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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二十一章 許炫富詔

第一千七百二十一章許炫富詔  癸丑,降詔恤刑:“方夏暑時,動植之類皆以遂其長養,而吾民觸禁抵法,系縛囹圄。其深文之吏,或不能體朕欽恤之意,因循延蔓,久不為決,干陰陽之和,非細故也。

  其詔天下官司之長,敬若時令,哀矜庶獄,以丕應朕志。”

  大理寺卿畢仲衍上奏,《宋刑統條法事類》編造完畢,上呈御覽。

  此書編目仔細明白,門類齊全,體現出了專業性,讓天下官員做到了有法有例有調整空間,相比之前凌亂不堪,堆房架屋,相互抵牾的法令判例,真正做到了綱舉目張。

  而且該書前頭還有一個《總序》,聲明了大宋文明治國的淵源,法律體系形成的由來,以及立法的目的。

  這個總序,描述了不少關于國格、國家屬性和以仁治國,以仁立法等理念性綱憲性的東西,在蘇油的眼里,這是比內容還要重要的部分,已經具備了《憲法》的雛形。

  趙煦大喜,命刊行天下州縣,作為地方理刑的必備工具書。

  畢仲游也上奏:“刑部、大理寺諸獄皆置氣樓、涼窗,設漿飲,薦席,罪人以時沐浴,食物常令溫暖。遇寒量支柴炭,貧者假以衣物。其枷杻,暑月五日一濯。有獄州、縣當職官,半年一次躬行檢視修葺,務令堅固。”

  從之。

  戊午,御史中丞李之純言:“臣僚上言,乞嚴立制度,以絕奢僭之源;杜絕邪侈,以成風俗之厚。

  至于閭巷庶人,服錦綺,佩珠璣,屋室宏麗,器用僭越,皆可禁止。

  詔令禮部將見行條貫行下。按嘉佑敕,猶有品官民庶裝飽逝珠之法,至熙寧、元佑編敕即行刪去。

  竊以承平日久,風俗恬嬉,以華麗相高,而法禁縱弛,至於閭閻下賤,莫不僭踰,以逞私欲。

  商賈販易,獲利日厚,則彼方采取,其數日增,最為殘物害人、浮侈踰僭之甚者。

  獨無其法,何以示民?

  愿降明詔,禁廣南東、西路人戶采珠,官私不得收買,海南諸蕃販真珠至諸路市舶司者,抽解一二分入官外,其余賣與民間。

  欲乞如國初之制,復行禁榷珠,其抽解之外,盡數中賣入官,以備乘輿宮掖之用。

  申行法禁,命婦、品官、大姓、良家許依舊制裝飾者,令欲官買,雜戶不得服用。

  以廣好生之德,而使民知貴賤之別,莫敢踰僭。

  及民間服用諸般金飾之物,浮侈尤甚,而條貫止禁銷金。

  其鏤金、貼金之類,皆是糜壞至寶,僭擬宮掖,往年條禁甚多,亦乞修立如銷金之法。”

  趙煦對此不以為然,下詔: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敬人之意,在內不在表。立法之根,在情不在禁。

  如德行不稱,而稱金配玉,此飾丑而夸,非所可羨,實堪笑也。

  今人不笑之,其實教化不及之故。

  可著令:州縣捐施中學者,許佩珠玉;捐施小學者,許佩金銀。庶幾使富有可尚,賤有可高,相以崇德興學為美,其后方可飾也。

  仁有所施,財有所匹,朕獎之華麗,不亦宜哉?”

  此詔一出,再次讓群臣亮瞎了眼睛。

  趙煦的著眼點比李之純遠遠高出好幾個檔次,而且富有可操作性。

  詔書里并沒有禁絕富人炫耀財富,但是對他們指明了炫富的方法,提出了道德要求。

  炫耀財富之前,你先要表現出自己的品行道德,必須能夠匹配得上你擁有的財富,否則就是“炫丑”,而不是“夸耀”。

  沒有收獲名聲之前,你好意思穿金戴銀?

  如果你有德行名聲,那么穿金戴銀,又有什么關系呢?

  這才是真正的引導風俗民情。

  教化比禁奢侈重要,而且禁是不靠譜的。

  還不如同意大家奢侈,但是必須以建設教化之所為交換,然后朝廷再以“許奢侈”作為獎勵。

  現在大宋的有錢人越來越多,皇家對他們的消費需求做出了讓步,只是要求他們“仁有所施,財匹其德”,可謂一片良苦用心。

  佩珠玉穿金銀不是不可以,請捐建個學校先。

  王晦看到奏章,不禁對蘇油搖頭感慨:“這才是因勢利導,英睿之君啊……”

  蘇油也表示贊同:“陛下自幼聰明,如今漸漸展露明君之相,都是太皇太后多年垂育之功。”

  王晦對此倒是不怎么覺得,他覺得小皇帝的脾性都是蘇油帶出來的:“朝中不少勸陛下親政的,都是貪圖首建之功,實在是小瞧了陛下的宏量。”

  蘇油笑道:“陛下親政,乃天經地義,本來就是我大宋最大的正確。時候到了,自然而然水到渠成,哪里有什么‘首建之功’?”

  “既然沒有首建之功,那就沒有獎勵,且陛下是重情念舊之人,那些勸進的,怕不是已經被陛下貼上了‘涼薄’的標簽。”

  王晦拱手道:“明公料見萬里,老夫忝領幕府錢糧,其實一點幫不上忙,實在是慚愧。”

  蘇油擺手:“王老你客氣了,尺有所短,寸有所長,我的長處我自己知道,在于署理民政,調協多方。至于提防奸小中傷,卻是不足。”

  “以往人以為我謙退,其實不過是藏拙罷了。”

  蘇油指的是這次朝中剛剛過去不久的“彈蘇”風潮,如果處置不當,搞不好就會漸漸攀扯到蘇油身上。

  王晦抓住了關鍵,制止了朝臣與蘇油的交通,看似毫不抵抗,其實是徹底杜絕了有心人借此將臟水潑到蘇油身上的機會。

  只要蘇油這面大旗不倒,任何伎倆任何目的,最終都會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除此之外,這次事件,極易在趙煦心底里埋下一根刺,估計有心人也是有此算計。

  就算事情不成,至少也能達到了挑撥君臣關系的目的,給趙煦埋下忌憚蘇油的根苗。

  之后安心等待這株小苗長成毒藤就可以了。

  當時王晦就建議蘇油出巡,避開此事,同樣沒有給對手一點機會。

  這事情讓蘇油自己來做,都做不到如此干凈妥當,這尼瑪就是對傳說中的“屠龍術”進行反制,王晦似乎深諳此道。

  兩個人其實相互佩服,在王晦眼里,自己這些伎倆,最多就到三國賈詡的層次,司徒如今逐漸對遼國展開的種種手段,才堪稱真正的“屠龍術”。

  五月,詔廣南東路判官蘇軛赴闕奏對。

  趙頊準備安排漏勺在身邊,具體職務還沒想好,但是入京就對了,以漏勺的能為,好像干啥都沒問題。

  蘇油也覺得,以漏勺之奸滑,除了御史干不了,別的好像也沒啥好擔心的。

  就連翰林都不是不能干,小蘇探花年初兩首小詩,卻也是登上了《時報》的。

  《詠春·其一》

  繞樹新鶯逐柳綿,追風兒女送輕鳶。

  漁舟懶系新橋側,亂賣鱸鰣落酒錢。

  《詠春·其二》

  波分鷗影隨云散,風送桃花逐水還。

  萍葉成錢蛙半醒,時中絕愛此江南。

  兩首小詩清新有趣,自然可喜,頗具宋風。

  不過蘇油不喜歡,認為是“鄭衛之音”,不符合“詩以言志”的大氣唐風,不符合“憂懷天下”的蘇家風骨。

  然并卵,可恨如今大宋士林和老百姓們就好這一口,兩首小詩,傳揚得比蘇油自己的詩歌還廣泛。

  王晦的一句話,更是堵得蘇油沒脾氣:“東翁,時代不同了……”

  可不是嘛,時代不同了。

  廣州又修了幾座新橋,方便交通。漁夫為了早點去喝酒,連鱸魚鰣魚這樣的好貨色,都胡亂叫個價就賣了。

  日子好了,人才有真正的“生活”,才有閑暇,去欣賞和體悟周遭的美……

  漏勺的升職之路已經眼看就要趕上自己,自己十九歲時,不過才一個樞密副承旨加知渭州,漏勺只用了四年,十八歲年紀就差不多走完了自己六年的路。

  路判入京也好,否則在外路按他這樣的搞法可怎么得了,升職太快,估計干到兩浙、川峽這種重要地區的轉運使都要不了幾年。

  到時候再入朝,不是一部侍郎就是翰林學士,年紀輕輕剩下那么多年怎么辦?

  要怪就怪廣南東路,尼瑪也太好發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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