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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把我的靈魂喂給你

  林鹿不太喜歡自己下廚,為了沈幼宜做飯除外。

  也不太愛打掃家務,這間小兩居除外。

  他原本不是一個很懶惰的人,但是有了錢除外。

  林鹿覺得他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應該為極度的快樂而流逝,而不是浪費在什么事都需要自己親力親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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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是遇見了沈幼宜,他此刻應該在南半球。

  在某個美麗的海濱小鎮的港灣,躺在一架定制的蘭博基尼豪華游艇上,左擁右抱,享受著平靜的海面和身側洶涌的波濤。

  “肉快腌好了,我去做飯。”

  林鹿悄悄收回手,在沈幼宜的腰肢上猛然地戳了戳。

  后者身子一顫,手里的3090顯卡正在和機箱銜接呢,差點就懟在錯誤的地方上了。

  “壞了我可不賠。”沈幼宜白了他一眼,沒好氣道。

  “不賠不賠,不要你賠,咱倆誰跟誰。”林鹿哈哈笑道,然后又在她腰肢的另一側戳了戳。

  軟軟的,手感極佳。

  “你很煩哎。”沈幼宜一臉的不悅,但依舊目不轉睛地看著顯卡和機箱的接口處,非常精細地擰上小螺絲。

  整套主機套用的是某個圖吧大佬的組裝方案,有全套的視頻詳解,成體效果非常酷炫,各種光污染,但是組裝的步驟也很繁瑣,需要極其耐心才能裝好。

  “好了,我不煩你了,你好好弄,裝好了今天晚上好好獎勵你。”林鹿背著手說道,就像一個慈祥的老父親審視著孩子在寫作業。

  做好了,好好獎勵。

  做不好,伸出小手挨打。

  “爪巴。”沈幼宜把林鹿往沙發區外面推。

  “害。”林鹿嘆了口氣,滿臉的無奈。

  看來今天已經不能再開車了,色胚無度,人家該討厭了。

  他來到廚房,將腌好的鵝肝取出。

  產自魯省,引自琺國的大鵝苗,其肝臟重量可達3斤。

  林鹿買的是一斤多點的,品秩屬于頂級了,這廠家的鵝肝都是直供米其林餐廳的。

  林鹿他小叔以前請他吃過,那種味道他至今都難以忘懷,所以他打算今天嘗試著自己做一次,滿足下自己的味蕾。

  肥鵝肝,顧明思義,就是脂肪肝,脂肪含量可達百分之五十以上,這也就是為什么吃起非常細膩,口感極佳的原因。

  和雪花牛肉是一個道理,不過鵝肝的口感要比和牛來得更讓人飄飄欲仙!

  林鹿,老饕鬄了。

  不過這道菜他這輩子也做不上幾次。

  第一,給沈幼宜做的飯都不帶重樣的。

  第二,以后的時間里會去高端的餐廳吃,這樣就節約時間了,自己又不用動手。

  滋滋。

  林鹿在平底鍋上涂滿一層橄欖油,油熱之后,鋪上切好的蘋果片。

  煎至兩面金黃,取出備用。

  接著繼續倒入微量的橄欖油,涂平,放入切成完全一樣的四塊吐司面包。

  去過深棕色的邊角,林鹿還用筷子夾起來抖了抖,這樣上面的碎屑就不會落在鍋里。

  他確保里面不會殘留著碎屑,否則煎成面包糠糊掉,那就串味了。

  先煎蘋果再煎面包,蘋果上就不會有小細渣。

  就很細。

  煎至微焦,取出備用。

  林鹿看著光滑泛著油光的鍋面,皺了皺眉頭。

  “害。”

  他嘆了口氣,把鍋放在水龍頭下面,打開閥門。

  嗤嗤!

  屋子騰起一陣白霧。

  加入洗滌劑清洗五遍,終究還是洗干凈了。

  接著重新倒油,單手半握平底鍋,手腕輕輕翻轉,泛青的油脂打著轉,在每一寸深灰色的鍋面留下均勻的痕跡。

  他單手背在背后,雖然系著微微泛黃沾著油污的白色圍裙,

  但卻優雅得像個紳士。

  對于做飯,他有自己的理解,每一道菜就好比一次完整的買可樂。

  前期的準備,到中期至關重要的食材加熱,再到最后的裝盤收尾,對每一個細節都要極其精細地把握。

  雖然差之幾秒的時間,幾度的火候,幾毫的糖鹽,并不會對口感和味道有過多的影響。

  但是林鹿非常偏執地按照著腦海中的步驟和各種數值來做飯,差一點點都不行。

  他對自己很苛刻,尤其對待出自于自己手里的美食。

  烹飪是一件半開放的事情,那件事也是如此,你在每個時間點的偏差,都會造就千萬種結果,而美好的結果通常會你記憶深刻,念念不忘。

  主要是回憶起來,感懷頗深。

  可惜世界上沒有味道記憶機,只有攝像機,只能拍片兒而不能記錄自己每一次吃美食那種快感。

  真的太草了。

  總之,你的嘴,你的味覺,你的舌頭和食道,你的神經反射弧,都是你的情人。

  好好對待她們。

  哲學家兼藝術家林鹿,此時正在煎鵝肝。

  這次是兩塊切成一模一樣的鵝肝。

  林鹿用上了他繪制工程圖似的機械般的刀工,才切成如此模樣。

  因為這兩塊都是為沈幼宜準備的。

  他自己想要吃的大塊鵝肝留在后面自己單獨煎。

  煎至五分五成熟,加入八點六克黃油,現在是下午五點二十一分三十七秒,再過兩分鐘,鵝肝該裝盤了。

  “鵝的肝,我的人格和靈魂,喂養我最愛的人。”林鹿高高抬起下頜,眉頭微皺,眼神迷離。

  歐,這味兒真沖。

  吧唧。

  聲音有點丑陋呢,應該是一個小精靈在哼唧才對。

  吐司并排放置,蘋果放其上,鵝肝疊而繼之。

  林鹿小心翼翼,手臂青筋暴起,就為了確保鵝肝僅剩的油脂不會溢落到光潔的餐盤之外,不會在白凈無暇的金絲邊圓盤上落下不優雅的污穢。

  撒上百里香的草葉碎末,擺上一只迷迭香的小枝丫。

  用鑷子夾出兩顆藍莓,分別放在鵝肝的一側。

  他的五指插入盤子的底部,然后大拇指外翻,確保不會在餐盤上留下肉眼可見的指紋。

  嘎吱,廚房門打開了。

  林鹿頭一回覺得自己像個從未上臺的舞女。

  扭捏,不安,呼吸急促。

  咣當。

  桌子上發出輕微的碰撞聲。

  林鹿開燈,把椅子抽出來,留出半個身位,這樣沈幼宜就能很方便地坐進去。

  “吃飯。”林鹿招呼。

  “嗷。”沈幼宜停下手里的活兒,然后去衛生間洗了個手。

  她來到餐桌前,微微遲疑。

  怎么就一份?

  是牛排嗎?

  ls不會下藥了吧。

  “你吃啊。”林鹿催促。

  “嗷。”沈幼宜應答。

  然后軟軟地坐了下去。

  提起刀叉,將欲分而食知。

  “你呢?”沈幼宜忽然止住,抬起頭說道。

  “我自己單獨做一份。”林鹿少見地挪開眼神。

  “你快吃吧。”他催促。

  “嗯。”

  于是沈幼宜開動了。

  林鹿立即回身,走到了廚房里。

  他不想出現在沈幼宜的面前,看著她吃。

  那樣不好,說不出哪點不好。

  不好使對比出來的,試想一下:你做好了一頓飯,放在你最愛的人面前,對她說,你快吃,試試看好不好吃。

  你坐在她對面,兩眼放光,托著腮一臉的沉醉和期盼。

  她肯定會說:好吃耶,你真棒,我好喜歡。

  就像個啥比。

  你看我給你買的跑車,喜歡嗎愛嗎?

  你看這包包,怎么樣,我花了大價錢買的,漂亮嗎喜歡嗎?

  我很費心呢,花了不少錢,你就得感動。

  超級大傻比。

  令人作嘔。

  不過林鹿更變態了。

  他若無其事地關上門,但卻微微留出一條縫。

  她要吃了耶!

  他湊近門縫偷看,眼睛睜得老大。

  叮————!

  愉悅值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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