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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店小二

  “客官!您打尖兒還是住店?”

  我是一個跑堂的店小二。

  當然,在成為店小二之前,我是一名混跡江湖的劍客。

  之所以來當店小二,并非師門家族被滅因此忍辱負重。

  單純只是因為沒錢。

  混江湖,也是要錢的啊也不知道那些話本故事中的大俠平時都靠什么賺錢。

  “愣著干嘛?還不快上酒!”

  “來嘞!客官您的酒”

  唉,生活不易,江湖我是沒錢來闖蕩你了。

  當夜,一道人影拎著一把破劍悄悄溜到客棧外的小樹林內練劍。

  那當然就是我。

  在成為店小二之前,我是一名劍客。

  雖然只有半本殘破的劍譜,上面也只記載了一招。

  但我仍然是個劍客。

  每天晚上我都會重復練這一招,我敢肯定,江湖上再沒有人這一招會比我用的更熟練。

  因為他們大概不會去練。

  江湖啊,原來一直在我身邊。

  最近客棧中來了位年輕的說書人。

  他喜歡講江湖上的故事。

  還有那些來來往往的江湖客,他們也喜歡聊江湖上的故事。

  那是我一天中最喜歡的時間。

  雖然忙碌,但很充實。

  我喜歡聽他們講江湖上的故事。

  他們說,有和尚千里追殺采花賊,終將其斃于掌下。

  他們說,有一人名為“桃花仙”,從未有人見過他的劍,因為見過的人都死了。

  他們說,江湖上年輕一輩最出色的四位仙子,被人稱作“朝花夕拾”。

  其中就有我們東離的“槍神”付朝顏。

  據說她還是郡主殿下呢。

  今天那位女槍神約戰刀圣,他們比試的地點就在城外蘇河上。

  那些有錢有地位的人都坐在船上觀戰。

  那天客棧沒有生意,掌柜的帶著我們一起去了河邊,就站在人群中。

  他說:“這就是江湖。”

  我看著那位郡主殿下手持長槍踏浪而來擊敗刀圣。

  人群中的我,忽然心動了。

  原來,這就是江湖。

  日子繼續過。

  那位說書人走了。

  我曾遠遠看過一眼,他走在那位女槍神的身邊。

  那位仙子的眼神變得與以往不同呢。

  哈沒想到那位說書人原來也是大人物。

  也只有這樣瀟灑不羈又有才華的人才配得上那位女槍神吧。

  我打了個哈欠,照例晚上出門練劍。

  練完劍后,我聽到有人在悄悄說著事情。

  這種地方經常有人說些見不得光的事情,我也習以為常了。

  畢竟是江湖嘛。

  可我卻聽到他們提到了“女劍仙”。

  于是我停下腳步,偷聽到了他們的談話。

  原來他們打聽到那位女劍仙要和說書人一起外出游覽,他們要找機會給他們下毒。

  我沒有說話,只是記住了他們的樣子——他們是客棧的三個住客。

  第二天,我磨亮了滿是銹跡的破劍,將它藏于腰間,一如既往的當一名跑堂的店小二。

  那天晚上,他們照慣例要了酒菜回屋里吃。

  我照慣例端著酒菜為他們送進屋內。

  很奇怪,原本一直跳的飛快的心臟,卻在進門的剎那安靜下來。

  也許我是天生的劍客,我練了數年的那一招,便是為了今天吧。

  果然,他們沒想到一個店小二竟然會劍法。

  我偷襲殺了一人。

  但終究,我是個只會一招的店小二。

  見兩人拖著尸體離去,我躺在血泊中,卻并不覺得難過。

  原來我一直都身處江湖。

  也許那位女槍神和說書人的故事中從來不會有店小二的存在。

  但能與你處在同一個江湖,店小二也心甘情愿。

  靈感來源有B站鬼畜的白展堂之歌,還有B站改編翻唱的一首歌的歌詞。還有上架那天一位舵主在評論區的那番留言。

  最后推本書吧,《我真沒想出名啊》,作者巫馬行。是一本略有些的奇特風格的文娛作品。

  有興趣的可以去看看。

  碼番外純屬碼字累了的時候調整狀態休息用的。

  番外已碼完,我接著碼正文去了。

  告辭!

。偷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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