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
上一章
下一章

第1111章 我有哥哥,你高攀不起(30)

  “算了,好不容易忙完這一切,是不是該去把紀白術找回來了?”

  “嘖,真是便宜了那個小賤人……搬家這么辛苦的時候,都沒有讓她干活!等把她找回來后,一定要好好收拾她!”

  夫妻兩個低聲罵著,裝出一副焦急樣子去警察局報案。

  警察本來聽說孩子丟了很是擔憂,然而一問,才知道孩子已經失蹤半個月了夫妻兩個才來報案,當即氣得不輕。

  “孩子失蹤可以隨時報案!你們這過了半個月才來,到底有沒有把孩子放在心上?!孩子失蹤前去哪兒了,和什么人交往,你們總該知道吧?!”

  程家夫婦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接待的女警又著急又生氣,強忍著怒火辦理手續:“就算不是親生孩子,你們也是她的姨夫和姨母,還是監護人啊!孩子托付給你們,你們就要好好照顧,怎么能這樣子呢?”

  忙碌中,程父的手機突然一響,程父漫不經心接通了電話,剛聽了幾個字,卻臉色大變!

  手一松把手機掉在了地上,哆哆嗦嗦撿的時候,他手指又不小心碰到了擴音。

  “您好,請問是程金皓先生嗎?您有一張法院傳票,請按時來人民法院領取。”

  程姨母瞠目結舌:“法、法院傳票?!我,我們沒有犯法啊,雨萱的事情不是已經和解了嗎?我們都賠錢了!那個斷了胳膊的收了三十五萬!他怎么還來告我們?我們不服!”

  電話那邊道:“您是對傳票有疑問是嗎?本案案由為遺產侵占糾紛,被傳喚人為程金皓先生和羅愛蓮女士,傳喚事由為開庭,應到時間為……”

  遺產糾紛——

  一聽這四個字,程姨夫和程姨母腦海里不約而同的浮現出一個三字的名字:

  紀白術!

  她失蹤這么久,原來不是跑了,而是去法院告他們了?!

  不,不行!

  不可以!

  兩個人同時一哆嗦,均從對方眼中看到恐懼,勉強擠出一絲比哭還難看的笑容。

  “她不敢的……她怎么能——”

  “我不去!我憑什么去!我們辛辛苦苦養著她,她還告我們?怎么這么沒良心!”

  另一邊女警將電話內容聽得清清楚楚,再看這對夫妻的時候,眉毛皺得更厲害。

  “這位先生,這位女士,你們還不如趕緊找個律師。原告起訴后法院向被告發出傳票,被告不領傳票的,法院可以進行公告送達。”

  程姨夫和程姨母不懂法,本來以為拒收傳票就沒事了,但一聽這話,隱約明白后果并非那么簡單:“公告送達是,是什么意思?”

  “采用公告送達的,一律在人民法院報上刊登公告的形式進行。法院會將需要送達的訴訟文書張貼在人民法院布告欄內或公共場所,或者登報、廣播、在電視上播映。也就是說,所有人都會知道這件事情。”

  程姨母尖叫:“不!絕對不行!”

  程姨夫道:“如果公告送達后,也不去法院的話……”

  “如果被告還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被告仍然需要履行判決書的內容。一旦逾期,即發生法律效力,原告是可申請強制執行的!”

上一章
書頁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