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欽來得很快。
看到抱著孩子的余穗,他明顯有些驚訝。
不過隨即,他臉上掛起一點笑,也觀察起余穗。
余穗還沒見過原欽穿警衛服配備槍械的樣子,小麥色的皮膚,高挺的個頭,還戴著藍牙耳機和半指手套,怎么看都荷爾蒙爆棚,然而,當他笑著露出一口白牙,又讓她想到一句話:男人至死是少年。ωww.五⑧①б0.℃ōΜ
也因為原欽這一笑,她只覺得全身血液一股腦地往上沖。
剎那,面上出現兩坨緋紅。
心里惆悵無比。
這個該死的男人!
每次自己正想放棄,總能出現讓她繼續堅持的理由。
這幾年她在娛樂圈看多了小鮮肉,不是沒新出道的男藝人向她示好,然而,看著那些瘦癟的身材,她絲毫提不起興趣來。
要論長相,原欽是不出彩的。
可每每想到這個男人,她就忍不住分泌多巴胺。
當然,不排除自己只是喜歡他的身體。
她承認自己就是個渣女。
現在問題是,就算單純喜歡身體,自己也是看得見吃不著。
她不是沒給過暗示。
奈何有人聽不懂。
自己問他知不知道419,他卻說她記錯了,應該是619,代表寬帶ADSL撥號上網遇到的故障提示。
她說好無聊啊,想找個男人談戀愛。
他將近兩個月沒再跟她聯系。
她心里實在憋得慌,主動私他,他卻回復解釋,因為她要談戀愛,所以不好繼續找她一起跑步,得避嫌。
避個頭。
他都不跟她談,哪來的‘嫌’。
如果他有找女朋友處對象,或許她早就死心了。
偏偏是,他不跟她談,也不跟別人談。
就這么釣著她。
釣了她整整五個年頭。
著實可恨!
原欽不知余穗心中所想,道出自己觀察的結果:“一個多月不見,又黑了。”
余穗:“……”
告訴自己千萬別氣,嘴上詢問:“這周末你休息不?”
“要看明天的班排出來。”原欽說著,目光停留在余穗左半邊臉上:“臉怎么回事?”
“不小心被我媽指甲撓到的。”
余穗緊接著補充一句:“不礙事。”
原欽卻問:“沒去醫院讓醫生開個藥膏?”
第一次享受到這么體貼入微的關懷,余穗多少不自在,“只是被撓腫,不留疤的不用去醫院。”
原欽丟下一句‘等我幾分鐘’,轉身離開了花園。
再回來,原欽手上多了兩件東西。
一盒藥膏,一包棉簽。
藥膏未開封過。
“剛從醫務室那里配來的。”原欽解釋:“就不知道有沒有對癥。”
余穗接過藥膏,終于覺得自己五年等待有了回應。
正欲道謝,又聽某人說:“警衛每個月都有免費拿藥的份額,今天才月初,你要是晚兩天過來,這藥膏你就得花錢買了。”
余穗:“…………”
“我謝謝你啊!”
原欽不遲鈍,自然聽出余穗情緒的不對頭:“這兩條撓痕挺細的,就算留疤也不打緊。”
余穗:……她是在糾結撓痕嗎?
今天來檀宮,除了給唐黎送老母雞,她還想給自己做個了結。
她家出了那樣的事。
可以說,影響子孫三代。
哪怕她爸媽離婚,也抹不掉已鑄成的問題。
她二姑有句話說得沒錯,她爸去蹲號子,這事會上檔案,就算她和她媽分到兩千萬資產,那些稍微有點條件的人家,也不會把她列為兒媳的考慮人選。
公職人員擇妻,肯定也是選身家清白的對象。
要不然,影響到自己的政審怎么辦?
原欽的編制在特勤局,這種單位的要求只會更嚴苛。
所以,她想當面來求一個答案。
如果他真的介意,自己這只舔狗就當解脫了。
娛樂圈的星辰大海,還等著她去征服呢。
然而,話到嘴邊又慫了,一句‘你到底肯不肯跟我處對象’也變成‘你老大不小了,怎么還不找女朋友’。
原欽從余穗手里抱過宋喬治,摸著孩子白嫩的臉蛋,一邊回答:“結婚對我來說有些遙遠,目前還是以工作為先。”
“你今年都三十一了。”余穗善意提醒。
只是,當事人是真的不著急。
而且當事人也有不結婚的正當理由。
——他在首都沒房。
余穗:“……”
“那你可以找個有房的女孩啊,那種出身獨生子女家庭、沒考上公職的。”她抿了抿唇角,再次開口:“特別是那種沒了爸爸的,母女倆相依為命,如果男方工作穩定、人又有愛心有擔當,她們不是不會嫁。”
怕某人繼續不開竅,她開始列舉結婚的好處:“你看小花和喬治多可愛,難道你就不想有一個自己的寶寶?”
原欽當然也喜歡孩子。
被余穗說得,也生出一些感想——
“要生一個那么聰明的孩子,首先得有一個聰明的母親。”
余·不怎么聰明·穗:“…………”
要不她去屎(si)?
再看原欽抱孩子的模樣,只覺得異常礙眼。
“孩子還我!”
雖然不明白余穗為何說翻臉就翻臉,原欽還是把孩子遞給她,也向余穗發出邀請——如果他周末休息,問她要不要一起去負重登山。
余穗摟著宋喬治,狠狠瞪他一眼:“你自己去登吧。”
話落,雄赳赳氣昂昂地走了。
把喬治交給育兒嫂,她坐在馬桶上,依舊沒消氣。
明知她算不上太聰明,還要跟她一起去爬山,典型的渣男做派。
就在這時,手機震了一下。
是某人發來的信息。
“藥膏早晚各涂一次,最近不要化妝。”
唐黎做好華夫餅干上樓來,察覺到余穗似有心事,不由得問:“你父母財產上的分割,是不是不太順利?”
余穗沒回答,反問:“你說我現在多吃魚油,將來我的孩子是不是就會更聰明一些?”
唐黎:“……”
唐黎敏銳捕捉到她話里隱含的信息:“你有對象了?”
“當然沒有。”余穗矢口否認。
又覺得這四個字太沒說服力,干脆風險轉移:“其實我是替吳雪涵問的。”
這種時候,當然是死道友不死貧道。
“她最近跟那個秦家少爺正打得火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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