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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6章

  聞言,原本上岸的四爺,又掉頭上船。

  跟著,他將手遞給已經上岸的若音,意思是讓她扶他。

  見狀,一旁的蘇培盛忍不住捂嘴偷笑。

  反正皇上就是要變著法兒拉皇后娘娘小手就是了。

  若音抽了抽嘴角,心說算他狠!

  咬咬牙,上前扶著四爺。

  四爺就那么扶著她的手,抬腳再次上岸。

  “主子爺,奴才早就命底下的人在酒樓訂了一桌好酒好菜。”說著,蘇培盛就在一側帶路。

  若音因為在岸邊扶著四爺。

  如今他上岸了,她便走在他的前面。

  因為南巡期間,他們的日常基本沒有什么高低之分。

  一起吃飯,她可以先動筷子,吃完不必等他。

  夜里睡覺,她困了就先睡,不一定要和他一起入睡。

  平時出門,看到好玩的好吃的,她都會拉著半梅走上前,想買什么就買什么,不必跟四爺匯報。

  即使走在他前面,四爺也不會說什么。

  他都是繼續逛他的,心情好了,站在一旁靜靜等她。

  而她,也都習以為然了。

  可是這一次,她走在前面的時候,衣領就被人拎雞仔似得拎住了。

  若音回頭一看,就發現罪魁禍首四爺正揪著她的衣領呢。

  然后,她聽見他說:“后邊去。”

  若音:“......”

  她才想起來,沒哪家丫鬟走在主子爺前面的。

  于是,只得悶不吭聲地跟在四爺后邊。

  一行走在蘇州繁華的街道,恰好碰見衙門的人在告示欄上貼著東西。

  漸漸的,圍觀百姓也湊近,紛紛了解情況。

  見狀,四爺抬腳往告示欄走。

  待走近后,便頓下了腳步。

  若音緊隨其后。

  抬眼一看,那泛黃的告示已經貼上了告示欄。

  衙役們貼好告示,就結隊離開,去下一個告示欄了。

  那告示占了大半個告示欄,上面密密麻麻地寫著行楷字體。

  右下角還有幾個大紅的紅戳。

  若音只覺得那紅戳很熟悉,似乎在哪里見過。

  她歪著腦袋沉思了一會,可算是記起來了。

  在紫禁城的時候,她見過這種紅戳。

  每次朝廷各部下重大決定的時候,都會蓋上這樣那樣的紅戳。

  難道,朝廷發生什么大事了嗎?

  想到這,若音細細看了看告示內容。

  只見那上面寫著:

  雍正三年七月十二日,通過揚州的一場女性游行反抗,朝廷認為當朝女性地位確實存在核心問題。

  為此,朝廷整改了大清相關律例。

  首先,從前的“妻毆夫者,但毆即坐。杖一百,夫愿離者,聽,須夫自告乃坐。至折傷以上,各驗其傷之輕重,加凡斗傷三等。至篤疾者,絞。死者,斬。故殺者,凌遲處死。”廢除。

  改為“妻毆夫者,非折傷勿論,至折傷以上,按凡人定罪,須夫自告乃坐,先行審問夫婦,如愿意離異者,斷罪離異。不愿離異者,驗所傷應坐之罪收贖,仍聽完聚。至死者,絞監候。故殺亦絞。若夫誣告妻,按誣罪定罪。”

  這里有所改變的是:從前但凡妻子打丈夫,只要打了就有罪,要杖責妻子一百。

  衙門也只聽丈夫的意思,丈夫愿意離,不需要經過妻子同意,就可以和離。但是,需要丈夫上衙門去告。

  另外,妻子把丈夫打到骨折以上,所受的懲罰要比打不相干的平民加重三等。

  現在呢,沒有打到骨折就不定罪。

  打到骨折以上,需要丈夫到衙門去告,妻子所受的懲罰按照打傷不相干的平民定罪。

  關于和離,衙門會尊重夫妻雙方的意思,無論哪一方實在過不下去了,都可以和離。

  如果丈夫誣告妻子,大清律例會保護妻子,丈夫按污蔑罪定罪。

  在這之前,丈夫污蔑妻子,律例是一律不管女性的。

  其余的,則不變。

  然后,下面還寫了:

  從前的“夫毆妻者,非折傷勿論。至折傷以上,減凡人二等。須妻自告乃坐。先行審問夫婦,如愿意離異者,斷罪離異;不愿離異者,驗所傷應坐之罪收贖,仍聽完聚。至死者,絞監候。故殺亦絞。若妻誣告夫,按誣罪定罪。若夫誣告妻,亦減誣罪三等。”

  改為“夫毆妻者,非折傷勿論。至折傷以上,按凡人定罪,須妻自告乃坐。先行審問夫婦,如愿意離異者,斷罪離異;不愿離異者,驗所傷應坐之罪收贖,仍聽完聚。至篤疾者,絞。死者,斬。故殺者,凌遲處死。若夫誣告妻或妻誣告夫,按誣罪定罪。”

  這一條律例,改的是對男性的偏頗。

  之前丈夫打妻子,打骨折以上,受的懲罰只不過在打不相干的平民基礎上減罪二等。

  現在,丈夫打妻子,打骨折以上,受的懲罰和女性一樣不減罪,所受的懲罰按照打傷不相干的平民定罪。

  之前妻子誣告丈夫,按誣告罪定罪。

  可丈夫誣告妻子,卻要在誣告罪的程度上減三等。

  現在,雙方懲罰對等。

  另外將“至死者,絞監候,故殺亦絞。”

  改為和女性一樣“至篤疾者,絞。死者,斬。故殺者,凌遲處死。”

  其余的,則不變。

  除了以上兩點做了改變,另加幾條律例。

  一、禁止買賣婢女。

  二、禁止強迫女子。

  三、提倡女子教育。

  四、提倡女子勞動。

  五、提倡女子實業。

  六、男女工資平等。

  七、保護女性。

  八、禁止溺女嬰。

  九、禁止束胸。

  十、禁止纏足。

  等等......

  看到最后,若音發現右下角的紅戳處。

  寫著“經朝廷議政大臣商議,最終由皇上與皇后娘娘審判的結果,故向全大清百姓發出此告示。”

  不知怎的,若音看到這里的時候,心靈被震撼到了。

  因為這件事,可以說是她在大清參與的一件大事。

  只不過,她以為最后就算朝廷和四爺有了決定,也只是朝廷以四爺的名義,昭告大清。

  卻不曾想,居然是以她和四爺的名義一起昭告的。

  此刻,她激動得雙頰緋紅,心臟也歡快的跳躍著。

  這種跳躍,無關乎愛情,只是純粹的欣喜,小美好。

  讓她覺得自己的付出和心血,沒有白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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