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蕾絲所在的山區十分偏遠,據說以前都沒馬路,近幾年才修了一條坑坑洼洼的馬路,勉強能通車。
山里的人可能一輩子都沒走出過大山,好多年輕人都不識字,過著吃了上頓沒下頓的日子,十幾年前當地政府給他們修了路,還辦了所小學。
可老師卻成了這所小學最大的難題,沒有老師愿意來這種窮地方工作,沒電沒水,山上窮得叮當響,而且教學任務極重,一個老師要都好幾個班級,誰吃得消!
這幾年條件改善了許多,有一些城市的年輕大學生,會自愿過來教孩子們,不過好多年輕人來之前都信心十足,來了后沒幾天就被艱苦的條件嚇跑了,能留下來的少之又少。
格蕾絲算是堅持時間最長的一位了。
還有便是打電話的那位年輕男人,名叫夏一彬,是從大山走出去的大學生,上大學的目的就是為了改變山村孩子的現狀,所以他大學一畢業后,就主動回了家鄉教書。
歡顏也不知道格蕾絲的具體地址,一路上問過去,終于在大半夜找到了地方,兩人顛得臉都發青了。
路況實在太差了,幸好她們租的是越野車,普通的車子根本開不進來。
村口黑燈瞎火的,連個鬼都看不見,歡顏和上官燕在路口研究了會兒,決定把車停在村口,徒步進村。
沒辦法,村里根本沒路,連摩托車都騎不進去,只能徒步。
她們摸到了村口最近的人家,也顧不上禮貌了,敲門吵醒了主人家,當主人家聽說歡顏她們是格蕾絲的朋友,立刻便開了門,雖然睡眼惺松,可卻十分熱情。
“找不到,晚上太危險,不敢上山找……”
主人家是個四五十歲的男人,不大會說普通話,鄉音很重,歡顏連蒙帶猜才能聽懂一些,她讓主人家帶著去找夏一彬。
幸好這男人能聽懂普通話,他穿好衣服,提著馬燈,便深一腳淺一腳的,帶著她們爬山越嶺的。
是真的爬山越嶺,夏一彬住在學校里,學校則建造在一個山坡上,離村莊有好幾里地山路。
這個村莊的孩子還算是幸福的,因為只有幾里地,有些上學的孩子,每天來回就是好幾十里山路,真正的跋山涉水,天不亮就出發,天黑了才能到家,千辛萬苦只為了上學。
真應該讓大城市里的那些厭學的孩子們,來這邊體驗一下,別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歡顏拿出了手電筒,比馬燈亮多了,山路雖然崎嶇,但難不倒她和上官燕,半小時后便到了學校,孤零零地屹立在半山腰,學校里住了校長一家子和夏一彬。
夏一彬也睡了,看見歡顏她們十分意外,沒想到上午打了電話,晚上就從京城趕了過來,這樣的友情真讓人羨慕。
歡顏讓夏一彬帶著去格蕾絲出事的地方,她和上官燕打算連夜尋找。
離格蕾絲出事已經過去了將近三天,爭分奪秒,拖不起了,遲一分都有可能救不回格蕾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