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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五章 保甲法

  蘇油說道:“畜牧之道,本就不是學士所長。這還是范先生漸漸在二林部摸索出來的。”

  “農政說完,便是工。農業和畜牧的基礎上升級,就是深加工。”

  “糧食加工成面粉,添加各種營分,制作成多種制式軍糧,遠比直接運送糧食高效方便,口味更好,還利于吸收,利于存儲;”

  “牲畜除了肉,骨頭、腸子、皮毛、角筋,都可以利用,以往浪費太多,如今都可以集中收儲,化為可用之物。這些都是工的范疇。”

  “還有一樁好處,就是化種地之民為種物之民,比如生產火柴,陶瓷,農具等,除了讓陜西所用豐足,還能解決部分無地農人轉化為工坊伙計,解決他們的生計問題。”

  司馬光點頭:“明潤經濟之能,朝堂上無人不服。民的問題大致如此,既然有了產品,當然需要商人從中互通有無,調配轉運。是吧?”

  蘇油點頭稱是。

  司馬光問道:“這蕃人的問題,又當如何?”

  蘇油說道:“英宗皇帝說過:邊蕃有為皇宋效力者,一視同仁,視功升賞而已。”

  “蘇油經常和他們打交道,蕃人雖然粗直不文,但是也有樂善安定之心。”

  “客人雖遠來千里,縱語言不通,夜入氈棚,他們也能竭力招待。”

  “部族間雖是世仇,然頭人見面商談,一樣可以放心對方置辦的飲食,是為風俗,不用擔心下毒加害。”

  “是故其人也粗知禮儀,可以教化,結合民政,完全可以為我用。”

  “如今西軍之中,騎軍多為蕃軍,果勇敢戰,多得封刺史者。”

  “學士,先生,我的意思是,給他們公平和公正。給頭人添置蕃語漢語皆熟的幕佐書記,幫助他們處理與漢人交往的事務,比如牲畜交易,毛骨收購,培養我們漢人在蕃部的管理人才,引導他們效仿漢地畜牧之法,逐漸掌握他們的經濟,政治,為瓦解部落制度,化為齊民編戶做好準備。”

  “同時推廣漢地風俗,習慣,飲食,文字,禮儀,用具甚至衣帶,冠裳。讓他們以漢俗為榮,鼓勵蕃漢合婚,一步步化蕃為漢。”

  “其中敢勇之人,編入蕃軍,使之成為騎軍,其后因功論賞,授予華服美器,寶鈔爵祿,最終成為忠于大宋的骨干。”

  司馬光說道:“就是你安撫西南夷的那一套是吧?”

  蘇油說道:“其實比安撫西南夷條件更好,西北蕃落,各部不相統屬,相互征戰不休,而且有西夏逼迫。如果我們能讓他們過上比投靠西夏,自己抱團更安全更豐足的日子,我們就有了吸引他們的基礎。”

  “如今王韶在青唐,利用羊毛產業,使之收益大增,因此皆樂為我所用……”

  司馬光問道:“這加工之法,他們就不能學去?”

  蘇油笑得吭哧吭哧的:“他們的確在努力學習漢地處理羊毛的機械,不過先不說機械制造水平的代差問題,光里邊用到的化學制劑,那是天師局的秘方。”

  “當然我們還是有銷售啦,不過因為商業渠道問題,算下來還不如直接賣羊毛給我們劃算……”

  司馬光和邵雍真是徹底服氣了,還有這娃沒考慮到的問題嗎?

  放過這節,司馬光說道:“如此一來,熟蕃就算被羊毛捆死在我們這邊了是吧?”

  蘇油說道:“是,一只羊在西夏那邊就是一只羊,在我們這邊卻多了一年兩季的羊毛,價值比賣給西夏人憑空高出四成。憑這四成利益,我們就可以對他們提出一些小小的要求。”

  邵雍問道:“比如?”

  蘇油說道:“比如在皇宋銀行渭州分行開立賬戶方便貿易呀……比如在他們領地為宋人商隊提供保護呀……比如四通商號在蕃部設立交通站,方便統計調度其所需貨品呀……比如開學校教習漢語以便溝通交流啊……”

  司馬光目光閃爍:“這就是你能在熟蕃幫助下潛過天都山,突襲石門寨的原因?”

  蘇油將手一攤:“對,或者他們并不愛大宋,也并不恨西夏同族。但這絲毫不妨礙他們對夏人拔刀相向,因為——他們只是在捍衛自己的利益。”

  在儒家思想里邊,天子施行德化,澤被四方,引得諸夷來投,方為是君王的正道。

  但是即便如古板如司馬光,也知道這是不可能的。

  蘇油的做法,既與之相似,又與之不同,這娃完全可以用那套說辭為外衣,把自己包裝得冠冕堂皇。

  可是他偏偏不,非要在二人面前說得如此功利和赤裸。

  甚至血腥。

  司馬光搖了搖頭,感覺有些認知上的困難,作為歷史學家,他不能不想到一件事情——難道,這才是三代之世的真相?

  趕緊將這個念頭甩開,對蘇油說道:“我們還是談談軍事吧。”

  蘇油問道:“不知學士和先生,有沒有聽聞保甲之法?”

  說起這個司馬光就來氣:“于民爭利不說,如今還要騷擾地方,行商鞅之惡,當真是不畏大人之言!”

  保甲制度,其實一直施行到后世解放前,不能說沒有它存在的意義。

  王安石將五戶設為一保,二十五戶為一大保,二百五十戶為一都保的編制,推行于各路鄉村。

  規定主戶保丁輪流在各地巡檢司上番,“十日一更,疾故者次番代之”,“每五十人輪大保長二,都、副保正一統領之”。

  上番之日,“每人日支口食米三升,鹽菜錢一十文。”

  而都、副保正可另外得錢七千文,大保長三千文。

  在上番期間,“保正、長、保丁毆罵所轄巡檢,依本屬刺史、縣令法。保丁毆罵保長、保正,加凡斗二等”,明確建立嚴格的上下屬關系。

  除了獎勵,還有懲罰措施,保丁“私逃亡,杖六十,計逃日補填。酉點不到,不赴教閱,許小杖科決,不得過七十。”

  同時,裁汰縣一級巡檢司和縣尉司下大量的軍士和弓手,其實就是讓民兵代替警察,節約大量的開支。

  王安石實行保甲法的目的主要是三個。

  第一是“除盜”。

  諸戶連坐,事情就變得和自己有關,人多就嘴雜,不敢在欺隱官府,這樣就減少了犯罪的預防和及時處理。

  第二是“與募兵相參”。

  建立類似預備役制度,國家平日里不給這些人軍費,讓他們自己養自己,到打戰時,這些人就是第一批征召入伍的部隊。

  所以第三條,“省養兵財費。”就很明確了。

  但是和青苗法一樣,改革派將事情想象得過于美好,而反對派又分析不清楚其中的利弊,為反對而反對,拿不出實實在在的改良意見。

  上番,教閱,給保丁們帶來的,非常深重的苦難,不僅嚴重影響家庭的農業生產,還受盡保正、保長、巡檢、巡檢部屬的指使,提舉保甲司的指使、勾當公事等等的欺凌和勒索。

  有些保丁自毀肢體,以求免于教閱,逃亡的事件更是層出不窮。

  “保甲一司,上下官吏,無毫發愛百姓意,故百姓視其官司,不啻虎狼,積憤銜怨,人人所同。”

  遂起而反抗,“執指使,逐巡檢,攻提舉司勾當官。”

  到最后“諸路盜賊蜂起,皆保甲為之,本欲御寇,乃自為寇。”

  事勢的發展,恰好走向了統治者意愿的反面。

  后世無數專家學者給這法洗白,從變法派的奏章書信里邊摘錄他們的話,說明這個法是怎樣怎樣的好,怎樣的強軍彌盜,但是只需要看到一點,就知道這法到底是好還是壞。

  有宋一代,直到保甲法徹底敗壞,這些預備兵,或者在地方治安上有些用處,但是沒有一個將領,敢把他們帶去戰場。

  怎么說都行,跟什么都可以過不去,但是跟自己的性命過不去就不行。

  帶他們出去,就是連自己的人頭一起送給敵人。

  保甲法的效果,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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