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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章 證詞

  曹云道:“我今天登門打擾的第二件事:我對檢方提出的指控不滿意。你們只提出了墻尖未遂。本案實際存在毆打,故意傷害肯定有。雖然沒有造成小茹輕微傷,但是他們行為符合治安處罰條例中的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案件發生在封閉空間,嫌疑犯將其他人驅趕出門外,本質上有綁架的嫌疑。侮辱罪客觀存在。”

  校園欺凌案中,很多為惡者逃脫懲罰,并不全因為未成年和教育部門包庇的原因,還存在法律的空白。

  侮辱罪屬于自訴刑事案。虐待罪主體是家庭成員。加之未成年人護符,假如受害者不構成輕微傷,即使心靈受到極大傷害,司法機構也是有心無力。

  諸如逼迫他人吃便便,未對受害者身體造成傷害的,涉嫌觸犯侮辱罪。自訴罪,三年封頂,未成年護符一出,基本就沒刑期了。受害者遭受的心靈創傷并不影響量刑,量刑只考慮受害者身體遭受的傷害。

  曹云見九尾不解,解釋道:“一旦確定故意傷害,對方必須賠償小茹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還有精神損失費。小茹是學生,明年就要高考了,這時候住院會對其前途造成無比巨大的影響。你們就別管我要怎么起訴索賠,你們給我個結論就可以了。”

  九尾道:“你為什么……”

  “咳。”諸葛明咳嗽提醒。

  九尾慢慢點頭:“我很明確告訴你,綁架罪是不成立的。勒索錢財或者綁架為人質,才算綁架。侮辱罪也不成立,不符合‘公然’這個硬性要求。至于故意傷害,我承認存在。”

  曹云沒有強求,繼續道:“第三件事,帶頭大姐雖然死了,但是該定的罪名要定,我好向他們家人索賠。”

  九尾、諸葛明:“……”

  曹云:“看什么看,酒駕撞別人的車,導致他人受傷,自己死亡,他死了就可以不要賠錢了?受傷者怎么辦?”

  諸葛明深吸氣:“請說第四件事。”

  曹云:“王冰懺悔態度很好,得到了小茹的諒解。法律講究公平公正,你們可以將情況和其他嫌疑犯說明一下。小茹不是不講道理的人,她是確實受到了欺負。是吧?”

  諸葛明讀出意思,問:“多少錢才能得到小茹的諒解呢?”

  曹云回答:“這不是錢的問題,這是態度和誠意的問題。”

  諸葛明:“不給錢也是可以獲得小茹諒解的?”

  曹云:“不給錢是有可能獲得小茹諒解,只要有誠意,態度好。現在小茹好不容易才諒解了小冰,如果他們拿不出比小冰更多的誠意,更真誠的態度,我想很難被小茹所諒解。”

  諸葛明捂嘴,他不想罵臟話。有不少人認為諒解賠償不公平,認為錢可以買刑期。諸葛明想對他們說:那是你們不認識曹云。

  正常諒解賠償,有一個億身家施暴者,按照案件情況和受害者家庭情況,給個幾十萬或者百把萬諒解金差不多了。曹云的標準是:你有一個億,我要八千萬,不然你這就是誠意不夠,態度不夠真誠。錢乃身外之物,你連錢都舍不得,何談誠意呢?

  諸葛明道:“曹云,我知道了,你可以專心準備小茹的庭審吧。你死要錢,行,這是你本事。如果你只會要錢,把官司給輸了。我看不起你。”

  曹云笑:“雖然我不在乎你看得起我與否,不過我不會輸的。”

  諸葛明:“那我們法庭上見。”

  曹云:“你決定上庭做我對手?你覺得九尾很沒用?”

  九尾看諸葛明,這是她的案子。不能因為有曹云,就臨時更換檢控官。

  諸葛明明白這道理,道:“不,九尾是本案檢控官。”

  曹云嘆氣:“看來有點難打。”

  諸葛明怒:“你這話什么意思?”

  曹云:“我意思是和九尾做對手,我把握不大。如果是你諸葛明,呵呵,直接白斬你。”

  諸葛明怒極反笑:“你不用挑撥離間,我不會中你的激將計。”

  曹云:“你承認是激將計,也就說明你承認自己不如九尾。”

  諸葛明再擠點笑容:“我確實不如九尾。”

  曹云哈哈大笑,站起來:“走了,兩位檢察官,再見。”

  六人欺凌,一人死亡,一人求得諒解。這個案子似乎已經完全顛倒,小茹不再是非法持械開槍殺人的人,而變成了一名純粹的受害者。

  四名孩子家長聽說諒解書之后,都聯系上了葉嬌。葉嬌按照曹云交代的不共同會面的原則,按照先后電話順序分開預約見面。

  會面之后,曹云先說明了王冰的誠意。潛臺詞是:你們給的錢不能比王冰的少。同時曹云加了一句:“這件事肯定是要有人受到嚴懲的,否則怎么給小茹一個交代,否則怎么以正視聽?”潛臺詞:肯定不接受最后一人諒解金。

  曹云一直說好律師說話要白,但是這次曹云說話高深莫測。這么一來,曹云雖然是不會被抓到痛腳,但是四個孩子的家長能理解其中的深意嗎?

  要回答這問題,要反過來問:為什么王冰的家長會主動提出諒解協議呢?

  曹云不能干的事,總是有人可以干。比如寒子。

  一位家長和王冰父親是好友,拿到了寒子的電話。家長和寒子見面后,寒子說明:“最容易反應誠意的就是錢。”寒子說了一個綁架原則,當人質有兩人,人質就是富余資源,綁匪很可能通過傷害一名人質來脅迫家屬匯錢。現在有四名人質。

  寒子:“這案子肯定有人不會獲得諒解,那這人是誰,那就要看誠意了。”

  什么?你窮?你窮還這么壞?那沒辦法了,就是你了。曹云不是什么好鳥,一向嫌貧愛富。

  數天后,有兩位家長再獲得了諒解。然后葉嬌對另外兩位求情的家長表示:“我的當事人不再接受諒解。”

  案件雖然同一件,但是案子主體不同,案件分開審理。由于小茹涉及的罪名較大,需要陪審,五名幫兇的墻尖未遂案先行審理。

  被告中有兩位是女生,雖然沒有作案工具,但因為法律標準仍舊被認定同案犯。五名被告身份非常平等,不存在主謀和首犯的區別。最大的也是唯一的區別就在于他們的行為是否受到受害者的諒解。

  小茹在法庭上作證為其中三位嫌犯開脫,稱自己和嫌犯達成諒解協議。按照諒解賠償的法理,他們的刑罰必然會低于另外兩人。

  最后法官裁定,五人屬于墻尖中最惡劣行為之一:輪尖。輪是十年起步,由于是未遂,加之認罪態度良好,又是未成年人。最終兩位未被諒解的嫌疑犯被判處三年監禁,他們將在少管所服刑,滿18歲后轉到成人監獄。被諒解的嫌疑犯判處五百小時的社區勞動。

  家長們對本案裁決結果各有各的看法,但有個看法相同:狗律師。

  未被諒解的嫌疑犯父母為了自己的孩子,他們也愿意花錢。但是他們確實沒多少錢,甚至下跪懇求,表示自己已經將所有家當都掏出來,希望能得到小茹的諒解。

  對此曹云表示很遺憾,跪一次又不是代金卷,自己不能拿了跪一次去超市購物。錢不夠那是你的事,作為一位司法人員首先要公平。你給100萬就想享受人家給300萬的待遇,這明顯說不過去。

  獲得諒解的家長對曹云看法也很大,且不說傾家蕩產,他們生活水平最少倒退十年以上。欣慰也有,最少孩子不用坐牢,不會留案底。

  看似普通的案子,只要切入點得到,仍舊可以獲得巨額利潤。三家人一共貢獻了九百萬元巨額諒解金。曹云真誠希望三個孩子以后不要再做類似的壞事,他們父母基本破產,再犯只能去坐牢了。

  諒解金之所以如此之高,是曹云把握死了對方的命脈,也就是對方最為珍貴的東西:孩子。從另類意義來解讀,曹云不算敲詐,可以算是綁架。

  最高法對諒解協議有以下解釋。

  積極賠償取得諒解,減少40的基準刑。積極賠償未獲得諒解,減少30基準刑。沒有賠償取得諒解,減少20基準刑。

  如果受害者或者受害者家屬表示放棄民事索賠,將很可能加重對方的刑罰。

  這也是一種博弈,受害者律師必須為當事人爭取到一個比較合適的價格。合適的價格怎么計算呢?多數律師會以當事人受害程度,通過和當事人協商定下一個價格。曹云這類律師是極少數律師,他們是按照對方賠償能力和賠償可能定下一個價格。后者雖然是狗律師,但是他們全力維護了雇主的最高利益。

  諒解賠償的結果讓小茹非常、非常、非常的高興,同時也對自己的案子充滿擔憂。因為幫她賺了很多錢的名律師曹云很明確告訴小茹:她的非法持槍罪很難打。并且曹云說明,他正在尋找更多的線索,如果沒有取得進展,他會建議小茹認罪。

  律師不是法師,要打掉小茹的非法持槍罪,第一個辦法:證明小茹是被迫非法持槍,或者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非法持有槍械。第二個辦法:庭審死搏。第二個辦法曹云自知勝算不高,事實清楚,鐵證如山。

  針對本案,曹云首先讓云隱介入本案,成為小茹民事代理律師,云隱將向兩位坐牢的罪犯和已經死亡的罪犯進行民事索賠。安排云隱是其他人沒空,一來本著能拿一點算一點的精神,二來是讓云隱證實自己確實是在律師所工作。

  其次是調查,最重要也是調查。無論是認罪求輕判,還是庭審死搏,都必須說明槍支的來源。

  假設小茹的證詞是:槍是我垃圾桶撿的。警方無法證明槍不是小茹在垃圾桶撿到的,按照法理,可以相信小茹的證詞。現在比較麻煩的警方通過調查,雖然無法直接證明小茹撒謊,但是已經將小茹證詞的可信度降到最低。

  曹云就小茹證詞也是再三確認,小茹非常肯定自己的說法。在此情況下,曹云申請警方配合協同調查,只調查小茹證詞。這么做有一個優點,能讓警方重新確證小茹證詞,希望能找到蜘絲馬跡。有一個缺點,協同調查再沒有結果,法庭不會采納小茹的證詞。小茹就不可能通過認罪被輕判,曹云也沒有資本在庭審中翻案。

  協同調查會議,小郭說明了安檢具體情況。

  當班店員一共十人,經理一位,前臺三位,后臺六位。前臺點單,按照單子進行配餐。由于當天人太多,只能等待后臺出餐后配餐。

  外賣員不屬于本店員工,是外包公司員工。當天負責本店外賣的是蝦運公司的五名外賣員工。

  小郭經過推理,以小茹說的是實話為基準點,肯定問題不在外賣員工上,因為外賣員工不具備把槍械放進全家桶內的操作。后臺只負責出食物,他們將食物放在連接前后臺的保溫箱中,無法接觸到全家桶的盒子,也不參與裝配工作。

  最大嫌疑就是經理和三名前臺,他們知道貨送到哪,擁有裝配權。

  曹云問:“原本槍要送到的地點是哪里?”

  小郭敲擊電腦,出來十個地址:“這都是當時點了全家桶雞翅的外賣地址。不確定槍支這一單是送到哪個地址。通過時間,還有證詞,我們排除了其中三個地址,還有七個地址可疑。我帶探員走訪了七個地址,其中四個地址是公司,三個地址是家庭。”

  曹云問:“送家庭的地址中,誰沒有孩子?”

  小郭:“曹云,宅男也有在六一點外賣的權利好不好?我們約談了每個點單的人。我這么說吧,我做刑警的時間不長,但是我認為七個點單的人都沒有問題。”

  曹云慢慢點頭:“全部資料給我一份,我帶回去再想想。包括所有人的筆錄,監控錄像等,全部要。”

  曹云肯定小茹沒有撒謊,特別在贏得諒解金后,小茹如果還對自己撒謊,那是腦袋被驢踢過。

  這槍到底是怎么進入全家桶的?為什么要進入全家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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