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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9章 考慮、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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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考慮一下。”

  雖然已經心動,但徐同道還是沒當場給譚詩肯定的答復,組建集團公司畢竟不是一件小事。

  他還得再仔細考慮,或許還得問問其他人的意見。

  看看組建集團公司的時機是否真的到了。

  總不能就因為表姐譚詩的一番建議,因為她覺得累,就馬上組建集團公司,開公司,又不是玩過家家。

  “好吧!那我等你的好消息。”

  譚詩嘆了口氣,說著,把手上的文件夾遞到徐同道面前,“對了,小道,這是招人的申請,我這里是真的忙不過來了,昨天又一個會計跟我辭職,你給我批一下吧!回頭我交給人事部,讓那邊盡快再給我招兩個會計過來。”

  徐同道一邊聽,一邊一目十行地掃完她遞來的申請書。

  等她說完,他已經提筆簽字,簽完,隨手把文件推到她面前。

  “好了。”

  “謝了啊!沒別的事,我就先走了?事情還多著呢!”

  譚詩起身告辭。

  徐同道點頭道別。

  等她走了,徐同道放下手里的鋼筆,靠到椅背上,瞇眼繼續考慮譚詩剛剛給他提的建議。

  組建集團公司?

  “你想組建集團公司?呵,挺好呀!我沒意見,我在精神上支持你。”

  這天傍晚,徐同道來曾雪怡家吃飯的時候,提及組建集團公司的想法,曾雪怡挺意外,然后就說了上面這番話。

  她的語氣和神情都很輕松,有種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超脫姿態。

  徐同道看著她起身給他面前的高腳杯里,注入殷紅的紅酒。

  也順便欣賞著她胸前的風光。

  “你確定?你不再考慮一下?真組建集團公司的話,美佳裝飾也會納入集團公司管轄的,美佳裝飾可是有你的股份。”

  徐同道出聲提醒她。

  曾雪怡可是美佳裝飾的第二大股東。

  股份不少的。

  曾雪怡怔了怔,又恢復笑容,輕笑一聲,放下酒瓶,坐回她自己的位子,一只手拄在下巴下面,笑吟吟地看著他,說:“沒事呀!我相信你不會讓我吃虧的,對吧?”

  這話徐同道愛聽。

  盡管他知道她這一說,到時候吃虧的可能是他自己。

  “行,既然你沒意見,那咱們就不說這事了,來!喝酒!”

  說著,他舉起酒杯,曾雪怡很配合,端起酒杯,和他清脆地碰了下,笑吟吟地抿了口紅酒。

  接下來幾天,徐同道尋找機會,逐一和入股了他個別店面或公司的人談了談,交換了下意見。

  比如鄭青、比如葛良才、葛良華、徐同林、吳長興等人。

  這些人入股都不多,只是曾經入股他某個網吧,像吳長興,只是擁有美佳裝飾的一點股份。

  但,如果他徐同道真要組建集團公司,這些分店、分公司的小股東的意見,他還是得挨個問一遍。

  除非他不想把這幾人入股的個別分店、分公司,納入即將成立的集團公司管理中。

  逐一詢問他們,對徐同道來說,有點繁瑣。

  但沒人反對。

  唯一出乎他意料的是——他打電話詢問表哥葛良才意見的時候,葛良才考慮過后,提出撤股的想法。

  也是!

  葛良才現在自己就開了幾家網吧了,不想繼續入股他徐同道的一家網吧分店,想想也正常。

  徐同道同意了。

  電話里和葛良才協商好股份價格,撤股的事就算是定了。

  轉眼,時間來到7月底。

  天氣更熱了。

  徐同道還是住在西門道網吧1店的二樓臥室。

  今年他這臥室簡單裝修了下,反正他自己名下有美佳裝飾公司,叫人過來幫忙裝修一下,也很方便。

  房間內的墻面做了全新的粉刷,床、柜子、書桌等等,都是全新的,還裝了一臺空調。

  在這個夏天,這臺空調能讓他夜里舒服很多。

  這天晚上,徐同道像往常一樣坐在靠窗的書桌前,看書。

  看著看著,他的眉頭就皺了。

  放下書本,靠在椅子上,瞇眼考慮。

  他忽然覺得自己最近好像忘了什么事。

  仔細想了好一會兒,也想不起來,直到他的目光無意間瞥見桌上的手機,才忽然記起自己之前答應過這個暑假,會給魏春蘭寫信。

  而如今,距離答應她這件事,已經過去半個月,他卻還沒動筆,完全忘到腦后了。

  最近因為考慮組建集團公司的事,還有一些別的事,導致他那天晚上在電話里答應魏春蘭的事,完全忘在腦后。

  最近她也沒再打電話過來。

  她最近應該是在老家過暑假,她沒手機,打電話應該很不方便,而且,那天晚上的電話里,她把她的收信地址報給了他,他卻沒把自己的收信地址給她。

  也就是說,如果他不先給她寫信,或者她不再主動打電話給他,那他們這個暑假,就會斷絕聯系。

  做人要講信譽。

  雖說他前些天,承諾了曾雪怡,將來如果她懷上他的孩子,他會娶她。

  但……

  上輩子一直沒有子女的他,心里對這事還是沒太大把握。

  而且,魏春蘭……

  他也確實挺喜歡,喜歡她的內向,喜歡她容易害羞的性子,最主要是她是他重生以來,遇到的最符合他審美的姑娘。

  當即,徐同道就拉開書桌抽屜,從里面取出一沓草稿紙,又從桌上的筆筒里抽出一支圓珠筆。

  想了想,又把圓珠筆插回去,換了一支黑色鋼筆。

  鋼筆寫出來的字,更有質感。

  給大姑娘寫信,活了兩輩子,他還是頭一次,挺新鮮的。

  因為新鮮,所以陌生。

  因為陌生,所以他連寫幾個開頭,都覺得不滿意,然后一次又一次撕掉最上面的稿紙,重寫。

  挺有趣的。

  他第一次寫的開頭是這樣的:

  魏春蘭:

  你好!

  剛寫到這里,他就覺得這個稱呼太生硬,不像談戀愛,于是撕了重寫。

  第二次他寫的開頭是這樣的:

  蘭蘭你好:

  闊別有日,你還好嗎?你最近在忙什么呢?什么時候有時間再給來一個電話吧?

  這次寫到這里,他又覺得不滿意了。

  感覺這么寫的話,再有幾句,這封信就沒東西寫了,因為更多的話,完全可以等她打電話來的時候,在電話里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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