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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 莊園遇襲

  這是莊園里一個獨立的小倉庫,李璋和野狗進到里面時,立刻聞到一股有點奇特的臭味,雖然臭但并不濃烈,而當周管家將倉庫中的一個袋子打開時,立刻露出里面黑乎乎散發著奇特味道的種子,這些種子和豆子差不多大小,外面裹著一層黑灰,如果不仔細看的話,恐怕會被誤認為羊糞。

  李璋看著這些種子卻感覺很親切,當下上前抓了一把在手里,仔細分辨了一下發現的確是棉花的種子,之所以是黑色的,主要是種子外面裹上了一層草木灰,也許是為了防潮,也許是為了給種子做肥料,李璋對棉花不是很了解,甚至連這些種子都是從西域一帶買的。

  說是西域,其實就是后世的新疆一帶,那也是棉花的傳統種植區域,據說早在唐朝時,高昌國就以盛產白疊布而聞名,白疊就是棉花的別稱,而在大宋這個時期,棉花的種植還是沒有擴展到內地,只是聽說海南一帶有人種植,但海南太遠了,所以李璋就讓丑娘聯絡了幾個西域的胡商,然后從他們手里買了這些棉花的種子。

  棉花這東西在中原種植的時間很晚,據說是元朝時才開始大規模種植,這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是中原百姓主要是土地上種植糧食,畢竟民以食為天,能吃飽肚子才是真的,其它的經濟作物需要排在后面,第二則是中原以前是以麻布為主,對棉花沒有太大的需求,畢竟傳統的力量是十分巨大的,棉布代替麻布也是一個十分漫長的過程。

  不過現在情況已經發生了改變,主要就是土豆的大規模推廣后,糧食已經不再是困擾大宋的問題了,甚至還出現谷賤傷農的情況,對此李璋覺得可以讓農戶們多種植一些經濟作物來彌補損失,而最好的經濟作物自然就是棉花,因為這關系到紡織業的前景。

  說起紡織業,毫不夸張的說,大宋這個時期的紡織業幾乎是吊打全球,光是一個絲綢就足以讓無數人眼饞,每年光是絲綢交易,就能為大宋帶來無數的財富,另外大宋的麻布紡織也同樣發達,不光中下層的百姓普通穿麻布,同時也還以可賣周圍的部落和小國,比如與草原人的交易中,麻布就是其中的一個大頭。

  不過就算麻布織的再細,本身的缺陷卻還是無法彌補,畢竟麻的纖維太粗,織成的布穿在身上總歸是不太舒服,相比之下,棉布就沒有這個缺點了,即可以貼身穿,也可以染上漂亮的顏色做成外衣,而且成本比絲綢要低的多,紡織起來也容易。

  另外李璋還想到,后世英國的工業革命,其實正是從紡織業開始的,所以他也想試試能不能在大宋復制后世的工業革命,畢竟大宋現在各方面的條件都不比工業革命前的英國差,甚至比英國還有更多的優勢,比如資源充足,人口眾多、國土廣闊,經濟文化強勢等等。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有李璋這個穿越者,熟知歷史進程的他完全可以對歷史進行一些小改變,從而推動歷史向正確的道路上發展,如果能提前完成工業革命那就更好了,當然這只是李璋設想的遠景,至于能否實現他也沒有任何的把握。

  檢查過棉花的種子后,李璋立刻吩咐周管家將這些棉花種了下去,一般棉花五六個月才能長成,短的也要三四個月,現在正是種棉花的好時機。

  值得一提的是,丑娘不光是買了棉花種子,另外還有幾個懂得種植棉花的奴隸,現在也在莊園里,李璋也沒去見他們,直接讓周管家看著安排,同時組織人手向這些西域奴隸學習種植棉花的技術,爭取早點把棉花種出來,到時織成棉布送給劉娥,她應該很高興推廣棉花這種經濟作物。

  天色將晚,李璋和野狗也就在莊園里住了一晚,李璋難得來一次,所以周管家也立刻殺雞宰羊,做了一桌豐盛的酒宴,反正有野狗在,做多少也不怕剩下來,說起來野狗進入青春期后,飯量更是大的驚人,偏偏他又不胖,真不知道他的飯都吃到哪去了?

  吃過晚飯,李璋在房間里,野狗在外面練武,等到快二更天時,兩人這才分別休息,李璋睡在里間,但野狗卻抱著被子竄到了房梁上。

  這小子從小睡覺時就沒有安全感,要么睡在別人夠不著的地方,要么就必須睡在一個四面有遮擋的密封空間里,比如棺材,他家里的臥室就放著一個厚實的大木箱子做床,每天晚上鉆進箱子蓋上蓋子才能睡著,其實和棺材差不多,只是樣式做了一些改變而已,畢竟家里放棺材實在有些不吉利。

  夜里就在李璋睡的正熟之時,卻忽然被外面的動靜吵醒,剛開始他還沒有反應過來,但隨即就發現是外面有人在打斗,這讓他也立刻從枕頭下摸出手槍,然后跳下床就來到門前,并且打開一條縫向外張望。

  結果只見外面月光如水銀般泄下,野狗手持短刀正在與一個黑衣人廝殺在一起,李璋雖然不懂武藝,但這時也看出野狗顯露出壓倒性的優勢,黑衣人連連后退已經招架不住,最后虛晃一招就想要逃,可惜野狗一把飛刀射出,正中對方的咽喉,隨即對方倒在地上掙扎了幾下就不再動彈了。

  “這些人又來了嗎?”看到戰斗結束,李璋這才推門走了出來問道,野狗是從地下逃出來的,而且以前就受到不少次的追殺,那些追殺他的都是他的兄弟,因為他們兄弟中只有最強的一個才能活下來。

  “嗯,前段時間我去了地下一趟,可能驚動了這些人。”野狗這時說著走到那個黑衣人面前,然后挑開對方的面巾,露出一張和他有些相似的臉龐,只是年紀比他大一些,看起來得有二十多歲了。

  “我知道,你對以后有沒有什么打算?”李璋這時也走過來無奈的道,如果他猜測的沒錯,那個詐死的水元子很可能就是野狗的父親,而且對方還是個大變態,竟然把自己的兒子當蠱蟲養,真不知道他腦子里是怎么想的?

  野狗前段時間經常不沾家,而且來時身上也帶著一股淡淡的腐臭味,雖然他精心的清洗過,但依然無法掩蓋這股味道,因為這是從地下帶出來的味道,一般十天半個月才會慢慢的散去,所以李璋也早就猜到了野狗去了地下,只是野狗不主動說,他就不會去問,因為他知道野狗是個極有主見的人,想要告訴他時自然會說,比如現在。

  聽到李璋的話,只見野狗卻是露出猶豫的表情,而這時李璋卻再次搶先道:“如果你要說什么離家出走的話就免了,你是我的兄弟,你的事就是我的事,而且家里發展到現在,想要護住你的安全還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野狗聽到李璋的話似乎也極有觸動,當下牽動了一下嘴角露出一個難得的笑容,隨后這才開口道:“我不會走的,你們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家!”

  聽到野狗這么說,李璋也總算是放下心來,至少野狗對家已經有了歸屬感,既然他這么說了,肯定不會輕易的離開。

  不過這時只見野狗再次猶豫了一下,隨后這才又開口道:“不過覺得老是這么被動也不是辦法,所以前段時間我進到地下探聽了一下情況,總算是對鬼丐現在的情況有了一些了解,所以我想主動出擊!”

  “主動出擊?怎么主動?”李璋聽到這時卻露出不解的神色,因為鬼丐常年躲在地下,連朝廷都拿他們沒辦法,野狗一個人能有什么用?

  “殺!”只見野狗這時從牙縫中冷冷的吐出一個字,隨后又開口解釋道,“其實鬼丐的數量并不像外界想像的那么多,地下條件惡劣,也并不是所有坑洞都適合鬼丐居住,我從小苦練武藝,為的就是有朝一日殺盡鬼丐,現在也是時候動手了!”

  聽到野狗這殺氣騰騰的宣言,李璋一時間也不知道該說些什么,雖然野狗的確是武藝高強,再加上夜視和天生神力,的確是最好的殺手,可是他就再厲害也是人,是人都會累,地下的鬼丐就算數量再少,但幾千人還是有的,這幾千人他得殺到什么時候,而且萬一陷入到包圍之中,他一個人又能殺得多少?

  “野狗,你要是相信我的話,不如就冷靜下來聽我說,這幾年我也在仔細觀察著東京城的地形,對付鬼丐也有一個大概的想法,只是這還需要你來配合!”李璋這時再次開口道。

  李璋雖然沒有明著拒絕野狗的話,不過話中的意思已經表達的很清楚了,畢竟一個人的實力太有限了,而且也容易被別人算計,不過從知道野狗身世的那一天起,李璋就一直盤算著鬼丐的事,只是以前時機不成熟,他和野狗年紀又太小,能力有限,但現在兩人都已經長大成人,已經有足夠的能力來清剿鬼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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