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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一個彪悍的警察

  老秦師父那個神煩。

  他剛還想讓秦旭打開電腦,讓他看通緝犯的資料呢!

  沒想到椅子還沒有坐熱,又得跟著跑了。

  老秦師父老套地懷念起以前窩在仙獸門藏書樓里,逍遙自在的日子了。

  如果老秦師父是玩游戲的主,大概會仰天長吼,能不能跟這廝解除綁定啊!

  可惜,成為傳承神魂,注定他只能跟在傳承者身邊,頂多只能在他上廁所的時候,背過身不看,或者干脆進入沉眠修養狀態。

  哦,這一點還是老秦師父自覺。

  秦旭這臉皮厚的家伙,對長個五六歲小孩模樣,還是相同性別的老秦師父,是沒有什么忌諱。

  可老秦師父想要自己溜達逍遙?沒門沒窗戶。

  警用電動車一路飛奔,直接通過社區保安,進入報案的2號樓303室。

  在樓下的時候,秦旭就聽到一個女子慘烈的哀叫聲。

  不等電梯,秦旭轉到樓梯間,大長腿一跨,三級臺階并做一級,以最快的速度,沖到303室的門口。

  套房的大門緊閉,門內一個男聲罵罵咧咧,夾雜著幾聲痛苦的叫喊,以及細細的哭泣。

  秦旭大概也能猜到,里面發生了什么情況。

  秦旭聲音一沉,用強硬的聲音喊道:“警察,請馬上上開門。”

  防盜門內,安靜了數秒,又響起一陣男人的方言叫罵,大意是“閑人別多管別人家閑事”。

  秦旭既然接了警,就沒有離開的道理。

  他瞇了瞇眼,不耐煩地盯著鎖眼。

  等了半分鐘,沒等到人開門,秦旭掄起拳頭,對著堅硬的防盜門,“哐哐哐”就是幾下猛錘,那聲音仿佛要將這道堅固的防盜門給砸成爛鐵。

  別說屋內的人,就是隔壁鄰居,聽著都覺得心頭亂跳。

  當然,秦旭嘴上還是十分客氣,除了說話的聲音,喊得幾乎半棟樓都能聽到。

  “請立刻開門,警方接到報警,有權進行查看,請配合警方工作,否則以妨礙公務罪處理!請立刻開門!”

  秦旭虎氣一漲,別說普通人,就是警局里的幾個老家伙,看得也會暗自心驚。

  這回,沒等秦旭多說,暗紅色貼著一個福字的防盜門,終于打開。

  一個大約一米七五,體型結實,長得人模人樣的男子,拉著一張臭臉,沒好氣地說道:“警察?你來干什么?我們這是夫妻吵架,別多管閑事。”

  秦旭的執法記錄儀在對方開門時,剛剛打開。

  他冷著臉,直接跨步,擠開這名男子,氣勢十足地走進屋內。

  身高優勢不僅僅體現在男人對女人上,秦旭整整比這男人高了二十厘米,無論體格還是力氣,都是絕對碾壓。

  這個男人被倉促擠開,心頭一梗,剛想發火,抬頭看秦旭警服下的彪悍體型,到底忍住心頭的憤怒,口氣反倒變得軟了一些,重復解釋了一句。

  “真沒什么事,就是夫妻吵架。”

  真沒什么事?

  秦旭一聲冷笑,大步跨過七零八亂的客廳,首先抱起一個臉色慘白,表情畏縮,滿眼恐懼的男孩。

  男孩約莫只有七八歲,秦旭抱住他的時候,能明顯感覺得他發自內心的恐慌和害怕。

  “別怕,警察叔叔來了,別擔心,你媽媽在哪里?”

  小男孩哆哆嗦嗦地抬起手指,往東側的臥室指去。

  他指完之后,立刻摟住秦旭的脖子,渾身顫抖地埋在秦旭肩膀上,把老秦師父都擠到秦旭的耳朵上了。

  “別怕,你很勇敢,警察叔叔來了,我來處理。”秦旭大手掌拍了拍小男孩的背脊,冰冷地看了一眼眉頭陰郁的男子,用柔和的聲音安撫說道。

  小男孩沒有說話。

  秦旭單手抱著男孩,一只手推開緊閉的臥室房門。

  站在客廳角落的男人,抖了一下肩膀,抿著嘴想說些什么,但目光落在秦旭高大彪悍的背影上,到底沒有開口。

  等秦旭走遠了一點,他才敢偷偷小聲地嘟囔抱怨:“那個家伙狗拿耗子多管閑事。”

  這就是分局領導和黃正浩特別偏愛秦旭的原因了。

  這小子真兇起來,在潮海市這個地界,還是很能鎮得住場子。

  臥房與客廳一樣凌亂,衣服散落一地,擺設砸在地上,而雙人床上,躺著一名穿著睡衣,抱著腦袋,低聲啜泣的短發女子。

  正值夏天,睡衣是短袖短褲,沒有布料遮擋手臂和腿部的部分,露出青青紫紫的毆打傷,按照秦旭的經驗判斷,這些傷口,明顯不是同一時間造成。

  從秦旭這個外人來看,這些傷口已經讓人不忍多看。

  家庭暴力,是基層民警經常處理的案件。

  秦旭當民警的時間不長,接到這種案子,也有好幾起,但大多數情況,是夫妻倆人互相打架,一個巴掌,一個推搡,夫妻大鬧,沖動報案。

  民警通常在其中充當調解人的身份。

  而這位女子,很顯然是遭遇長期,極為嚴重的家庭暴力。這種情況,秦旭負責單獨接警,尚且是第一次。

  秦旭倒是知道,有一部分年齡大一些的民警前輩,對于處理這種家庭暴力事件,往往將其當做家庭內部糾紛,抱著息事寧人的態度,認為清官難斷家務事,盡可能進行調解。

  當然,也因為某些受害人的態度反復,民警依法處理,反倒兩面得罪,所以選擇更明哲保身的辦法。

  但是,秦旭對家庭暴力事件處理的態度,完全不是這種黏答答糊稀泥風格。

  他的想法很直接。

  他始終認為,家庭暴力行為和普通的社會暴力行為,沒有區別。

  他辦案所依據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等法律規定,并沒有因為施暴者與受害者之間的特殊關系,而豁免行為人責任。

  同樣,這種情況下,無論是家庭暴力,還是社會暴力,民警只能在受害人提出依法處理時,他才能進行處理。

  這個時候,就涉及到兩種不同觀點的處理辦法了。

  一些民警,認為夫妻之間無大事,受害人沒有強烈的處理愿望時,往往只進行現場調解,并沒有帶到警局處理。

  而秦旭現在的處理態度,屬于少一事不如多一事。

  某些受害者因為見識有限,或者恐慌害怕,在多方勸阻下,好不容易燃起的決心被打消,無法強烈要求警方依法處理,只能一次又一次的遭受暴力攻擊。

  秦旭覺得,既然自己站在這里,就沒理由讓受害人縮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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