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母很聰明,一眼就看出了來方何人。
她也沒有絲毫墨跡,直言道:“如果是和我談話的,請回吧,我現在很忙,請你們別再浪費我的時間了。”
“如果你不配合,我可以強制帶走你,24個小時還是不成問題的。”
白起態度強勢,冷語十足。
“你……”王母一時語塞,最終同意了,“那行吧,你問吧。”
白起道:“其實也沒有什么好說的,我只有六個字想要送給你們。子不教,父之過。請你們以后多管管孩子,我想作為父母的,你們不會真的對孩子進行放任不管吧,到時候他要是做了什么傻事,做了牢,那就是白發送黑發人,后悔一輩子的可是你們。”
“恩恩,知道了,知道了,還有什么要說的嗎?”
“好了,就這么多,再見。”
白起離開后。
王母就和王父開始商量著:“反正二胎政I策已經開放了,我們有的是錢養小孩,要不我們再要一個?老大以后要是真坐I牢了,老二起碼還能照顧我們啊。”
“老婆真聰明,就照老婆說的辦!今天晚上,我們就行動!么么噠!”
白起剛回局里。
卻又發生了一件事情。
“白隊!不好了!王寶若他……”白亦璇匆匆跑來,顯得異常急迫。
“他怎么了?”白起頓時眉頭一皺。
“就在你去見王寶若父母的時候,他把馬奇蓉的母親給殺了……”
“什么?怎么搞的?”
白起怒火再燃,立即前往來到了馬奇蓉的家中。
案發現場。
尸體正躺在大廳里。
周圍都是血跡。
王寶若所留下來的腳印,兇器全都在現場,沒有任何的破壞。
甚至還能從死者的身上,檢查出了王寶若的汗潛指紋。
顯而易見。
王寶若就是兇手。
基本上可以排除被陷害的可能。
因為在王寶若離開局里的那一刻,馬母在局里大嚷大叫,以至于當時王寶若并沒有離開,也圍觀在人群之中。
聽到馬母的怒吼,他才知道,原來這位母親,就是馬奇蓉的母親。
看到馬母聲稱絕對不會放過自己,要讓自己受到懲罰。
王寶若就覺得馬母是個壞人。
他就下手了。
以上都是不參雜任何感情的基本邏輯推測。
審訊室。
還沒涼透的冷板凳,再次被王寶若捂熱。
“馬奇蓉的媽媽,是你殺的嗎?”白起問。
“是的。”王寶若直言不諱,肢體語言以及神色中,都沒有絲毫的慌張,害怕和欺騙。
他的一雙大眼睛,清澈如水。
聲音也是八歲孩子該有的嫩。
如果不考慮案件和他有關,那么白起完全不敢相信,眼前的八歲小男孩,竟然是死亡案件的兇手。
“你為什么殺她?”白起問。
“因為她罵我,她說我是畜I生。”王寶若說完之后,眼巴巴的望著白起,“這里一點都不好玩,我可以回家嗎?”
“啪!”
陡然。
白起怒得拍了一下桌子,怒目直視著他:“難道之前我和你說的話,你都忘記了嗎?我說讓你別傷害別人,傷害別人是不對的,你為什么還要殺了她?”
白起的突然生氣,讓王寶若有點害怕,讓他很快低下頭,默不作聲。
一時間,白起也有點無語了。
他沒有辦法。
他沒有任何辦法。
他只能如實將案情上報,等待上面的判決。
鄭局看了后,覺得并沒有什么值得上報的。
他老人家是過來人。
見過這樣的例子多了去了。
就算打起了官I司,最終也只是不了了之。
所以鄭局的建議就是,撤了吧。
白起只能將王寶若帶進了管教所。
可是下一秒,王母帶著王父就趕到了管教所,聲稱可以帶走孩子,在家中接受管教,要求放人。
管教所也沒有什么特別的權利。
父母都這樣說,也只能簽字,讓他們帶著孩子走人了。
此時。
白起的心情有點復雜。
他覺得孩子如果不接受懲罰的話,那么孩子真的覺得,殺I人就如同踩死一只螞蟻一樣,是一件隨隨便便,簡簡單單,不計任何后果的事情。
那如何該要預防王寶若后續的沖動行為呢?
管教所放人了,那也沒有什么理由繼續把他抓回來啊?
“抓,必須抓。”
“反正他父母也不管他,如果不抓,他就是個定時炸彈!”
白起決定了。
他要和這個事情剛到底。
管教所。
同一天的時間,王寶若第二次來到了這里。
同時他的父母聽到了消息,再次匆忙的趕來,想要帶走孩子。
但是這一次,
管教所的人員接收到了白起的指示。
態度也變得有所強I硬了:“我們這邊有證據可以完全表明,如果你們的孩子被帶到家里,那么對于整個社I會來說,都是相當危險的。”
“所以綜合考慮,我們決定先讓他在這里待上一段時間,如果你們不服,那我也沒有什么辦法,畢竟你們都說過了,孩子殺I人,你們不會管的,更不會教育的。”
“所以我們還有什么理由放人呢?”
聽到這樣的解釋,王母依舊不想放棄,破口大罵道:“你這狗娘養的,你要是不放人,我就舉報你!剝奪我的撫養權利!”
“隨便你吧,再見。”
管理人員關上了大門,將王母和王父杜絕在外。
此時。
白起又有了新的疑點。
雖然沒有什么直接的證據,但是從一個八歲男孩的身份上來考慮,白起覺得王寶若行兇,很有可能并不是出于報復行為。
或許也有可能是受人指使。
有人想要行兇,卻又擔心被抓,那怎么辦呢?
只能借刀殺I人。
那什么人,才是合適的人選呢?
從大概率的行兇者和受害者的統計來講,兇手一般都是受害者身邊認識的人:親人,戀人,情人,親戚,鄰居,同事,朋友,同學,網友。
其次是有著一面之緣不算太認識的人:商家,買家,司機,快遞員,外賣員等等。
所以死了人,只需要調查這些人就行了。
兇手很快就可以捉拿歸案。
但聰明的兇手,如何防止自己被抓呢?
那就是找一個和自己毫不相關的未滿14歲的孩子替自己作案。
這樣不但行了兇,了卻了心事,還有不在場證明,而且孩子也不會被判刑,這完全是一箭三雕。
正因為如此,
白起才覺得王寶若的行兇,或許就是受人指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