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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離心遠著呢

  話到這里萬峰還做了一個補充:“如果我們對紅磚的燒結缺少技術人員,可以到高陽去請幾個師傅來。”

  這個萬峰是有發言權的,當八三年后很多政策開始在農村出現,基建會有一個回暖期,很多建筑都開始上馬。就是農村八六年前后也有大批蓋新房的潮流,隨后就是建筑的大面積上馬,中間盡管有些起落,這股潮流可是一直延續到2010年以后。

  但是這個萬峰就不能說,他總不能告訴人家自己是從三十八年后穿越回來的吧!

  會議進行到這里就結束了,臨走時張海還叮囑萬峰明天和他一起去看場地。

  萬峰滿心的不愿意,但是想到將來自己還有分成也就只好答應了。

  半夜時分,外面下起了雨。

  萬峰就喜歡下雨,也不知怎么回事兒一下雨天他的心就感到格外的舒服,連睡覺都甜美無比。

  待早晨五點多鐘睜開眼睛才發現外面的雨不但沒小反而嘩嘩的變成傾缸大雨,比傾盆大雨還大。

  心說這回不用去看場地了。

  沒想到有急眼病的張海七點多鐘竟然從西溝里跑到東頭來了,不由分說拉著萬峰就往外走。

  這霉倒的。

  萬峰穿著一件他只在古裝電視劇里見過的蓑衣,頭上帶個斗笠。

  這要是在腰間再挎一把刀,他就可以去冒充大俠了。

  斗笠這玩意它也不嚴實呀,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這淅淅瀝瀝的這叫一個酸爽。

  “張海舅,我要是感冒了小隊付藥錢不?”

  “付!”

  “那要是發燒了呢?由發燒再引出什么肺結核、胃潰瘍什么的呢?”

  張海不耐煩了:“放心!離心遠著呢,死不了!”

  這話非常的有道理,確實離心遠著呢!也肯定死不了。

  于是,在張海的背后萬峰送給他一串火星字母:#¥%……*&*

  去看場地的人還是昨天那些人。

  大概除了萬峰怕死外,洼后其余的人都是勇士,人家奔向場地的樣子慷慨激昂只有萬峰在后面哆哆嗦嗦。

  許是老天看萬峰像一只被淋濕的小雞的樣子實在可憐,在他們走到張海說選擇的場地的時候,雨停了。

  萬峰一把就把頭上的斗笠和身上的蓑衣扔了,這玩意穿著身上沉不說還非常的難受。

  張海選擇的這個場地就在西溝里的盡頭,南山和西山在此處可能都看對方不順眼,于是一拐彎就交匯在一起,形成了一個直徑一里地的山彎。

  山彎里原來是土地,在一邊還有一條溪流。

  可能是因為這里的土性太粘的緣故,這里的地幾乎處于半撂荒狀態,倒是開磚窯的好地方。

  這里的粘土有多粘,被雨水一泡萬峰的解放鞋都不知道被被哪一塊粘土給粘走了,現在光著兩只腳在粘泥吧唧吧唧的像鴨子踩水。

  “外甥!你看這里怎么樣,這里的粘土粘性十足燒出的磚保證幫幫結實而且這里的粘土容量足夠燒出上千萬的磚了。”

  對這里的粘土和地勢萬峰確實發出不了意見,但是這里的路就是大問題了。

  “土好像沒有問題,但是這里的路卻是很嚴重的問題,如果沒有路,你在這里就是燒出多少磚也沒意義。”

  “路不是問題,我們可以抽勞力來修,現在我們來討論一下磚窯的具體位置和它的大小吧。”

  磚窯的具體建立位置被確定下來耗費了很長時間,費了一個多小時的時間才最終確定在山彎靠近那條鄉間路一側。

  而磚窯的大小就簡單多了。

  因為是摸著石頭過河,誰心里也沒底,為了謹慎起見就設計了一個六孔的小磚窯,當然也留出了后期擴建的面積。

  余下的就是找人設計磚窯的形狀,預算建窯的成本了。

  這就不關萬峰的事情了。

  張海要留萬峰在他家吃飯,現在才九點多鐘吃個屁的飯。

  吃飯都不如板子和鉗子讓萬峰高興。

  萬峰從泥漿里好不容易把他的鞋找出來,在水溝里沖洗一遍后就那么濕漉漉地套在腳上。

  感覺一下還不如光著腳好受就又脫了下來拎在手里。

  萬峰手里拎著鞋跟著張海到小隊部去拿工具,走過梁萬家門口的時候,從她家的窗戶里就飛出了姐夫姐夫的呼聲。

  他那兩個便宜小姨子的兩個腦袋從窗戶里伸出對著萬峰獻媚地笑,全然不顧她們身后大姐的呵斥。

  于糖塊相比大姐的兩聲呵斥就像不存在一樣。

  現在萬峰身上什么也沒有,也就只好把手里的鞋舉起來揚了揚,然后就灰溜溜地跑走了。

  萬峰在洼后小隊的糧食加工點里借來扳手鉗子回到了姥姥家,用上午余下的時間把那輛自行車大卸八塊。

  兩個彎曲的車圈其中一個平平還將就,另一個就只能賣廢品了。

  萬峰比劃了半天,最后確定憑自己這三瓜兩棗根本收拾不了這輛處在垃圾堆邊緣的車子。

  大架子雖然扭曲的很厲害,但萬峰相信遇到好的修車匠還是能扳過來的。

  一輛自行車除了大架子和車圈幾乎也就沒剩什么東西了,就剩下貨架子和前叉子以及車把車座腳蹬子了。

  腳蹬子還有一個也變形了。

  這世界可能除了他對這輛車還有信心外,任何一個人都不會對它心存奢望。

  萬峰記得孤山供銷社就有個修車鋪,應該是供銷社的一個部門,它們一定能把這輛自行車修好的。

  但是昨夜大雨,因吶河的水位一準上漲,估計河是過不去了,那就只能過兩天再說吧。

  不急,反正離暑假還有近兩個月的時間呢。

  對學生而言,星期天似乎過得格外的快,這還沒玩盡興就又要去學校了。

  “穿過大街我走小巷,一邊走來是一邊唱,心里高興我喜洋洋,吉他彈得是叮咚響,彈起吉他叮咚叮咚,歌聲伴我是走在馬路上…”

  星期一的早晨,萬峰背著書包唱著小曲踏進了學校。

  他現在在五年級屬于明星式的人物,男女同學看向他的目光都是熱烈的。

  男同學熱烈地看他是因為他一舉打敗了譚春哥倆,人的內心深處還是有崇拜實力的本能。

  而女同學熱烈地看他除了他比較英明神武以外大概就是因為小人書了,保證不是因為他的長相。

  盡管那時的人還不知道帥哥是什么動物,但長得好看難看他們還是能分辨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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