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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賴上了

  楊笑是真想抽她。

  扶弟魔啊!

  你弟弟要絕后?

  這可你兒子的救命錢,你自己都要絕后了,弟弟比兒子還重要嗎?

  而且你弟弟只是暫時娶不上老婆。

  你兒子可是等著看醫生救命啊!

  楊笑真是氣不打一處來。

  你老公估計也是被你給氣死的。

  楊笑鐵青著臉,冷冷看著她:“既然如此,你就應該找你的娘家人幫忙,我沒這個責任義務管你們。”

  這時民警把女人拉開并扶起來,讓她不要這樣子。

  女人哭哭啼啼道:“我娘家也有困難......你是一個好人吶,有錢,又有本事,求求你,再幫幫我們母子倆吧。”

  楊笑冷哼一聲:“那你為什么把媒體叫過來?把這些病人家屬叫過來?你敢說這不是你的主意?你敢說不是想以此來要挾我?”

  “混賬!”

  聞言,女人一邊抹淚,一邊解釋:“楊老板,真不是我的主意啊!是昨天那個記者......就是你還打了他的那個人,他出的主意。”

  昨天那個記者?

  楊笑一想就明白了,應該是B站那個美食UP主常言。

  “昨天回去的路上,我也不知道他怎么就找到我了,說他可以找醫生朋友幫我家小孩免費治病,還可以幫我們籌款,說他是記者,有好幾百萬粉絲,一個人捐一塊就有幾百萬,還拿出他做的節目給我看。”

  “有人愿意主動幫我們母子,我們肯定是高興的。”

  “后來他又說,你是個大老板,非常非常有錢,就應該多幫助窮苦老百姓,說讓我再找一些病友過友,讓你多捐點錢。”

  “電視臺是他找來的,說是有電視臺在這里,你肯定不好拒絕,一定會幫我們的。”

  “我讀書少,沒文化,也不知道他這樣做對不對,但我真是走投無路了。”

  “楊老板,看在孩子的份上,求求你大發慈悲,幫幫我們吧,求求你了。你要是不幫我們,我們母子倆就沒有活路了啊。”

  說完,女子竟然從隨身包里掏出一個藥瓶,上面三個清楚的大字:敵敵畏!

  這是要自殺的節奏!

  方警官眼疾手快,一把就奪了過來,民警們一擁而上,把女子控制住。

  而她的小孩則拉著媽媽的衣角,哇哇大哭。

  看上去很可憐。

  但楊笑卻絲毫不為所動。

  “我難道幫了你一次,就要負責到底?”

  “既然那個狗屎記者有幾百萬粉絲,你為什么不去找他?”

  “我有錢就必須多捐一點?誰定的規矩?”

  “你只想著自己的困難,有沒有想過這樣做,會對我造成多大的不良影響?”

  “現在還想以死相逼?”

  “你現在趕緊去死,最好當著警察面,趕緊的。要打官司要怎么鬧,我奉陪到底。我今天把話放在這里了,你能再從我這里弄到一分錢,算我輸。”

  一番連連逼問,最后斬釘截鐵,沒有半點回旋余地。

  女人被一番話逼得臉色通紅,哪里敢正眼看他,不過待聽到最后一句話,悲從中來,大哭大叫,說要警察放開她,她現在就帶著孩子跳樓死了算了。

  一了白了。

  民警們當然不可能放手,但他們心里也很無語。

  這就是典型的無理取鬧,我弱我有理,非但不感恩,反而賴上了。

  如果都這樣,誰還敢做好人?

  方警官實在看不下去了。

  他雖然也同情這對母子的遭遇,也理解那些病人家屬的心情,同時他也在合理范圍內,盡量為他們調解。

  對于弱勢群體,底層人民,警察有著天然的同情心。

  但現在她這么做,就不僅僅是過份那么簡單了,簡直就是在踐踏人類的道德底線。

  人家幫你是感情,不幫是道理。

  憑什么受你威脅?

  還以死相逼?

  這么說吧,從法律角度上來講,你死在這里,不僅一分錢拿不到,反而要賠老板的損失。

  于是方警官一臉嚴肅的對女子說清楚這個道理,最后拿出手拷:“請你不要再鬧,自覺離開這里,否則我們以會擾亂經營秩序為由,把你帶到派出所。”

  見警察動了真格,女子終于慫了,不敢再鬧,乖乖帶著孩子離開了。

  楊笑等眾跟在后面,直到餐廳門口。

  門口還有不少人。

  那群病人家屬拉著電視臺的記者和自媒體,情緒激動的在控訴著什么。

  看到母子出來,記者第一時間沖了上來,問了幾句話之后,便帶著攝像小哥要往里沖,說要采訪餐廳老板。

  記者是個短發妹子,長得還行,見楊笑就在餐廳里面,一個勁的往里面擠。

  跟她一起擠的,除了攝像小哥,還有一個小胖子,手里拿著一個貼著石頭牌子的劣質麥克風,自媒體無疑。

  不過有黑白雙煞擋在門口,他們怎么擠都沒用。

  眼看楊笑要走,女記者急了,大聲叫道:“你別走,為什么不接受采訪?是做了什么虧心的事嗎?如果沒有,為什么不大大方方的說清楚?”

  女記者顯然是有功底的,簡單幾句話,就把節奏帶到飛起。

  而自媒體石頭不甘落后,馬上接茬大叫道:“姓楊的,我聽說在里面你還想打病人家屬?為什么要打他們?”

  “另外那對母子隨身帶著農藥,是被你們逼的嗎?”

  “我還聽說警察要抓那對母子,你們和警察是不是有不一般的關系?”

  聞言,楊笑轉身,走到門口。

  “孫店長,你打開手機,全程錄音錄像。記住,不要錯過一秒鐘。”

  孫秋璐就在他邊上,這時聽到老板吩咐,馬上把手機打開,選擇攝像模式,鏡頭對準楊笑和女記者。

  直到這時,楊笑才冷冷看向女記者和自媒體,皺眉道:“我為什么要接受你們的采訪?你們一上來就帶節奏,居心何在?”

  兩個反問像箭一樣射過去,小胖沒說話,女記者卻是避重就輕:“我有國家新聞總署頒發的記者證,有采訪的權力和自由。”

  說完她拿出記者證在楊笑眼前晃了晃。

  楊笑一聽就火了。

  “你有采訪的權力和自由,但我也有拒絕的權力和自由。難道你的自由可以凌架在我的自由之上嗎?”

  聞言,女記者毫不退讓。

  “追蹤社會熱點,報道事件真相,追求公理正義,維護人民尊嚴,是我們記者的使命,也是國家相關部門賦予的權力和義務。”

  “所有我們有這個權力和義務,對公眾事件和弱勢群體發聲,對當事人行使監督責任。”

  她這一番話,頓時讓圍觀群眾紛紛夾鼓掌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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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媒體那個小胖子也一臉自豪和驕傲,仿佛與有榮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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