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大家也能注意到,她以前寫稿,每次寫完對話,后面都不會用冒號,而是逗號。而在毒品交收案的稿子里,卻跟以前完全不一樣,用的都是冒號。”
說到這里,舒歌一字一句:
“這些證據,足以證明,這份毒品交收案的稿子,根本就不是她寫的。”
所有人再次倒吸口氣。
說的沒錯。
一個人寫稿子的風格,是不可能忽然間大變的。
尤其是這種細節方面的東西,更加很難改變。
就像一個經常用左手寫字的左撇子,讓他突然用右手寫字,而且還要寫出一手好書法,基本是不可能的。
祝流云那份稿子,看來,真不是她原創,而是舒歌的。
祝流云見所有人用懷疑的目光看向自己,急了:
“這些也算是直接證據嗎?又不是排到我偷她的稿,她又沒有底稿證明那稿子是她的,光憑她一面之詞,就算證據?”
這樣還不算證據?
秦晚晴忍不住了,朗聲:
“大家好,我也是藝網站的實習生,我可以證明毒品交收案的稿子,絕對是舒歌全程跟進并撰寫的!她為了這案子嘔心瀝血,深入虎穴,不顧危險,也跟我商量過,所以我一直知道。當然,我和舒歌是好朋友,大家可以覺得我是偏幫她,可我能指天發誓,我說的絕對是事實!祝流云使詐,毀了舒歌電腦里的底稿,讓她沒有證據,后來祝流云被毒梟抓去報復,也是因為她偷了別人的稿件發表,自作自受,和英雄沒有半毛錢的關系!相反,真正被報復的,是舒歌!她剛剛才逃過一劫,還有被人盜取心血,這還有天理嗎?”
這下眾人更是疑竇深重地看向祝流云,議論起來:
“原來所謂的新聞界榜樣,居然是這樣的人嗎?”
“可不是。原來是盜用下屬實習生的稿子?還毀了人家底稿,不讓別人告狀?太可怕了。”
“幸好舒歌聰明,從對比兩人的稿件中找到新的證據,不然,豈不是沉冤莫白,就這么被人盜了稿件?”
祝流云惱羞成怒,依舊犟嘴狡辯:
“對比稿件就算證據?她又不是什么權威人士!那我也可以說,我這份稿子是精心寫的,自然和以前的舊稿不一樣,還有,我和她一個辦公室,寫作習慣很多地方相通,也正常!她說的話你們就信,我說的話,你們就不信嗎?”
這簡直是強詞奪理。
秦晚晴氣得三佛出世,正要辯回去,廳門出現腳步聲。
一個侍者引領著一個身穿黑色西裝的男子進了場。
男人二十多歲,相貌英俊,窄腰長腿,頗是玉樹臨風,高挺的鼻梁上夾著銀色無框眼鏡。
眼鏡框后的眸子澹然而寧靜,不動神色,看起來渾身又透出幾分禁欲感。
一看就知道是個專業人士。
“聶教授,請。”侍者朝臺上做了個請的手勢。
聶教授?
現場的人都一呆。
在場有幾個訪問過其人的新聞人卻低低驚呼出聲:
“是聶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