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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男人歌是影子哥寫的?

  影子哥這邊提出的五個條件里,大部分都不是問題。

  比如第一條和第三條,李妙音就很能理解。

  影子哥現在已經被貼上了不露面、神秘、純粹音樂等標簽,曝光自己的身份反倒是件焚琴煮鶴的事,李妙音同樣不支持。

  第二條里,不能干涉創作的要求,她也比較認同,但前提是影子哥的創作內容不能越線,不能寫一些違規或者不符合社會主流價值觀以及負面的東西。

  讓她無法接受的是合同的授權期限,對面提出的是期限是只簽一年。

  授權期限是合同的重中之重,是整份合同簽訂的主體內容,也是簽訂過程中,最耗費時間的內容協商環節,需要雙方商議出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時限。

  一般來說,三線以上歌手的授權時長,基本上都是十年起的,二線是五年,一線是三年。

  為了爭奪用戶,因此各大音樂平臺的會員收費標準都放得很低,把利潤攤得很薄,所以在購買版權的時候,必須要保證一定的時限,才能保證收回成本。

  一般來說,對于出道一到三年內的新人歌手,授權合同一般都是二十年起的,頂多十五年,不可能再低了。

  因為很多新人本身就沒有那么多的粉絲基礎,公司必須要保證足夠的期限,來慢慢收回成本。

  如果這次的合同不是和影子哥簽,而是和任何一個不知名的歌手,李妙音在聽到對方提出這樣的條件后,就會直接將合同拋諸腦后,不可能再和對方浪費一點時間的。

  可這次不一樣,對面是影子哥。

  影子哥,最近半個月網上最火爆的歌手。

  從默默無聞的草根,到全網皆知的網紅歌手,他的成名之路成功證明了在互聯網時代,娛樂風潮是有多么洶涌。

  在十幾二十年前,想要成為一名小有名氣的歌手,沒有個十年八年的從業經歷,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而且有經驗只是前提,還得看資金、資歷、資源到不到位,運氣夠不夠好。

  如果運氣夠好,興許能火個三五年。

  但是在現在,從默默無聞到全網爆火,往往只需要一天就夠了。

  影子哥就是個例子。

  李妙音不知道影子哥還能紅多久,但在最近這一段時間里,可能一些低調的一線歌手,人氣方面都未必是影子哥的對手。

  他的經紀人想必也知道這點,所以才敢開口喊出一年的苛刻條件。

  李妙音很想一口回絕他,可又著實舍不得。

  這種全網爆紅的人氣歌手可不是每天都能碰得到的,她不簽的話,有的是人簽。

  此消彼長,要是被競爭對手簽去,那和資敵也沒什么區別。

  可如果答應對方的要求,那更是不可能。

  雖然說漫天要價,就地還錢,期限方面可以談。

  但就算要談,也得在一個合理的基礎上談才行。

  對方報出一年的期限,那就表示對方的心理價位不會高過三到五年。

  這已經比很多一線歌手的條件都高了,還怎么談?

  猶豫半晌,李妙音忍不住嘆了口氣。

  這可太難了。

  咚咚!

  部門小劉敲門進來提醒她:“李總,馬上該開晨會了。”

  “好的,我知道了。”

  李妙音點了點頭,心中催促自己馬上做出決定。

  影子哥的事兒老板也有所耳聞,今天去開晨會,肯定會問,她得給出一個結果來。

  行還是不行,她得有個意見,來給老板參考。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她還是決定,放棄簽約影子哥。

  沒辦法,影子哥提的條件太苛刻了,根本沒法談。

  按照這條件去談,最多也就談下來一個A級合同,也就是和一線歌手簽的合同。

  但在她看來,影子哥的潛力恐怕還達不到能簽A級合同的標準。

  雖然他寫了三首爆火的歌,可也只有這三首而已。

  誰也不知道這三首歌是他寫了多久寫出來的,三年?五年?

  如果他寫不出新歌了呢?

  網絡時代,風潮如浪,來得也快,去得也快。

  絕大多數網紅的生命周期,也就是短則三五天,長則三五月的事兒,基本上沒有超過半年的。

  一旦風潮過去,觀眾的熱情轉移,又沒有能力吸引新的粉絲,那么即便再火爆的網紅,最后也只會變得泯然眾人。

  她作為公司的音樂總監,就要為公司負責,她不能拿公司的錢去冒險,去賭一個網紅的未來。

  所以,她只能對影子哥說抱歉了。

  他很優秀,但沒有優秀到足以讓公司放棄底線的那種地步。

  可惜了,本來還打算把他當做下個月畢業季新歌手入駐活動的壓軸人來宣傳的,還是再想想其他辦法吧!

  將影子哥的合約草案放在一旁,她拿起了手邊另外幾份合約,那都是最近一段時間,部門負責聯系的版權合約。

  拿起最上面的一份,上面貼了一張寫著劉字的草青色便簽紙,這說明這份合約是小劉在跟的。

  翻看合約看了眼,李妙音神色微動。

  是那個李雨辰,他貌似過氣了好幾年,最近幾天突然又靠一首頗有江湖氣息的歌翻紅了,人氣也不低,很有潛力。

  嗯,如果影子哥這邊沒希望的話,倒是可以把李雨辰弄過來。

  他當年的那首熱血魂還是挺有群眾基礎的,奮斗拼搏,積極向上的主題也能和畢業季扯上關系,可以試試看。

  對了,他那首歌叫什么來著?

  掃過合約,她在中央一欄看到了歌曲名稱。

  男人歌?好中二的名字。

  版權是他的么?

  怎么是空的?

  小劉現在工作越來越不認真了,回頭得敲打敲打她。

  搖了搖頭,她打開電腦,登陸了版權信息平臺,輸入了男人歌三個字,點擊了搜索。

  一連串信息刷出,她篩選了音樂分類,信息頓時只剩下了三條。

  看著最上方的一條,她愣了下,繼而擠了擠眼睛,以為自己看錯了。

  那首男人歌的詞曲創作者一欄,標注的名字赫然是“小張的影子”!

  影子哥?!

  是他?!

  是不是搞錯了?

  李妙音愕然失神。

  趕忙點開版權內容,看著里面的歌詞信息,她和合約中的信息一一比對。

  一個字都不差!

  李妙音懵了。

  男人歌是影子哥寫的?!

  W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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