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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期火器使用情況

  中國火器的落后,和清朝有很大關連。嘉靖元年(1521),明軍在廣東新會西草灣之戰中,從繳獲的葡萄牙艦船中得到了二十門佛朗機,明軍大規模仿制并裝備;嘉靖二十七年(1548),明軍在收復被倭寇及葡萄牙人侵占的雙嶼(今浙江鄞縣東南)戰斗中,俘獲了一些善于制造鐵炮的日本人及鐵炮。由馬憲、李槐等人,學習了制造火繩槍的方法,并在其基礎上,加以研究改進,造出了“比西番尤為精絕”的中國第一批火繩槍,而且手筆極大,一上來就是一萬挺。戚繼光總理薊昌保三鎮時編練有全新裝備的車騎步營,并上書朝廷欲引軍十萬“問罪匈奴”。(我手里沒掃描,相關資料沒法傳上來。)

  火槍已經是明軍步兵的主要裝備。每名火槍手配備火藥罐 2個,一個裝發射藥,—個裝引火藥,攜帶鉛彈 300發。值得注意的是,當時的發射藥已經使用粒狀火藥,而不是以前的粉末狀火藥,其成分比例為硝1兩(占75.75%),硫磺1錢4分(占10.6%),柳炭1錢8分(占13.65%)已經基本達到黑火藥的最佳配比了(硝75%,硫磺10%,炭15%)。由于發射速度較慢,為彌補這一缺點,通常在戰術上采用三排輪放法,即一排裝銃,一排進銃,一排放銃,第一排發射完畢后,退至第三排裝銃,第二排進至第一排位置放銃,如此輪流發射。

  崇禎八年(1635),南京戶部右侍郎畢懋康著的軍器圖說中,記載有“自生火銃”,就是一種燧發槍,這是中國有文字記載的最早的燧發槍;葡萄牙人于1637年向明政府進獻了線膛槍,神機營火器專家用后稱贊該槍射程遠,精度高,裝填方便,上表請示大量仿制并裝備京軍三大營;大漢奸吳三桂作大明山海關守將時,曾制作過大口徑鐵芯銅炮,集鐵堅、銅韌于一身,提高了大炮的使用性能,這可以說是當時不小的創舉,這炮至今有一門陳放在沈陽的遼寧省博物館。

  我國在17世紀中期的明末清初時代,火器的發展程度并不很落后于西方世界,軍隊的火器裝備比例基本上處于世界先進水平的。

  可是,清朝就完蛋了,先是以“騎射乃滿州根本”這種白癡的理由,愚蠢地將超天才武器發明家戴梓充軍關外;接著又把開發出來的燧發槍用做宮廷狩獵時使用的禽槍,而不是用來裝備軍隊。乾隆年間制作過鑲骨燧發槍,和同時代歐洲裝備的制式步槍幾乎沒有任何區別,但此槍的作用依然是狩獵用的玩具;和俄羅斯在雅克薩打完遠東最大規模的炮戰后,清軍就變得一無是處,八旗兵更是成了老爺兵,一個小小的“黑水河之圍”愣是讓一群烏合之眾給斬殺過半。

  1757年滿清政府自欺欺人地發布禁止外國人在華攜帶火器的布告,幾乎是明白的告訴人家——滿清對火器恐懼。這種恐懼一直延續到1842年英國的遠征軍司令濮鼎查讓中國軍官在火炮面前驚得目瞪口呆,四千遠征軍竟擊敗了滿清二萬正規軍。1860年英法聯軍掃蕩圓明園時發現,當年英國使團贈送給乾隆的火炮仍保持完好的狀態,隨時可以發射,不過好像在華麗的“夏宮”它們只是擺設品。1900年不忘“騎射乃滿州根本”的八旗兵在八國聯軍新式的“連環火槍”(機槍)前被打得尸積如山,而被滿清政府扼殺了探索精神和民族優越感的的中國人卻在顛狂的信奉著“神功護體,刀槍不入”。

  這里要說明的是意識問題,明末政府同樣是腐敗的,但是明政府在自己研究不出來的情況下,就毫不猶豫的花錢買技術,至始至終沒放棄對先進武器的追求;史書上說滿清終其一朝也沒出過昏君,這我承認,但是他們從開始到滅亡都散發著落后的民族意識!另:明朝的紅夷大炮在清朝時被改稱“紅衣大炮”,避“夷”字。清朝出版的書籍都避“胡”“虜”“達”“夷”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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