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晚上,陳維云同樣在參加宴會,只不過氣氛一點不歡快。
這是大阪市的一間酒店餐廳。
卡普康株式會社的社長石本憲三不停向陳維云垂首致歉,
“讓你失望了,會長!”
去年石本憲三為了籌集開發《街頭霸王》的資金,將卡普康的65股份賣給香江的漫威集團。
這是一場并購生意,但是管理權仍在石本憲三手上,他個人持股30,以開發部部長船水紀孝為首的研發團隊聯合持股5,當初他們與漫威簽訂了君子協議,漫威只作為注入資的大股東,不介入任何管理,不安插任何一位港籍高管,他們只需要派遣部分研發人員前往香江的暴雪研發中心任職。
1987年4月份雙方簽署正式的股權轉讓文件,石本憲三使用65的股權換到漫威注入的750萬美金,同時得到漫威旗下《龍珠》賽亞人、《黑俠》毀滅者、《冒險王》黑衣將軍三個漫畫人物的版權,用在游戲當中,石本憲三帶領自己團隊,在9月份于東洋推出《街頭霸王I》。
迄今為止銷售了八個月,反響卻平平,漫威的投資并未取得理想回報,石本憲三的歉意也在于此,失敗就是失敗了,這是他的責任,沒有辦法推托,當初簽訂收購協議時,他據理力爭拿到管理權,信誓旦旦會帶給漫威豐厚利潤,結果打了自己的臉,他必須向陳維云展示謙卑姿態。
他同時略顯局促不安,假如陳維云因為他的失職而改組董事會,他并沒有抵抗的有效辦法。
“都不要站著,坐下講!”陳維云一個人坐在餐桌上,石本憲三與研發經理船水紀孝等人全部站在一側,都沒敢落座,主要是擔心前途,陳維云有可能把他們一窩炒掉,不過陳維云語氣柔和,看上去并沒有發飆的任何征兆,這讓他們心里稍微安定一點,卻仍舊不愿上桌。
這種時刻必須保持順從。
陳維云見他們個個都不動彈,并不繼續勸說,他把手上的文件朝石本憲三晃了晃,這是有關卡普康研發的多款游戲的銷售資料,
“八個月時間,《街頭霸王》的街機基板在東洋賣出去1734臺,定價大約兩千美金,營業額不到兩百萬美元。
我們與任天堂簽署了合作協議,委托他們生產《街頭霸王》的家庭游戲機卡帶,并負責銷售,委托費是15美元,發行費是10美元,卡帶定價是55美元,目前的全球銷量是74萬份,累積盈利185萬美元,暫時還沒有收回研發成本。”
卡普康的盈利模式只有這兩種。
一種來自街機市場,卡普康負責研發街機基板,它和電腦的主板類似,甚至更全面,混合存儲、接口、游戲芯片為一體,類似《街頭霸王》這種格斗游戲,操作度要求高,卡普通同時研發手桿,假如失去基板,那么街機就只剩下一個框架,等同于空殼子,因為這個緣故,正版基板的價格極其昂貴。
電玩商店內的街機,往往一臺機器只能玩一種游戲,性質與掌上游戲機很相像,當然研發難度肯定遠低于掌上游戲機,畢竟是大型機器,基板的電路容易做,芯片也更容易開發。
另一種是家庭游戲機市場,卡普通不生產家庭游戲機的主機,只生產移植型家庭卡帶的游戲芯片,所以他們只賣軟件,通過任天堂的家庭主機聯合銷售。
這造成了一個利潤缺失的惡果,任天堂站在東洋游戲界的食物鏈最頂端,他們與東洋幾十間類似卡普康的軟件公司簽署合作協議,軟件公司每開發一款游戲卡帶,必須付錢在任天堂的工廠生產拷貝,并付錢在任天堂的零售渠道銷售,無論這款游戲是否暢銷,任天堂都能賺一筆拷貝費與發行費。
東洋的軟件公司其實與任天堂是競爭對手,但他們沒有涉足家庭市場,逼不得已要借助任天堂的零售渠道與家庭主機,并絞盡腦汁開發趣味軟件,成就任天堂的霸主地位。
任天堂得了這么大便宜,卻極盡克扣之能事,逼著各大軟件公司簽署苛刻協議,委托費與發行費居高不下,同時給軟件公司設置限制,每年針對一間軟件公司只發行35款游戲卡帶,制造各大軟件公司之間的惡性競爭,任天堂從中得利。
軟件公司為什么愿意接受任天堂的剝削?自然是有利可圖。
東洋有一家小波軟件公司,1987年這一年間,他們通過任天堂零售渠道賣出去220萬份家庭游戲卡帶,年利潤超過四千萬美金。
還有一間東方之珠軟件公司,去年通過任天堂賣出去465萬份游戲卡帶,全年營業額超過一億美金大關。
這個年代的正版軟件都很昂貴,一旦某款游戲暢銷,利潤都是天文數字,今年推出精心打造的家庭游戲《勇者斗惡龍3》和《超級馬里奧3》,第一季度的銷量全部超過500萬份,定價更是達到12000日元,差不多需要花費100美元才能買到一份正版卡帶。
原時空卡普康正是借助任天堂才一躍成為東洋的八大游戲軟件商之一,他們開發的家庭游戲軟件基本都移植于街機,《街頭霸王》是他們賴以發家的扛鼎之作。
但是看過石本憲三提供的銷售報表,陳維云頗有些意外,這款游戲在東洋發行后并沒有盈利,累積投入的研發資金差不多有一千萬美元,迄今為止僅僅賺了不到四百萬,這與原時空的大紅大熱嚴重不符。
要知道《街頭霸王》僅僅在美國街機市場就銷售了整整兩萬臺街機基板,這是四千萬美金的盈利空間。
正是因為在美國的大爆發,促使石本憲三下血本開發《街頭霸王II》,重新研發新型基板,1991年推出后引爆全球,短短半年時間讓卡普康公司勁賺了1.5億美金。
從八十年代中期開始,家庭游戲市場已經不可逆轉的成為主流,街機市場面臨著大蕭條,任天堂與世嘉不停開發新型家庭游戲機,消費者們逐漸養成在家里玩游戲的習慣,全世界的電玩游戲店生意都在衰退,但是卡普康推出的《街頭霸王II》依靠一己之力把消費者重新拉回了街機市場,并在游戲界引發一場格斗熱潮。
也可以說,《街頭霸王》系列游戲就是街機的里程碑,也是街機的最后輝煌。
這款游戲肯定沒有問題,癥結應該出在推廣上。
1986年卡普康與任天堂簽約,成為聯盟型軟件商,這兩年陸續在家庭市場發行了《魔界村》,賣了146萬份,《戰場之狼》賣了112份,《街頭霸王》賣了74萬份,因為家庭軟件銷量越來越低,故而沒有引起任天堂的重視,這八個月時間,他們只在東洋零售渠道推廣《街頭霸王》,這款游戲尚未進入美國。
陳維云決定拋開任天堂,自己推廣,他要把這款游戲的成功攬在自己身上,而非游戲本身受歡迎。
等到美國市場有了盈利,陳維云會再次注資卡普康,稀釋石本憲三等人的控股權,到時他們會心甘情愿接受陳維云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