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著的時日實在無聊,長歌從曾經的一在藥鋪一天改為了半天,采草藥的時候也會順便挖挖野菜,早早便回家了。
礙于林言琛日日溫書,她也不好去打擾,日子實在無聊,蘭姨種在家門外的青菜種熟了,便開始研究起了做飯。
這幾日資深吃貨長歌研究出個新花樣來。
先悶上一鍋白米飯,然后拿出地窖里的山雞來,切成肉丁,然后將鹽,胡椒粉,適量的蛋清倒入一個小碗里,腌制差不多半個時辰左右。
長歌又取了胡蘿卜,黃瓜來,切成丁后備用。
鍋中倒入適量的油,倒入雞丁,炒了個七八分熟后,長歌將雞丁盛出。鍋中再放入適量的油,加熱后,將蔥姜蒜倒進去爆香。
隨后,將雞肉,胡蘿卜黃瓜丁一同倒進去爆炒,加入調料,加點水,沒一會兒,湯汁逐漸縮濃,雞肉變成了金黃色,有黃瓜胡蘿卜的點綴,看著便令人食欲大開。
此時米飯也好的差不多了,長歌將米飯盛在了盤子里,鋪平后,將雞丁灑了上去。
然后長歌又去地窖拿出兩塊臘肉來,切碎后,放了些用開水燙過的野菜,放上佐料后,用香油一拌,很是爽口。
長歌滿意的看著自己的杰作,心道她還是很賢惠的嘛!
長歌將飯菜端上桌以后,林言琛看著盤子里的菜道:“娘子沒蒸米么?”
長歌笑道:“米飯在下面呢,這是我新發明的吃法,叫蓋澆飯,咱們就用盤子吃!”
林言琛:“……”
他嘗了一口,味道居然不錯。只是這吃法有些獵奇,林言琛忍不住問道:“娘子,你最近怎么沒以前忙了?
居然有時間折騰些這些奇奇怪怪的東西……
長歌道:“這不是長安去學堂了么,我沒的教了,藥鋪也沒幾個人……怎么?是不是我在家里吵到你了?”
“沒有。”林言琛笑道:“其實娘子在家,為夫還是挺開心的……”
這幾日長歌在家忙些家長里短的,倒真讓林言琛生出一種錯覺,他和長歌是真正的夫妻……
思及此,林言琛試探著問道:“娘子,你想過將來如何么?”
“當然想過啦,等長安回來以后,我將藥鋪交給他,自己去鎮上開家水粉鋪子。”
“開鋪子?需要多少銀子?”
知道他在想什么的長歌一口回絕道:“銀子我自有辦法,你的錢留著好好念書就行了,對了,除了開鋪子啊,我還有個想法。”
“什么?”
“在這之前給你找個媳婦兒!”
林言琛:“……”
“不用!”
“你現在說不用,以后我去做生意的話,可就沒人照顧你啦,就算我要開鋪子,也先把你和長安安頓好再說!”
林言琛:“……”
他突然后知后覺的意識到,在長歌眼里,他和長安沒什么區別。
林言琛突然放下筷子道:“我吃飽了!”語畢,起身回了書房。
長歌一愣,林言琛這是怎么了?
林言琛回到書房后,卻看不進去書了,一直以來被自己心儀的女子當弟弟……更何況還是個年紀比自己小的女子,這個認知令第一次情竇初開的少年深受打擊,是他哪里表現的太幼稚了么?
然而任憑林言琛怎么想也想不出,他自認還算沉穩,沒做過什么跳脫的事。
不行!林言琛突然覺得自己不能這么一直不慍不火的,他應該有所動作才行!
下定決心后,林言琛像平時溫書練字一樣,認真無比的做了一份計劃。
翌日,長歌做完早飯后,準備先去河邊洗衣服,然后再去藥鋪,林言琛突然道:“我和你一起去!”
林長歌:“……”
二人到河邊的時候,不少林家莊的婦人也在洗衣服,見長歌和林言琛一起來了,語氣不無艷羨道:“阿茶福氣真好啊,洗個衣服夫君都跟著。”
這人語畢,一群婦人哈哈大笑了起來,長歌故作害羞狀,低頭不語,心里卻道,她怎么知道林言琛吃錯什么藥了。
長歌洗衣服的時候,林言琛主動過來和她一起洗,其他婦人看的愣住了。
在她們有限的認知里,哪有男人會幫婆娘洗衣服的?
這些人一時議論紛紛:“這阿茶福氣可真好啊,找這么好個男人不說,居然還這么會疼人兒。”
“就是啊,哪家漢子會幫媳婦兒洗衣服啊!”
恰好那些婆娘里林長麗也在,她挺個大肚子,還要被婆婆趕來洗衣服,本就一肚子火,見到這一幕,老毛病又犯了,酸道:“三妹啊,不是二姐說你,你看二姐這懷著孩子都自己洗衣服呢,更何況人家還是讀書人,你這也太不懂事了吧?”
還不等長歌開口,林言琛冷冰冰的看了過去,林長麗心頭一緊,立刻噤了聲。
長歌身旁的一個婦人對長歌低聲道:“你也別往心里去,誰不知道你二姐是被她婆婆趕出來洗衣服的,還不是看你們夫妻恩愛酸的慌。”
夫妻恩愛?
長歌嘴角微抽,卻也沒多說什么。
那婦人繼續問道:“你和林公子結婚有一段日子了吧,肚子有沒有動靜啊?”
這婦人說話不避人,也不介意林言琛在這,問的很大聲,長歌有些囧,“還沒呢。”
“哎呀,怎么這么久了還沒懷上,林公子,你可要努力了啊!”
長歌本以為林言琛會和她一樣尷尬,誰知他只是淡淡一笑道:“借您吉言!”
長歌有些莫名其妙的洗完衣服,回家晾好后準備去藥鋪,林言琛卻又要跟去。
長歌道:“怎么了?你身子不舒服啊?”
林言琛:“沒有,一個人在家無聊。”
長歌狐疑的打量了他一眼,明顯不信林言琛會怕無聊,“想去就直說嘛,走吧!”
林言琛和長歌去藥鋪以后,居然真的認真的看了一上午的書。長歌原本還有些疑惑,后來想想他可能是真的是無聊吧……
一上午也就村長家來抓過藥,因為陷害林虎的事,長歌心里多少對村長有些愧疚,索性連銀子也沒收。
長歌有些無奈的對林言琛道:“你看,我這鋪子八百年也不見有人來,現在知道我為什么每天都很閑了吧?我現在要去采草藥了,你先回去吧。”
林言琛放下手中的書本道:“我和你一起!”
長歌就算再大條也發現出林言琛的不對勁兒來了:“林言琛,你到底要做什么?!”
林言琛一動不動的看著長歌,微微張嘴,似乎有什么要脫口而出了。
長歌等了半晌,見林言琛還是不說,微微蹙眉道:“你今日說不出個答案來,我才不帶你去呢!”
林言琛輕嘆道:“看書有些乏了,我和你去看看山里有沒有野雞什么的!”
這個理由對林言琛而言雖有些奇怪,卻也還說得過去,長歌半信半疑道:“那走吧!”
林言琛接過長歌背上的竹簍,和長歌進了深山里。
他并不認識草藥,只能看著長歌找,沒過多久,茂盛的雜草里,突然有東西一閃而過,長歌一看,居然是野兔!
林言琛做了個噤聲的手勢,悄聲跟了上去,長歌好奇的追了過去,就見那肥碩的野兔正在吃草,三瓣兒嘴一撮一撮的,可愛極了。
做成紅燒兔肉味道一定不錯,賢妻良母的長歌兇殘的想著……
林言琛看準時機沖了過去,誰知蠢蠢欲動的長歌也對著兔子鋪了過去,和他撞了個滿懷,兔子受了驚,一蹦一蹦的跑了。
“快快快!追上它!”
第一次“狩獵”的長歌來了性質,林言琛只能唯命是從,追了過去。
于是,原本是采草藥的二人追一只兔子追到了深山里,那只兔子到底是被林言琛捉住了。
長歌累的不行,一屁股坐到地上呼哧呼哧的喘著粗氣。
林言琛見她這樣,忍不住笑了,然而他笑著笑著,唇畔突然僵住了,他自空氣中嗅到一股血腥味兒。
“娘子,你在這等我一會兒。”
長歌見他神色有些嚴肅,不自覺噤聲了。林言琛順著氣味的來源走了一會兒,果然在茂盛的叢林中發現了血跡,就見不遠處,躺著一個渾身是血的人。
林言琛走近一看,這人一身華服,模樣俊美不凡,林言琛確定這人已經暈過去后,叫了長歌來道:“你替這人把把脈。”
長歌卻在看見這人的一瞬間愣住了。這個人她認識,她前世的小叔子,白鈺的弟弟,當朝睿親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