事,只是撇的很干凈。這次本來也應該很干凈,卻沒想到因為曹云而峰回路轉。雖然曹云沒辦法證明桑尼殺死了宮本扇,但是警察不會再信任鬣狗,并且很可能將鬣狗當成必須鏟除的目標。

  曹云有些疑惑:“我一直覺得你應該是利益型,會審時度勢的人。為什么這么忠心的為鬣狗賣命?”

  桑尼道:“你沒看錯我,我之所以這么選擇,就因為我審時度勢。我知道警察和法律仍舊拿我一點辦法都沒有。但是鬣狗則不同。有沒有興趣再做一次我的律師?律師費肯定一分都不會少你的。”

  曹云沒有理會,道:“最后一個問題,你怎么點火的?”普通衣褲屬于可燃燒物品,很多內衣內褲屬于易燃物品,但是沒有助燃劑,直接用打火機燒并不容易。

  桑尼看地面:“我用的是燃油打火機。”

  曹云走兩步,彎腰撿起打火機,這是著名品牌打火機,用的是打火機油。底部可以灌入燃料,燃料被里面棉花吸收后不會發生側漏。曹云嘆口氣,站起來,順手將打火機扔到還在燃燒的衣褲中。

  警備人員一愣,一名警備人員提醒:“曹律師,那是證物。”

  “啊……糟糕。”曹云看還在燃燒的火焰苦笑一下,似乎想搶救,但是見火勢較大,選擇了放棄。

  桑尼看著打火機在火中燃燒,深出口氣:“曹云,過來,我有話和你說。”

  曹云走到桑尼面前:“說吧。”

  桑尼道:“雖然我很高興知道我自己朋友很聰明,但是作為一名律師你實在太多事了,”

  曹云道:“果然。”

  桑尼湊近曹云:“最后我還是要說一句:臥槽尼瑪。”

  哈哈,小家伙和我斗!沒錯,桑尼確實不希望鬣狗敵人的線索落到警方手上。但是桑尼也一定會辦法保存鬣狗敵人的血跡樣本。打火機就是一個很好的存儲物。打火機內有棉芯,棉花等,只要一點點的血跡沾上最內層的棉芯就足夠了。

  警察除非有懷疑,否則不會去拆卸這個打火機,這是一個完整物證,在本案中起到的只是點火作用。此物屬于桑尼私人物品,只要桑尼無罪,或者即使有罪,坐牢之后,打火機等私人物品還是會還給桑尼的。除非是重大懸案,打火機才會被封檔。假設是幾天后警方發現打火機棉芯內有一點點血跡,這血跡已經無法成證,因為無法說明和當時現場有關。最多只能是記錄在案進行偵查。

  曹云這么一扔,桑尼有些看不懂,按照道理來說,曹云應該幫警察,既然懷疑打火機內有貓膩,還要把打火機給銷毀了呢?但這時候桑尼知道自己不應該問這個問題,他也不想問這個問題,他自己有一堆的麻煩需要想呢。

  小郭提了把手槍回來了,他的思路沒錯,外面射界開闊,自己持有手槍。但是他忘記了現在是黑夜,主場地的光線很差,出了十米要打中目標基本要靠運氣了。加之對方貓了身體快速在觀眾座椅上穿梭,讓小郭是趕不上,也射不到。

  警備人員配備有夜視儀,他們切入時候,對方已經逃出一百多米外,距離警備人員更有一百五十米之遠,加之對方移動迅捷,警備人員雖然打了不少子彈,但是并沒有留下對方。又因為此,警備人員回援房間的時間被拖延,導致了桑尼有從容的時間點火和收藏血跡。

  賊人的運氣不錯,物證小組地毯式搜查,沒有發現額外的血跡。現場找到了一些紅頭發,有經驗的物證小組組長一看,認為很可能只是假發。

  那桑尼呢?桑尼什么都不說。一句話:要律師。以曹云的法律知識,聯系到現場的情況,曹云覺得警方不僅無法可以控告桑尼,警方甚至無法證明桑尼是不死鳥的同伙,還是不死鳥的敵人同伙。

  曹云對此也懵圈,他也不太肯定受傷的女人是不死鳥,還是沒受傷的是不死鳥。由于穿的衣服,假發,身高都非常接近,又都是亞裔,實在難以分辨。從動手情況來看,似乎是沒受傷那女子更厲害,最少其藏有兩大利器,一是藏在手指縫的小刀,一是看似只是作為裝飾的假指甲。

  至于曹云順手把打火機扔了一事,曹云向小郭解釋自己惱火證據被破壞,沒想那么多。小郭和一課課長李墨在曹云提供這么大線索和幫助下,也沒有懷疑曹云的小動作,做了筆錄之后,請制服警察開車送曹云回家。

  回到住所已經是凌晨兩點多,曹云不著急休息,用電飯鍋煮了點稀飯,從冰箱拿了臘肉切了一些放到微波爐內,而后去二樓洗澡。

  洗完澡后,曹云靜靜在坐在電飯鍋前,點上一根煙,慢慢的等待。稀飯和粥是不一樣,曹云挺喜歡吃滾燙的稀飯,不過這是一個很大的非常不健康的飲食方式。諸如抽煙,死和不會死在香煙手上還兩可未知,但是食用滾燙的稀飯會破壞食道,長久以往,很容易病變。

  曹云不太餓,他現在只是要一個不去休息的借口。他在思考和反思。

  為什么銷毀血跡,自然有曹云的原因。讓曹云頭疼有兩大問題,第一個問題,曹烈到底是什么角色?這是一直頭疼的問題。現在增加了一個問題,不死鳥是鬣狗的盟軍,還是鬣狗的敵人。也就是,兩個穿紅衣服,戴火紅假發,蝴蝶面具的人,誰才是不死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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